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自然辩证法与环境保护

通过学习自然辨证法课程,我对自然辨证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与体会。自然辨证法为我们提供了科学方法训练,对提高能力和开阔视野有很大的帮助。我大体明白了自然辩证法所研究和揭示的内容: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一般规律,即自然界的辩证法;人类通过科学技术实践活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规律,即科学技术研究的辨证法;作为一种认识现象和社会现象的科学技术发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即科学技术发展的辨证法。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自然辩证法可以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启迪,以帮助和促进科学技术的认识和实践,同时自然辩证法不可能也不应该以自己的哲学研究来代替自然科学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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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仅是要从传统理论中找答案,也要在具体的现实环境中找答案。第一,法制建设层面。基于人性的弱点,我们有必要而且只能通过这种硬性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来不断完善立法、严格司法。第二,树立人与自然同存共荣人天合一的自然观。第三,建立社会经济自然相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人类要彻底改变“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和“环境可以无限容纳污染与废物”的旧观念。采用经济、文化、资源、人居环境和人的素质等综合指标来衡量社会的发展。第四,选择健康、适度消费的生活观。人类要改变过去那种追求高消费,高享受的消费观念与生活方式,提倡勤俭节约,反对讲排场。第五,大力发展绿色科技。一方面要继续加强生态科学,环境科学,环境资源学,生态经济学,生态伦理学等绿色科学的研究;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以保护环境为已任的绿色技术。这是技术发展的新方向。面对环境破坏这一问题,我们有很多解决之道,但是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认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自然界不断失去平衡,是人与自然关系恶化的集中体现。这种体现主要表现在不断的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相反自然界又竭力的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这两种关系处理得不好,那么就会出现上述所说的“人与自然界失衡状态”。此外在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如果能很好的遵循自然规律,得当的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并充分利用自然界赐予我们的一切,那么人类就能更大程度上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同时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和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报复。人与大自然对立的结果就是人类必要受到了大自然的惩罚。人是一种有意识的积极存在物,他不仅能意识到自己的需要,并且能用自己的行为尽可能地满足自己的需要,同时在此过程中又创造新的需要,新的需要不仅有量的拓宽,而且有质的提高。此时,自然生存方式的局限性就充分暴露出来了,超越自然生存而去追求更高级的生存方式,成为人类自身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内在需要。从终极意义上讲,人与社会来自自然,并始终是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自然生态系统的状况决定着人和社会生存的质量和前途。因此,在当今世界自然环境日益恶化的大背景下,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爱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建设人类和谐美好的家园。日益成为全球性的、根本性的和紧迫性的“人类共同责任”。面对全球性的环境问题这一严峻状况,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是全人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为了本代和子孙后代的幸福,我们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环保切切实实地落实到行动中去,这才是当务之急,正所谓亡羊补牢,希望现在还为时不晚。“人法自然”既是要人类的一切行为都要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可以改变事物的具体形式,但不能改变事物的内在规律。承认人的能力的有限性,承认并尊重规律,是我们的必修课。

最后,我想感谢老师带给我的这门自然辩证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得我的研究生生活更加有意义,对我今后的成长、发展、对我的世界观、价值观均有及其重要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