防汛防台建设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区位于东经121°~121°25′,北纬30°40′~30°58′。东与奉区接壤,。境内地势低平,东南略高,西北偏低,地面高程一般在3-4米,其中低于3.5米约占总耕地3.54万公顷的24%,绝大部分分布在西部和北部。

(二)全区总面积586.05平方公里,辖有14个镇、1个街道、1个市级工业区。总人口52.86万人(常住户),其中非农业人口20.28万人。区人民政府驻地新城区。中心城区的地面高程为4.1─4.2米(吴淞标高,下同)。境内有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化学工业区两个特大型企业。境内铁路有沪杭线和卫支线,有a4、a8、a30三条高速公路、国家一级公路有320国道、沪杭、亭大、亭卫、新卫等,镇级公路遍及各镇、村。全区河道纵横成网,水陆交通便捷。

(三)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自然灾害对本区域的影响,及历史上上述灾害对本地区造成最大灾害的概况

1、热带风暴(台风)。本区每年汛期遭受12个台风的侵袭。1997年8月19日受9711号台风影响,大桥水位高达4.07米,超警戒水位0.57米,超历史最高水位0.26米(1954年8月2日,

3.81米),海洋水文站实测海潮位高达6.57米,超历史最高记录0.6米(1994年8月22日,

5.97米),相邻石化水文站实测最高潮位高达6.75米。两站均超过三百年一遇频率。最大风力10级(风速28.5米/秒)。造成全区直接经济损失4500万元。

2、暴雨。全区最大年降雨量1715.7毫米(1999年),最大月降雨量593.6毫米(1999年6月),最大日降雨量210.9毫米(1991年9月5日)。1997年7月11日,全区普降大暴雨,枫泾、廊下等地日雨量均超过150毫米。1997年11月至1998年4月,由于连续阴雨,期间总降雨量达729.9毫米,比常年同期增加一倍以上,创近百年来冬汛降雨记录,水位骤增,大桥水位高达3.79米,造成西北部8000多亩麦子、油菜田受淹,冬季排涝抗灾在本区历史上少见。

3、高潮、洪水。1999年7月2日,因受强梅雨和杭嘉湖洪水下泄、天文高潮顶托等多重影响,大桥水位高达4.08米,再次刷新1997年历史最高水位。汛期内超防洪警戒线103次(梅雨期内53次),是历史上绝无仅有的。

4、龙卷风:1991年8月7日,我区西北部地区遭受龙卷风袭击,伤亡161人(其中死亡3人、重伤25人),民房受损3148户,

16.5万平方米(其中全坍414户),企业厂房受损220家,农田5921亩

(四)防汛设施情况(规划与现有)、存在主要工程问题及对本地区的影响

本区主要的防汛工程有海塘工程和低洼圩区的泵闸、护岸工程。濒临杭州湾的区境内海塘总长25.504公里,海塘的塘顶高程最低为7.7米,最高为11米。属石化企业专用海塘长11.419公里,属区海塘所管理的国家海塘长14.085公里,其防御标准均为百年一遇,叠加十一级台风。

根据市水利防洪规划,本区以掘石港为界,分为东、西两片。西片为敞开式行洪区,又是本区主要低洼圩区;东片为半高地区,目前尚未完全控制。为减轻洪涝灾害,全区已建控制圩区39只,一线圩堤总长达368.0公里(其中已建护岸工程254.8公里),总控制面积达37.43万亩。圩区内共建有4米及4米以上防洪挡潮水闸401座(其中套闸89座,单闸312座),排涝泵站217座259台套,总排水能力280.2m3/s。

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区面积不断增大,对防洪除涝建设与管理、完善水利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严格管理、制止各种乱填、乱堵、乱占河道等现象,确保水系畅通、确保水面积不减少十分必要。城区内下水道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要进一步加强专题论证。

2、浦南西片畅开式泄洪通道,又是市、区级重要航道,随着上游地区(省嘉善、平湖地区)工情、水情的不断变化,泄洪通道水位逐年抬高,流速加快,护岸滩地冲刷严重,极少数航运船只毁坏护岸现象也有发生,虽经过区、镇两级政府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加以维修保养,但部分岸线的险情依然存在,特别是大泖港、掘石港、小泖港沿线的防汛隐患仍然存在

3、近几年来,我区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年加大,防汛的四条防线齐头并进,日臻完善,防汛保安体系基本完成,设施管理体制和机制也要不断创新,符合发展的需要。要规划改造一部分防汛工程和设施的修理,拓宽更新改造投入的渠道,加强养护管理,防止设备年久失修,促使防汛设施发挥应有的防灾功能。加强河道疏浚,改变部分河道淤积,提高调蓄能力和排洪能力。

4、海塘滩地存在严重冲刷。东片滩地围垦后,由于水流改变,近年来,海塘至龙泉港出海闸段的滩地冲刷严重,已对该地段的主塘塘脚基础构成一定威胁。

二、指导思想与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充分做好防汛防台预案准备,使我区的防汛防台工作常备不懈,应对突发情况,确保一方平安。

工作要求。一般性自然灾害,所在地区不受灾、不伤人;防御标准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所在地区不出险、不死人;超标准的特大自然灾害,所在地区少损失、少伤亡;任何时候不造成人为的责任事故、重大经济、重大政治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的安全,减少财产的损失,确保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

三、防御标准与预案启用条件

(一)暴雨

根据《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试行规定》,暴雨预警信号划分为三级:黄色、红色、黑色。

海潮位大于6.58米或大桥水位大于4.00米;当洪水、高潮、台风、暴雨同时严重袭击时

大于10级

暴雨

沪杭公路以南的海塘沿线,运石河南岸的企事业、居民住宅

全部撤至运石河以北或卫铁路支线以北、以西地区,由漕泾、山阳、卫镇政府和新城区管委会、石化街道办负责安置。

西北部低洼圩区和中部半低地圩区地面低于3.8米的住房、仓库、堆场

应撤至住宅地面高程在4.20米以上的安全住房内,由各镇和区有关局组织实施。

四、安全保障体系

(一)人员转移

1、沪杭公路以南的常住人员或临时居住人员

当台风预警信号发布黑色信号后,海塘管理所、民兵哨所大楼,除留少量指挥突击抢险的人员和车辆外,其余人员均应撤至沪杭公路以北安全居住处。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化学工业区按上级批准的预案实施。

戚家墩、海鲜一条街的餐饮业、商店暂停营业,人员撤至就近安全地区。

2、危险房屋人员

(略)

凡预报阵风8级以上且伴有暴雨时,居住在危险房屋的人员在镇、村(街道、居委会)干部的组织下,按照人员就近安置,邻居结对子互助的原则,及时转移到预定的安全居住处。

3、人防工事及地下室人员

(略)

(二)抢险准备

1、险段防守

当市发布热带风暴警报,海潮位超过5.5米,风力8级以上时,或大桥水位超过3.5米警戒水位,暴雨超过50毫米时,沿海、沿江的险工地段(薄弱地段)必须组织昼夜巡逻防守,检查险情。发现险情,立即组织抢险,把险情控制在初发阶段,以免小险酿成大灾。凡地处低洼地段而未被控制的易积水的城镇街道,应快捷组织群众采取小包围形式,挡水抽排。居住在危房简屋、棚舍中的居民、农户和施工人员,必须由其主管单位和部门动员搬迁至附近安全住处。

2、抢险队伍

(1)区防汛指挥部建立以区人民武装部为主体的,由预备役部队和基干民兵组成的快速机动抢险救灾队伍,共21支,总计2000人,其中朱泾镇、卫镇各200人,漕泾镇、山阳镇、枫泾镇各150人,其余9个镇各100人,街道、局(公司)人数分别为50和20人。由区武装部统一指挥。

(2)各镇、街道分别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由镇(街道)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遣,以基干民兵为主体,各地区一般不少于200人。

区有关委办局建立各自的应急队伍,由委办局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遣,以本系统职工为主,负责本系统的抢险救灾工作,一般在50—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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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按区各级防汛机构工作职责的分工履行指挥职责。

(九)预案附则

本预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定后实施。今后,年度防汛防台抢险队伍组织、物资储备等计划,需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相应作出计划调整的,由区防汛指挥部每年第一季度下达年度计划。总体防汛防台工作实施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