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改制建设工作意见
把政治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有开拓创新精神、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热爱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干部选配充实到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中。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要切实加强供销合作社干部队伍建设。可参照省供销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选调、提拔、任用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同志时,应征求上级社的意见。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不断优化干部职工知识和年龄结构,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培育造就一支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善于开拓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推进供销合作社事业持续健康向前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皖政〔〕5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市供销社系统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做大做强社有企业,不断拓展流通渠道和服务领域,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工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正在形成,农村社会形态加速转型,对供销合作社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重要意义: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对于活跃农村商品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工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大力支持和推动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同促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原则,继续解放思想,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崛起、富民强市作出新贡献。
(三)全市农村基本形成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五大经营服务网络。区县建有龙头企业和配送中心、乡镇有综合超市和直销(加盟)店、村组有便民店,工作目标: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流通网络现代化、服务功能多样化。
二、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
(四)积极吸纳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以下简称“新网工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网络、龙头企业和经营优势。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五大经营服务网络。制定全市“新网工程”建设五年规划和各类网点建设规范,建立市级“新网工程”建设专项扶持资金。按照政府引导、供销社组织实施、龙头带动、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力争五年内“新网工程”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60%以上行政村,逐步形成以区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级为终端,城乡互动、方便快捷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新体系。
培育和壮大新安农资等农资连锁龙头企业,一是加快建设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的传统优势和主渠道作用。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立以区县城为重点的区域性农资配送中心。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救灾储备任务。
实现生产—加工—销售有效对接,二是加快建设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原有的资源优势升级改造和新建一批带动性强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推动批发市场与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建立直接采购关系。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
按照“小超市、大连锁”和区域集中发展的经营战略,三是加快建设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联合合作等方式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逐步形成市、区县有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连锁超市,村组有便利店“三位一体”连锁经营体系,大力提高网络覆盖面和商品统一配送率,五年内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到全市农村市场的10%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农电、图书、药品等连锁经营业务。
以项目为重点,四是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支持引导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以资本为纽带。以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整合、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按照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管理规范、便于交售、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抓好再生资源回收点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有条件的企业拓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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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加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
(十四)涉及城市与农村、生产与流通,营造好的发展环境。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大局。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大局出发,把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出成效。积极创造条件,赋予供销合作社职能职责,把供销合作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助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帮助供销合作社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共同推动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十五)市、区县供销合作社是本级社集体财产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供销合作社的社有资产是长期经营服务中形成的集体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改变供销社及其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得侵占和平调供销合作社的资产。对社属企业和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各级所有权代表(市、区县供销社)行使管理权,不得因为改制改变资产的属性。因城市建设、道路拓宽、重点建设等需要拆迁或占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和服务设施的对被拆迁的土地、经营网点和服务设施应予以补偿安置。严格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