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工作经验材料
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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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县地处**岭南端西麓,地势丘陵起伏,是全省水土流失重点县份之一。水土流失面积达到142.98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4.13%。大量的水土流失不仅使农村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而且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严峻的现实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水土流失现状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制,必将影响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遗害子孙后代。为此,2003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瞄准生态立县目标,突出人与自然和谐主题,本着“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治理会战,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全县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4.1万亩,占流失面积的30.84%。2003年我县**两条小流域治理被国家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小流域,2005年我县国家级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项目也顺利地通过了上级的验收。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证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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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着眼长远发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只有创新思维,创新管理,才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扩大已有的工作成果。实践中,我们主要是坚持做到了“三化”。一是项目管护民营化。对于治理后的区域,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部落实到各乡镇和林场,再由各乡镇和林场本着“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分期限承包给农民,由承包者进行日常管理,县、乡、村水保专职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除林地到采伐期,按照一定比例分成外,其余种植经济作物的收益归承包者所有。这种方式有效降低了管护成本,提高了管护成效。二是监督执法经常化。把加强监督执法贯穿于工作始终,常抓不懈。县环保局和水务局联合成立了执法大队,全县在项目区内乡(镇)、林场配备了31名专、兼职水土保持执法监管员,形成了自上而下配置合理,分工明确的执法网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多年来,我们累计查处了破坏水土保持设施案件3起,乱砍滥伐林木案件5起,毁林开荒案件3起,上山放牧破坏草原案件2起。例如,2004年,**镇一农民故意毁坏水土保持宣传牌,我们对其进行了教育,责令他将宣传设施恢复原状,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处罚,起到了惩治一人,教育一方的效果。三是项目管理规范化。严格规范项目质量标准,明确项目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项目质量管理监督小组,全程进行督办检查。严格项目管理程序,认真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建立项目管理簿册,对项目的地址、责任人、质量、数量、业主等具体情况进行登记,做到整齐规范,情况明了。特别是对县域内开发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水保方案,保证项目规范实施。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将上级扶持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纳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资金审批由主管副县长、相关局的局长“会审”,最后由县长签批。财政、审计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按照上级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生态县建设目标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使我县的水土保持工作登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秀美和谐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