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各科、室、处、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府办〔〕28号)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我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党风、政风、学风、警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为建设四川丘区强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效能建设,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树立“勤政、依法、高效、廉洁”司法行政机关形象。使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民服务、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日常工作效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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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行风监督,树立机关良好风气。聘请党风行风监督员,采取走访座谈、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律服务的行政执法水平上、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使我局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用监督制度规范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创优质服务,用制度巩固效能建设。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机关效能建设一定要体现求真务实的精神。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分解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层层抓好落实,要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行政效能建设,以行政效能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以各项工作实绩来检验行政效能建设成果,要树立常抓不懈,打持久战的思想,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创新工作举措,推进效能建设的纵深发展,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