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与农电工优质服务目标责任书
考核方(甲方):陶营供电所
责任方(乙方):农电工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促进我局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确保“行风评议保第一”目标的顺利实现,为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年度行风责任目标
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以“责任铸金牌”主题活动为载体,以完善优质服务常态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三个十条”,继续深化“四个服务”,严肃查处行风违纪事件,促进我所优质服务和纠风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本年度要达到以下责任目标:
1、全年的客户评价满意率≥98%,在当地政府举办的行风评议中本辖区应保持领先。
2、全年不发生重大行风投诉事件,特别是省、市级、县投诉。
3、全年不发生重大服务性新闻曝光事件。
4、全年不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局规局纪事件。
5、全年不发生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十项承诺兑现率达到100%。
二、检查考核
依据《汝阳县电业局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三、附则
1、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下次签订日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供电所负责人:乙方:
2011年月日
第二篇:供电所安全目标责任书xx供电营业所
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xx供电营业所
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为确保xx供电营业所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落实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力,保证xx供电营业所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进一步提高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公司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签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目标
1、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火灾事故;
2、不发生电网稳定破坏事故;
3、不发生人员和管理责任的不安全事件;
4、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供电不安全事件;
5、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
6、不发生人身伤亡和恶性误操作事故;
7、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8、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9、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0、不发有重大影响或人员伤、亡的营业窗口不安全事件;
11、不发生供电所负主要责任的群体伤害事件;
12、不发生供电所负只要责任的供电安全引起的煤矿等单位人身伤亡事故;
13、不发生因输配电线路引发的山火事故;
14、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设备事故和一类障碍。
二、安全责任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公司、供电所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程、制度和精神。
2、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理念,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坚持“报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3、明确自己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
4、积极配合供电所领导,完成供电所的月度、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5、认真落实和执行公司、供电所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不打折扣,不推诿搪塞。
6、工作中严格执行“四不伤害”原则,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三、奖惩规定
1、供电所全体在岗员工按《xx供电公司全员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办法》向公司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根据个人安全责任完成情况向公司提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做到奖惩分明。
2、其他奖惩标准按照《xx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相应条款执行。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由供电所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认定。
四、其他规定
1、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供电所和各岗位员工各执一份。
2、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自
下达目标单位:
xx供电营业所
责任人:
(所长签字)
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目标落实、执行责任人。2012年1月1日(员工签字)
第三篇:三塘供电所安全目标责任书三塘供电营业所
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三塘供电营业所
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为确保三塘供电营业所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落实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力,保证三塘供电营业所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进一步提高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公司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签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目标
1、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火灾事故;
2、不发生电网稳定破坏事故;
3、不发生人员和管理责任的不安全事件;
4、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供电不安全事件;
5、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
6、不发生人身伤亡和恶性误操作事故;
7、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8、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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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执行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供电所所长:生产人员: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