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保督查力度

【背景资料】

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中央环境保护督查2017年将首次覆盖全国。通过督查,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被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境保护督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

【标准表述】

我国近年来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并深刻影响着老百姓的生活,雾霾、水污染、垃圾污染等环境问题层出不穷,环境保护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热门话题,环境治理问题已刻不容缓。

第一,实施综合环保督查是适应当前环境形势的需要

当前,我国环境形势正处在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增大的阶段,环境问题已经逐渐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政府的强力主导下,全社会的环境投入在增加,公众的环境意识在提升,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在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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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坚持问题导向,问题在哪就里监督检查哪,确保问题最终得到解决。第三,明确督查重点,“督政”方面,要突出县级党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督企”方面,要紧盯大型企业的达标排放情况,认真督促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同时严查“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取缔情况。

第四,强化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要加大督办力度,将问题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责成相关方面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第五,保证督查质量,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单位)绝不姑息,及时要求地方环保部门调查取证,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