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塑造工地试验室良好的形象,更好地为现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制度
工地试验室实行每天早点名划考勤制度。每天早上由负责人(负责人不在时由指定人员)进行点名记录考勤,并安排当天的工作。
负责人根据工地施工情况安排人员休班,负责人的批假权限为3天,超过3天由检测中心主任批准。无论出差、休班,均应填写请假条,由负责人签字批准。严禁不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地试验室,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罚当事人100元,负责人违反规定的,从重处罚。
出差或休班结束应按时返回工地,并向负责人销假。无故不按时返回者,视为旷工。因其他原因需延长假期的,须经批准。续假人员返回后应补写假条,并及时销假。
二、劳动纪律
工地试验室与项目部作息时间保持一致。早上按时上班,严禁上班以后再吃早饭,发现一次,视为迟到一次,累计三次,罚款50元。
工作时间,禁止上网(因工作需要,发邮件查资料除外);禁止玩电脑游戏;禁止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和发短信;禁止看故事会、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当事人50元、负责人20元。
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打赤脚或光膀子,应保持严肃的工作气氛,维护试验室形象。
试验室要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负责人统筹安排,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发生项目部来试验室做试验找不到人的事情。上述问题出现一次,罚负责人50元。
中午吃饭严禁饮酒,晚饭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也应不饮酒;如有客人需要招待,饮酒要有分寸,不能因酒误事;饮酒过量,严禁从事设备操作,应尽快休息,保证安全。
三、卫生和安全
工地试验室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办公室和试验操作室的环境卫生。宿舍内的被褥要整齐卫生;办公室内整洁有序,不得乱扔纸屑、烟头等杂物;室内应经常通风,避免产生异味。
试验操作室内要做到工完料净,保持干净卫生。待检样品和已检样品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已检样品定期处置,但不得随意丢弃。
工地试验人员要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离开房间要随手关闭电灯、风扇或空调。晚上休息后,要将电脑关机。严禁乱扯乱改电线、电源,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完善防火设施。工地试验室,每日检查火险隐患,发现隐患,险情立即上报处理。
工地试验人员严格遵守试验操作规程,防止漏电伤人、机械转动伤人等事故发生;试验人员到现场检测更应注意安全,远离施工机械车辆,登高作业要加强自我保护,防止事故发生。
四、试验任务
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安排试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项目部送样委托后要及时进行检测,出具试验报告,发现有不合格项应立即通知送样人,再抽样复检或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因为试验工作滞后而影响施工进度。不得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拖延试验时间,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原始数据的记录及数据处理。
试验人员应使用规定的表格,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内容详尽、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原始记录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不准使用铅笔。原始记录的数字不允许随意涂改,如需涂改需按规定的办法进行。
原始记录应填写完整并对数据认真审查,并有记录人,校核人,作为填写试验报告的依据。原始记录应交资料室保管,作为技术资料存档备查。
试验检测报告
由试验员整理填写,签名后连同原始记录送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字批准,最后由试验室主任加盖公章后方可。
试验检测报告连同原始记录由资料负责人归档保存
要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标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实验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坚持用数据说话,保证实验资料的严密,完整,正确。
五、设备保养及使用
仪器设备进场安置完毕后,应编制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并组织检定工作,记录仪器设备有效使用期。对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其检定合格证原件交中心试验室,复印件随仪器一起保管。
对自检的仪器设备根据仪器设备自检校规程负责检校,并做好记录。任何仪器设备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调整,新购置仪器设备应先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电器设备应保持完好无损,保证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得私自增设和移动电器线路,增加负载。
具有危险性的试验在进行前,参加试验的人员应充分讨论试验方法和规程,进行时应由试验检测负责人统一指挥,一旦发生危险,应立即停止测试。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检查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允许仪器设备带“病”操作使用。
按设备检定周期对各种计量量具、衡器的检定,以确保检测设备的可靠性、准确性。
本室试验人员应爱护试验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使其保持正常、完好状态;仪器设备有故障时,不得随意拆卸,应请专业人员维修,必要时应进行重新检定。
海化工地试验室
2008-8-16
第二篇: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贵阳铁路白云至龙里北联络线i标第二项目部
工地试验管理办法
(暂行)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白云至龙里北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第二试验站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一)为加强工地试验站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活动,根据铁道部现行规程、规范、验收标准,施工、监理合同和部、局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标段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白云至龙里北铁路工程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第二试验站。
(三)工地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规范、满足检测频率、及时指导生产、严格控制质量的原则。第二条
试验、检测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一)
检测管理机构层次如下:中心实验室、工地试验室;
(二)
工地试验室检测工作业务上由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统一管理。
(三)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置如下:
1.工地试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由项目总工分管。
2.工地试验室人员不得少于6人,试验检测专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
3.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试验工作不少于3年,并经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培训合格;
4.
工地试验检测人员经培训合格,持有效的《试验员》证方可上岗,工地试验室可安排1—2名试验工从事试验工作,但必须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工作经验者最好。第三条
项目部工地试验站职责1.接受中心试验室业务指导。
2.制定本工区的试验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
3.负责本工区段的现场试验工作,承担本区路基施工的工艺试验工作,并上报监理审批。
4.严格执行现行试验检测标准规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做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试验检测工作(主要是水泥、砂石料、钢材及焊件、混凝土抗压、岩石抗压),不能检测的项目按频率及批次要求及时委托中心实验室或有资质的外单位检测,建立不合格台帐。
5.督促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按批准实验结果施工,对重要部位施工进行旁站制度。
6.负责好本实验站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及检测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及文件管理。
7.负责完成管区的试验竣工资料。
8.对试验检测中所发生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上报。
9.配合业主、监理单位及中心试验室的现场抽样工作。第四条
项目部工地试验站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核验的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干燥、通风。
(二)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赃物,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三)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内外卫生,疏通排水沟,清理废弃杂物。
(四)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
(五)使用电器设备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闸断电。
(六)定期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
(七)严格按规程操作试验仪器,量具、玻璃器皿要轻拿轻放,禁止随手乱丢器具。
(八)试验完毕,离开工作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第五条
工地试验站试验工作质量控制制度
(一)试验检测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对所有检测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检测结果不受行政的、经济的和其他利益方面的影响和干预,保守技术密秘,检测人员不从事所检产品的技术开发工作。
(二)
检测过程中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和数量发生矛盾时,坚持质量第一,对人员工作成绩的考核,首先考核检验质量。
(三)按规范或业主文件规定的检测频率,抽样方法进行抽样,样品必须有代表性,严格按标准验收。样品的运输、保管,要保持样品不被风吹、日晒、雨淋并保证不丢失、不遗漏。
(四)保持检测系统测量准确性,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精确检测。
(五)检测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要对检测室的环境条件,如温、湿度等进行检查,对试件外观、安装状态、设备状态、连接方式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
(六)检测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检测工作至少有两人参加,数据传输采用复核法,并对数据进行校核和复测。
(七)检测过程中若出现情况或突然的外界干扰,应立即关闭试验仪器,拉下电闸,确保仪器设备不受损害。
(八)试验数据的整理、计算、分析过程要严谨,数据要精确。
第六条
工地试验站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各种试验仪器要建立台帐。
(二)强制性检验仪器和自校仪器按周期进行标定。
(三)大型试验仪器要制定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专人进行保管。
(四)对检定合格或不合格的仪器应进行标定,不能使用的仪器应封存处理。
(五)维持仪器设备的整洁,使用维持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
第七条
工地试验站样品管理制度
(一)样品放置于样品室,由样品保管员保管;
(二)样品到达后,收样员应同送样人共同开封检查,确认样品完好、数量、规格、期龄等符合要求后密封并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应要求送样人补充或重新取样;
(三)样品室环境条件及设施应满足存放样品要求,确保样品不变质损坏或降低性能;
(四)接到检测任务通知单后检测人员应及时到样品室领取样品;
(五)检测样品应留样备查,水泥、砂、石、粉煤灰、土、沥青、留样期均为自报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外加剂为半年。
(六)样品留样期过后,保管员应及时将样品处理。第八条
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
1.所有仪器设备需要强检的统一送检(校),并建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周期表》。
2.
试验站依据上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周期表》制订《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自校计划表》,按照《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自校计划表》提前15天准备校检事宜。
3.
对于现场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试验站应在检定/校准时安排一名对所检(校)设备熟悉的操作员,配合检定/校准工作。
4.对检定/校准合格的仪器设备或计量器具,应将结果登记在《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周期表》中,并将检定证书放入设备技术档案,在仪器设备上贴合格证(绿色)。
5.
对于检定/校准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试验站负责尽快送修后再送检(校)。检定/校准合格后按1.4条办理。若再检定/校准不合格,在仪器设备上贴停用证(红色);按《检测设备管理及维护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并按《供应商的服务与供应品的采购控制程序》办理新仪器设备或标准器具的购置手续。
6.
对于多功能、多量程的仪器设备,经检定/校准后,其部分功能丧失或个别量程不合格,但检测所用的功能完好或所使用的量程合格时,提出限制使用范围,在仪器设备上贴准用证(黄色)。
(二)仪器设备的自校
1.自校工作只用于对测量精度要求不高的检测设备、检测用的辅助加工设备、暂无检定/校准单位进行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
2.根据仪器设备的自校规程,试验站对仪器进行自校。
3.试验站根据自校规程负责购置所需的工作标准并建档,用于中心内部工作器具的自校。标准器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校准,并在检定/校准合格周期内使用,测量工作标准器只能用于自校而不用其他目的,应满足《仪器设备自校用标准器具管理规定》。
4.对于自校合格的仪器设备出具自校合格证书,在仪器设备上贴上合格证(绿色),将自校合格证书放入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对于自校不合格的仪器设备按照
(一).5条办理。
5.为保持仪器设备状态的稳定性,需对检测频率较高、示值不稳定、经常移动或使用条件较恶劣的检测设备,按照《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程序》对其进行期间核查。
第九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制度
(一)试验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首先要查找原因,确认不是样品管
理不妥或者操作不当引起的非合格品后,立即向试验站负责人汇报。
(二)负责人必须立即和他们一道组织检查,对样品来源进行调查,再对留样进行复检。
(三)若复检合格,则按正常施工程序进行。
(四)如复检仍不合格,要及时填写不合格样品登记台帐,及时出具不合格报告单,对原材料不合格品立即通知施工现场进行清场处理。
(五)对实体结构试件样品出现不合格,首先要对实体结构用回弹法或钻芯取样进行检测,如不合格,立即向项目总工程师报告并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条
岗前培训和学习培训制度
(一)新员工的培训
1.岗前培训由管理组组织和实施,其内容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a中心概况及规章制度、礼仪修养要求、质量安全意识、环保卫生教育;b管理体系基本内容及《试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管理体系标准知识、相关法律常识。
2.岗位技能培训由管理组组织,用人组(室)具体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检测方法及标准规范的讲解、检测操作技能的培训、有关记录的填写方法及要求。
3.通过教育和培训,使新员工意识到。所在岗位工作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质量事故,按体系文件操作的重要性及不按文件操作可能导致的后果,个人工作质量改进可能为企业带来何种效益。
(二)在职员工的培训
1.在职员工的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2.内部培训内容主要有。a专业技术知识的加深和丰富,岗位技能的强化;b新标准、新规范的学习,新的检测方法的掌握;c新购设备的正确使用。
3.外部培训由试验站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建立经常性工作关系,在接到培训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取证,外部培训内容主要是:a检测资格证,专业资格证的取证或换证;b新标准、新规范的宣贯学习;c专业技术、新的检测方法、新材料应用的宣贯研讨。
4.中心鼓励和提倡员工在不影响或少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各种提高专业技术技能和文化水平的业余函授或其他形式的学习。
(三)管理体系文件的学习
1.由试验站负责人组织安排人员进行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内容的学习,使其掌握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及动作方式。
2.试验站负责人负责对本站人员进行管理体系相关要求贯彻,以满足体系规定的要求。第十一条
具体试验工作流程
(一)取样1.试验人员接到《进货检验和试验通知单》的同时,索要钢筋、水泥、钢铰线、外加剂及掺合料等主要原材料的质保单,并核对其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进场材料一致,如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及时向物资部门反馈。地材(砂、石料等)至少要有分供方的评价资料,并妥善保存,作为竣工资料的原始件。
2.经核对进货检测通知单与现场原材料一致后,试验人员根据原材料的所用部位及相应的规范要求确定检测项目,按照试验规程要求的方法和数量进行取样,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同时填写《取样登记表》。
3.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钢筋焊接、钢筋机械连接等各种半成品的抽样检验。
4.尽量在选择靠近工地的地方选择路基填料的料源。
5.取样频率要满足国家、行业及相关的规范、标准要求。
(二)检测与判定
1.检测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熟悉和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各种材料的检验方法和质量检验标准。
2.试验检测所用的仪器设备经过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设备运转正常,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3.检测时的温、湿度等环境条件满足规范要求。
4.检测方法的选择及判定准则要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
5.检测前根据检测项目和规范要求抽取样品,严格按规范要求的步骤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客观、准确地填写记录。检测过程中杜绝一切可能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干扰,确保检测过程公正、准确。
6.审核人员要对检测过程进行核查,包括被检样品的准备、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检测依据、检测方法、检测步骤、检测的原始数据记录及计算处理、检测报告的编制、试验结果的判定等。
7.所有的原材料、半成品都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本试验站不能开展的检测项目,应委托中心实验室或者具有相关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的单位进行检测,在委托书中要注明该原材料或外购件所采用的试验方法及技术标准。
(三)混凝土、砂浆施工管理
1.配合比选定
⑴施工前,试验站应根据结构部位、所处的环境条件等级、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等确定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项拌合物、力学性能及耐久性指标,各项指标满足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要求。
⑵试配前,试验站应协同物资部门对周边的各种原材料进行调查、检验,优选出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原材料。原材料的选用要本着满足要求、就地取材、利废环保、尽量节约的原则。
⑶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要从技术和经济两方面综合考虑,既要满足标准规范规定的技术条件,又要经济合理。
⑷试验站负责人根据施工工艺参数和配合比设计参数,负责组织配合比的选定工作,通过计算,调整,至少选择3种水灰比进行试配,并测试其拌合物及力学性能指标、耐久性指标,测试满足要求后,经过经济比选,确定出最经济合理的配合比报监理、咨询单位审批。
⑸确定的配合比经中心实验室、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复后,方可投入使用,没有批复的配合比严禁使用。
⑹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如有变化,及时重新设计配合比,严禁不做试验套用以前的配合比施工。
⑺建立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与施工台帐,统一规范管理,对各种配合比进行对比分析。
2.配合比调整
⑴混凝土浇筑前,主管技术人员开具《混凝土施工通知单》,现场试验员接收并保存。
⑵试验人员接到施工通知单后,要进一步确认现场砂、石、外掺料、外加剂品种质量是否已检验合格,核对拌合站计量设备精度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取样测定砂、石含水率,根据测试结果换算施工配合比,天气不好时,加大含水率的测试频次。
⑶试验人员根据换算的施工配合比,填写混凝土配料单,交拌合站站长复核,配合比输入电脑后再经试验人员对配合比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开盘。拌合过程中未经试验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配料比例。
3.计量管理
⑴严格施工计量管理,混凝土在拌合站集中拌和,采用自动计量设备,砂浆用磅秤计量,杜绝使用体积比。
⑵混凝土拌合站首次使用前和以后每半年要请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拌合站计量系统出现移位、重新安装或维修时,必须请技术监督部门重新检定。在操作台显要位置,按技术监督局检定结果进行标识。
⑶每15天采用专用砝码进行一次自检,出现称量偏差大、拌合物性能异常等情况时随时自检,做好检定记录。自检时由监理单位见证,并在自检记录上签署意见。
4.施工过程控制
⑴混凝土出仓时,试验人员及时进行拌合物性能检测,拌合物的入模含气量、坍落度、入模温度等,抽检频次、质量指标及合格判定要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及评定标准要求。
⑵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试验人员对整个过程值班跟踪,及时抽检混凝土力学及耐久性能检测试件,试件组数及抽检频率符合规范要求,并认真填写混凝土浇筑日志和抽检试件登记表(注明时间、地点及浇筑部位)。
⑶浇筑混凝土过程中注意保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测温装置,养护混凝土过程中按要求及时监控芯部温度和内外温差;做好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测温和记录,按时进行同条件试件的抗压试验。当测温器材缺少时,及时给项目部领导呈报书面的报告。
⑷预制梁浇筑过程中,要随机取样制作标准养护和施工控制用混凝土强度、弹性模量试件,并应从箱梁底板、腹板及顶板处分别取样。施工试件应随梁体或在同样条件下振动成型、养护,28天标准试件按标准养护办理。
⑸混凝土施工试件的组数根据梁体张拉及其他施工需要适量制作,每件预制梁各部位混凝土弹性模量试件不得少于两组,其中一组为随梁养护的终张拉/放张试件,一组为28天标准养护试件。
⑹批量生产中,预制梁每20000m3混凝土抽取抗冻融循环、抗渗性、抗氯离子渗透性、碱-骨料反应的耐久性试件各一组,进行耐久性试验。
5.混凝土检测评定
⑴混凝土强度评定及时,评定方法符合tb10425-1994《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⑵及时填写混凝土质量试验检测结果统计与评定统计表,便于控制混凝土取样试验的频率和评定填筑压实质量
⑶强度检验及评定报告单及时反馈给主管技术人员,同时有签收手续。第十二条
记录与报告
(一)原始数据的记录与处理
⑴试验记录一般采用国家、行业、地方或顾客、监理单位要求的格式。
⑵原始记录应包括足够信息,包括样品状态、仪器设备情况、检测地点、环境条件、日期、依据以及检测人员等信息,保证能再现检测过程。
⑶各种检测过程产生的原始数据要在工作时予以记录,采取法定计量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计算和修约。
⑷记录的填写字迹要清晰,采用碳素墨水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对记录中不能填写的项目,用单杠划去,试验人、计算人、复核人、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名,不得盖章。
(二)检测报告
⑴检测报告采用业主或监理指定的表式,若顾客或监理没有特殊的要求,可采用相应行业或地方规定的表式。
⑵检测报告的编制依据为经复核确认后的原始记录;报告编制人员要客观公正地编写每一份检测报告,做到文字、数字清晰、项目齐全、编号连续、语言规范、结论公正;复核人员要对检测报告的规范性、信息量、数据的准确性和结论的正确性进行复核,并签名;中心试验室主任负责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
⑶检测报告审核后,加盖试验专用章(右下“盖章”处或右上检验日期、编号处)和计量认证专用章(左上角)。对非计量认证项目不得加盖计量认证专用章。
(三)试验报告的报批及归档
⑴管理组负责检测报告的发放与管理。
⑵检测报告的发放必须经试验站负责人同意。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结果和路基填筑工艺试验报告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批复。
⑶试验站负责按项目或单位工程及时对试验报告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必要时装订成册;竣工试验资料按竣工文件管理要求的份数、格式整理归档。
(四)基础资料管理
试验站开展工作后应及时建立各种基础资料。
⑴台帐,包括人员台帐、设备台帐、各种原材料的试验台帐、可追溯性台帐、不合格台帐、配合比试验台帐、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试验台帐、检查试件登记台帐、样品存放登记台帐、路基填筑压实试验台帐等。
⑵档案,包括人员档案、设备档案、各种试验记录与报告、规范标准清单、收(发)文登记等。
⑶工作计划,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培训计划、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计划、仪器设备运行检查计划、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能力验证及比对计划、检查指导计划、质量监督计划等。
⑷随着施工进展情况及时对路基填筑、混凝土施工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填写填料试验报告结果及对应的填筑路段统计表、路堤填筑压实质量检测结果统计表、桥梁工程混凝土质量试验检测结果统计与评定统计表、桥梁基桩混凝土质量试验检测结果统计与评定统计表等。
(五)现场试验监控工作标准
⑴工区根据人员配置要求和生产需要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试验人员数量,满足每个作业点都有试验人员监控的要求,每个试验人员不同时监控两个及以上的重要作业点,试验站对所监控的工作内容负责。
⑵现场作业时,工点负责人提前通知试验站负责人(或现场试验员)到场全程监控。当试验人员缺少难以满足施工监控需要时,能及时给项目部领导呈报书面的报告。
⑶试验人员对现场违规违章作业制止及时,当制止无效时,及时向工区项目部负责人和试验站负责人报告。
⑷工区项目部负责人接到现场试验人员报告现场违规违章作业制止无效的报告时,及时赶到现场处理;试验站和工区项目部负责人定期对现场试验值班和检测情况进行巡查。
⑸为防止现场值班不到位或失控,并为追查责任时提供依据,试验监控通知、试验值班和巡查与反馈均有相关的记录。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白云至龙里北指挥部
中心实验室第二实验站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路中心试验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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