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看家本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继承和创新群众工作,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力量,是摆在全体党员干部面前的新考卷。

一、“枫桥经验”产生的背景探源

浙江、江苏环抱长三角地区,上海市被其环绕。近现代以来,受到了现代文化洗礼,工商业发达,人们的权利意识十分强烈。因此,矛盾纠纷特别多。这用法国社会学家布厄迪惯习理论可以作出合理解释。惯习理论认为,行动是由关于在社会世界中如何运作的实践。它的特征是:其一惯习具有相对普通性与绝对特殊性相统一的特点;其二惯习是一种非形式化的实践知识,而非推论的或意识层次的;其三惯习具有使用上的迁移性;其四惯习抵制变化;其五客观结构的内化过程,不仅是心理的过程,而且是具体过程,体现在人们的姿势、步态和语言风格上。用惯习理论解释江浙一带经济发达、百姓精明,做事认真、讲求效率,矛盾纠纷繁多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枫桥经验”的变化、发展创新

(一)枫桥经验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我国农村开展了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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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如何达到团结最广大人民群众,教育改造少数人的目的,当时并没有一套真正成熟的做法,而枫桥镇创造了“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第二阶段。上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初期,枫桥创造了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少年的成功经验。

第三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枫桥镇又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

第四阶段。新世纪以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枫桥经验”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注重德法兼治,创新方法,走出一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第五阶段。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中明确把“枫桥经验”概括为“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强调要“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发展好。

(二)“枫桥经验”密码。发挥政治优势,相信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减少消极因素,实现和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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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枫桥经验升华。2004年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将“枫桥经验”纳入“平安浙江”建设,创造性地发展了:综治工作中心、综治进民企、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民主恳谈、和谐劳动关系等。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81890)建设,已达86.5%的乡村,党员干部把“脚板”与“鼠标”“面对面”与“键对键”结合,把“枫桥经验”变成“网上枫桥经验”。

(四)时代在变,方法在变,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根本目的始终不变。浙江省在坚持“枫桥经验”上,坚持五个注重:注重源头治理,预防在先,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注重整合基层力量和资源,夯实社会平安根基;注重专群结合,群防群控,构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线;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注重统筹谋划推进,坚持发展稳定两手抓,“经济报表”、“平安报表”一起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浙江省平安浙江建设收到了明显成效,该省信访总量、刑事发案率,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都呈现了明显下降的良好态势,主要体现为“两高三降”:两高即人民群众满意率“高”,矛盾化解成功率“高”。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2012年浙江省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5.93%,连续九年保持在较高水平,被认为是全国最安全的省份之一。2012年浙江省共排查各类矛盾41.4万件,成功化解40.51万件,化解率达9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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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降”即刑事发案、安全生产事故和信访总量明显下降4.3%和6.8%,连续九年实现三个“零增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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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二要做好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培训工作。要下大力气,组织培训村级人民调解员,切实提高广大调解员的法律素养,为人民调解工作打好基础。三要做好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工作。要从离退休法官、检查官、公安民警、部门离退休基层干部中,选任人民调解员,要注重邀请热心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老教师、老专家、老学者参与人民调解。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的综合机制。因此,认真落实“枫桥经验”和南通大调解经验,对我们来说仍任重道远。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