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卫改制意见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巩固市容环卫改革成果,充分发挥镇、各街道办事处在城市公用事业上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市容环卫工作质量,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区市容环卫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管理体制
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搞好市容环卫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上政文〔〕39号)的有关精神,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把环境卫生作业权完全下放到镇、中心路街道办事处、路街道办事处、路街道办事处、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区市政管理局主要承担环卫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工作标准,对政府列管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对全区环卫工作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政府列管的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垃圾清运、果皮箱管理、垃圾中转站的管理;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居民楼院、门店、城乡结合部、村庄清扫、垃圾收集、清掏和街坊小道清扫保洁、有偿服务费收取等工作。各镇、办环卫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区市政管理局的指导。
二、费用核定
(一)道路清扫。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将政府列管道路分为重点路段和非重点路段。重点路段约有73万平方米,均实行一班半制清扫保洁作业。按照第一班每人4000平方米、月工资500元,半班每人8000平方米、月工资330元标准核定;非重点路段约有121万平方米,均实行一班制作业。按照每人6000平方米、月工资500元标准核定。清扫员意外伤害险、工具、车辆维修、福利劳保、服装按每人每年800元标准核定。全年道路清扫保洁费用约302.8万元(见附件2)。
(二)公厕管理。全区25座公厕(见附件3)实行免费开放。公厕管理工人工资、水电、消杀、日常维护、工具等费用,按每座每年2.7万标准核定,全年公厕管理费用约67.5万元。
(三)垃圾中转站管理。目前,我区共有7座垃圾中转站和1辆垃圾压缩车。中转站大箱购置、工人工资、水电、消杀、日常维护、工具等费用,按每座每年4.8万标准核定;垃圾压缩车按每辆每年3.8万标准核定。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垃圾中转站待建成后重新核定中转站及公厕费用,中转站启用后,垃圾压缩车收回国资局。此项全年管理费用约37.4万元。
(四)果皮箱管理。目前,我区共有果皮箱422个。果皮箱管理工人工资、维护、擦洗、清掏、消杀等费用,按每个每天管护费0.20元标准核定,全年果皮箱管理费用约3.08万元。
三、时间要求
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年7月25日前建立完善机构,建立健全本辖区环境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7月31日前完成环卫新老体制的融合和交接,期间要保持环境卫生工作的连续性,保证队伍思想稳定、工作质量稳定。年8月1日起,全区的环卫工作按新体制运行,区市政管理局按照新的《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办法》、《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考评计分标准》(见附件4、5)对镇、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检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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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教育广大市民爱护环卫设施,同时加强巡视,保证环卫设施的完好率达90%以上,否则照价补偿。
(五)镇、各街道办事处对区财政局拨付的环境卫生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截留或挪作它用。
对文中未涉及的其它问题仍按区人民政府《关于搞好市容环卫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上政文〔〕39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市容环卫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办〔〕59号)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