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建设工作考核意见
实行保证金制度,考评对象。对农业农村综合工作考评的责任人为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农业的副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镇经济发展办主任(街道经济发展科长)4人。每人缴纳保证金800元,由区农工办代管。年终对获奖的镇、街退还保证金。总分在60分以下的镇、街道保证金转作农业发展基金。对作出贡献的区级涉农部门,其奖励办法参照执行。
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之年,今年是本届政府换届的第一年。为了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区委、区政府继续对年农业农村工作实行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开、全面、合理”原则,农业农村综合考核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既要考核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绩效,又要考核具体措施和可做的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大发展、面貌大改变、素质大提高、关系大融洽”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考评主要内容
今年对农业农村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一是主要目标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两项指标。二是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情况。包括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和畜禽养殖示范小区发展、农村专业大户发展情况。三是农村劳务经济发展情况;招商引资情况。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人行便道建设、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农村环境整治情况。五是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包括农业救灾、群体性集访等。五是其他工作。
三、考评办法
基础分100分。对考评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
一)主要目标(共30分)
农业增加值增长5%计5分;每减少0.2百分点扣1分,1农业增加值(5分)以统计年报(现价)为依据。该项扣完为止。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30元,2农民人均纯收入(25分)以统计年报为依据。计25分;此基础上每减10元扣1分,该项扣完为止。
二)新农村建设(15分)
完成区下达任务并经验收合格,1新农村建设(10分)重点考核农村水泥便道和市、区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计10分,未完成不计分。考核数据由区新农村办公室提供。
未完成按比例扣减。考核数据由区新农村办公室提供。2各村“三清理”工作推进情况(5分)各村完成“三清理”工作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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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加5分。以此类推。数据由区中小企业局、区农工办提供。2招商引资。新引进和发展投资100万元的企业1个。
四、奖励办法
总分在95以上(含95分)为一等奖、8595分(含85分)为二等奖、7585分(含75分)为三等奖。75分以下不评奖,一)根据各项指标量化记分。并取消评选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