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公司长期稳定、有序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保障财产安全与持续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力。做好各项财务收支和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资产,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以企业会计准则为核算基础,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实施策略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真实、完整,最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所有项目必须纳入中太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并按时报送报表。第六条:所有工程项目均实行内部承包管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章
财务业务审批规定
第一条。公司按照货币资金收支的金额、发生的频繁程度和重要性由不同层次的人员或机构来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按授权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由公司局长负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制度的形式是公司局长逐层授权,权责统一。第五条:公司实行局长领导下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第六条:所有报销业务实行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相分离的内部牵制制度。第七条:审批权限分类为:审核、核准、审批、批准。后项对前项具有否定权。审核: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事项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意见后进行批准;
核准。指财务主管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经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且备案。
批准。指局长批准。
第三部分
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项目不能将资金擅自借出,不得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在使用资金时应收取、合法有效票据,对于不能收取、合法有效票据所发生的税费全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第二章公司资金管理
第四条:资金预算管理
1.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方沟通工程款支付事宜,第八工程局开具税票,扣缴税收及办理外管证等事务。
2.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统一存入(汇入)集团公司为八局设立的账户,使用时应提供工程款使用计划表、合同、工资报表、应付账款报表等,报局长批准后支付。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每月22日向第八工程局报当月财务报表4.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三章
罚则
第六条:以下行为属严重的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公司要予以重点查处追究责任和罚款:
1、未经局长授权、或超越授权权限、授权期限擅自签订保函、担保合同文件、签署垫资意向的;擅自拆借挪用公司资金的;规避公司管理的。
2、项目部收取资金私自坐支,不遵守公司资金集中统一管理规定的。
3、有关重要资金管理资料丢失或泄密,致使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
4、将应存入公司资金转至它处的。
5、与关联单位串通、虚列、虚报支出骗取资金的。
6、未经公司批准,以物资或劳务抵债或互换的。
7、公司认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部分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部、应付账款的管理,规范付款行为,防范对应付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对应付款的管理要求,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的管理规定。
第二条。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采购与应付账款的管理、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各种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外部采购应付款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管理体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阶段检查。
第四条。项目部组建时应将项目负责人、材料采购、仓库管理员、材料会计等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并且留签字样本。
第五条。项目实施前,应编制成本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报财务部备案。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建立《施工建筑材料、设备工具价格目录》数据库,每季度末负责公布更新的价格信息,项目部根据价格信息建立采购价格征询及比较的体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较低的价格采购,公司财务审核各项目部大宗材料的采购价格,对采购价格出现异常情况的,公司财务有权拒付货款,并报项目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主要材料的大宗采购和分包工程原则上需进行招投标。中标的供货单位应与公司签定合同,交公司财务备案后生效。
第八条。在材料采购过程当中,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材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时,具体采购单位及采购价格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材料入库、出库要手续齐全。如果材料直接到施工现场,库管员也要据实登记材料台账。
第九条: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单据未到的,月末由项目部与供货商核对后按暂估价入库。次月必须依发票单据调整入账。估价以货到验收为前提,不准作假。第十条:偿还欠款取得的发票单位名称同挂账时供货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予支付,特殊情况需与供货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交财务部存档,方可支付。偿还外欠款时应在欠款证明上逐笔登记,清账时将外欠款证明收回。凡供货商以个人名义签合同挂账的,必须由个人在发票正面签字确认。
项目及分公司以赊欠方式采购材料的,同样应当执行本制度的规定纳入月采购计划和审批,且必须严格控制数量并向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预付材料款时要签订合同,材料会计应建立预付款台帐,预付帐款应该及时清理。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按计划采购材料,发生材料损失进入该项目成本,发生计划外采购要补报计划。
第十三条。项目部加强对应付账款的管理,要求有专人负责建立外欠款档案(包括合同、协议、结算单、收料小票、外欠款证明、付款登记本等相关原始凭证),外欠款明细帐,定期对应付款项进行定期分析,做好还款工作,避免发生诉讼案件。
第十四条:项目部外欠款漏挂应付账款的由当事人和项目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第十五条:凡查出虚挂应付账款的项目部,经办人与项目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凡在材料采购过程中为个人谋取利益,抬高材料价格,损害公司利益,一经发现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责任人处于2倍以上的罚款,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
项目部成本管理
第一章总则
施工项目部成本管理主要包括成本预测、成本实施、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这四个环节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构成了施工项目成本管理。
第二章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原则
第一条。项目部成本控制的原则就是以较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充分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合理进行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项目部成本的过程控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劳动组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等方面,只有在项目实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够促进各项施工准备得到贯彻落实,有效地达到控制目的。
第三条:在实施目标成本管理和控制时,按照成本计划内容实施,可由各部门(人)在工作职责范围内逐项处理。但对成本差异金额数较大的事项(如工资、奖金、办公费、差旅费),以及对单项目标成本超计划使用的,必须按规定的手续由专人审批,并对成本计划进行调整。第四条:建立成本控制组织体系,专人负责、分层分项进行控制,以财务部门为中心,协调处理与相关部门的关系,统一核算口径和步骤,及时反馈与分析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范畴
第五条:项目管理成本的主体:成本的主体应包括生产经营活动中各层面、各环节对发生成本负有责任的管理者,具体包括:(1)项目决策层;(2)工程技术人员;(3)工程施工人员;(4)责任管理部门(如设备、试验、计财人员等)。
第六条。成本管理对象与内容。以工程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为管理对象,如(成本预测、施工组织准备、过程控制、竣工验收等),以项目职能部门、作业队作为控制对象,将责任成本分解,层层落实,明确责任,据此进行控制和考核。了解每一个单项工程成本情况,编制工程预算,计算其工、料、机的数量与单价来作为控制标准。
第七条:项目管理成本的分类
1.材料费管理。材料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直接发生的以及有助于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包括主材、预制构件、施工设备、耗材等。项目物资部根据工程队提出的限额领料单发料,并及时地把发料单返给工程队,料单的内容要按照工程项目、领料单位、数量金额填写齐全。根据实际消耗的发料单及时地登记并进行材料消耗核算。
2.人工费管理。人工费是指直接施工人员(不包括机械操作人员)的工资、奖金。人工费工资部分按施工人员的实际支付工资进入成本,奖金部分全部进入成本。
3.机械费管理。项目部自用施工机械的使用按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包括机械设备的折旧、修理费、材料配件费、燃料费等。每月底根据取得的机械折旧和修理费、材料配件费、燃料费机械台班的使用费等数据进行成本核算。外部机械是施工机械,由调度员根据施工班组签字的清单,编制“机械派工单”转给项目计划部进行汇总,最后到财务部根据工程队的使用情况入账。
4.其他直接费管理。其他直接费包括在施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安全经费、生产工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费、其他费用等。能直接分清可直接计入项目工程成本,分不清的通过分配的方式计入成本。按当月完成施工产值进行分配,项目工程成本核算纳入会计成本核算体系,运用会计处理方法:编制凭证,记账,登记账簿,成本核算,编制报表。
第四章
项目施工成本管理的实施
第八条:制订标准成本。标准成本是公司对项目成本进行预测和评估,以下达指标任务,促进项目进一步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其实质上是计划管理,计划成本,是事前控制的体现。标准成本订制的原则是:项目评估小组深入现场,详细了解当地建材市场行情、机械租赁、劳务供应情况和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了解当地地质、交通、能源、电力、气候情况,了解工程性质和结构以及施工工艺、流程,了解业主单位工程资金到位与结算情况。充分预测影响项目成本的风险因素,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项目成本(包括质量成本与预防成本),合理确定目标成本和目标利润。
第九条:各项成本管理的措施
1.人工成本的管理措施。定员定编,精简机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劳动强度,合理安排施工队伍,确定施工人数,减少闲杂劳动力,提高劳动效率;积极进行劳动技术革新,改进施工方法。先进的技术手段,既能节省工、料、机的耗费,又能节约时间,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合理安排工序,改进劳动组合,形成流水作业,实现均衡生产,避免窝工、怠工现象,这是减少人工成本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实行绩效挂钩,按劳分配。
2.材料成本的管理措施:在工程项目中,材料费占有很大比例,如何有效控制对经济指标的实现起到关键性作用。材料成本主要包括材料采购、保管和消耗。所以管理材料成本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⑴招标采购。详细了解市场行情,货比三家,考察诚实可靠、信誉良好的供货商家,在同等条件、相同质量情况下,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
⑵低保管成本。认真编制材料计划,对施工现场的需求能够准确把握,对材料供应、消耗心中有效,减少库存成本,加快资金周转。
⑶实行限额发料。物资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材料消耗定额的资料核定定领发料,严格控制材料超耗,决不允许超出设计数量。
⑷充分利用新技术,尽量采用高效节能材料、代用材料。
3.机械成本的管理措施。加强日常维修保养。定期维修与保养是保
证机械正常运用的基础,也是减少大额维修费的有效手段。严格操作规程,避免无谓损失。操作工的技术素质和机械的爱惜程度,也是决定机械使用寿命的关键因素。
⑴实行单机、单车核算。明确司机的责任与权利,同时建立考核与激励制度,提高机械的使用效率,保证机械的完好状态。
⑵降低租赁价格。对租赁外界机械,合理利用,从而降低机械费用。
⑶及时清退租赁的材料、机械。管理人员应该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机械使用进行认真清理,及时清退闲置机械。
4.其他直接费用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等。
5.间接成本管理措施:间接成本指施工管理层为组织施工和管理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做到:经费包干,量入为出,指标控制;科学管理,合理组织,避免进度滞后、质量返工现象。
6.间接费用的管理措施: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项目的期间费用控制如下:合理运用工程资金,即要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又要降低资金筹集费用、借款利息费用的开支;确定招待费开支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开支。
第六部分
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资金管理
第一条。项目部于月末25日前编制下月资金收支计划,年末25日前编制下年度资金收支计划。收到工程款后编制具体资金使用计划报公司财务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外阜账户管理,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指定银行拨款,需要在外地开设账户必须经过局长审核,并报集团批准,项目部方可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开通专业版网银,并授权公司划款,公司通过网上银行归集管理,不允许开立其他账户,特殊情况必须向八局提出申请。项目部资金不允许挪用、外借或私存他户,私自留存,不能通过网上银行归集管理的分公司,由八局派专人监督其银行账户的管理。
一、外埠账户管理办法
1.本办法所指外埠账户是户名为“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八局项目部所使用的账户。
2.开设账户需填写《开设银行账户申请表》(见附表一),经局长审核,并报集团批准后,由集团公司财资管理部签发《准许开设银行账户通知书》,注明账户的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
3.使用单位需在账户设立后七天内进行备案,将《账户信息备案表》(附表二)交至八局财资管理部。
4.变更账户信息、延长账户使用期限的,须经财资管理部批准,并在变更后七日内进行变更备案。
5.以邮寄方式递交《账户信息备案表》的,以邮件收到日期为准。逾期递交、未按要求填写备案表或填写信息不完全的,视为未备案账户。备案完成后,由财资管理部出具《完成账户信息备案回执》。
6.使用单位负责账户的对帐、年检等维护管理工作。
7.发生下列情况,应及时办理银行账户撤销手续,并于销户后七日内进行注销备案。
(一)单位撤销,业务终止;
(二)账户使用期满,不准延期使用的;
(三)开户后一年内未发生资金收付业务的。
第八条
批准开户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账户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不得将其他收入存入账户;不得出租、转让账户;不得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使用单位负责人对账户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第二章
风险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在使用资金时应合理分配,在保证生产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应付帐款,杜绝因拖欠劳务费和采购费等产生不必要的诉讼案件。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对项目部财务核算进行不定期审计,对项目部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项目部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五条。项目部项目竣工结算后,结算资料应报送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与项目承包人清理债权、债务并出具清算报告。
第六条。项目部的项目承包人应将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做结案处理,提交公司经营部评审并出具意见,报局长批准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二章
项目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
第七条项目部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控制成本费用、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使用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按照财务制度记帐、结帐、报销、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
3、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定期分析财务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披露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提出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4、按照财务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本、报表、档案、电子资料等涉及会计事项的有关资料。
第八条:项目部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会计制度中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规定处理业务。
2、审核收付款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正确核对报销单审批手续是否完备,领导签字是否真实有效,票据金额与审批金额是否一致,报销单填制是否规范,对不符合以上规定一律不准报销。
3、核对现金业务掌握现金的日常库存额,做到日清月结,及时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备用金审批,管理者和采购人员及出差人员需要支取备用金时需填写备用金借款单,并写明备用金的用途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出纳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单付款。
6、监督和督促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对领取备用金人员所发生的业务要及时督促报销,对前一笔没有没有及时报销的业务,不能发生第二笔把备用金借款。
7、协助会计人员做好各种报销凭证的核对及规范性整理工作。
8、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章应有两人分别保管。
第九条:材料会计岗位职责
1、对材料发票、发票附件、入库验收明细进行核对验收并签字入帐,对材料采购的真实性负责。
2、对项目材料出入库进行明细分类入帐及时核算,日清月结。
3、督促库管及时准确地核算各种材料的入库、出库及库存。
4、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未到的预付款项和未付款项及时处理,做好材料的预付款及应付款明细帐。
5、负责各种材料的核验和明细核算,对材料采购人员和库房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篇: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地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控制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根据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中大审计[2002]3号关于中山大学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1.1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申请报告,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编制控制误差率在±20%以内。
1.2建设项目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设计招投标规定,组织设计招标工作,通过设计招标和设计方案竞选优化设计方案。
2、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的控制
2.1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也包括使用单位提出的新增工程,即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工程项目等。
2.2预留金的约定,在工程合同价款中按预算控制价的8%-10%约定预留金,作为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预留金不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支付。
2.3工程变更程序
2.3.1提出变更要求
(1)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
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包括变更的概况、变更理由、变更后的设计图纸、变更预算书及对合同价的影响等)。
(2)发包人提出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提出工程变更文件。使用部门提出变更,必须书面申请,并附工程变更文件给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3)设计院提出变更,需同时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
(4)除瞬间会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发项目的变更外,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需先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签收、初审,并按有关权限和审查批准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发布变更批示。
2.3.2工程变更审查
(1)除瞬间会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发项目的变更外,未经投资估计、预算、审批的工程变更一律不得发出。擅自发出工程变更而影响项目投资控制的,由发出人自行负责。
(2)瞬间会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发项目可以采取口头通知变更,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3)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后,在监理合同业主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及时送各校区基建办公室或工程管理科。
(4)各校区基建办公室或工程管理科配合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变更文件的内容和变更预算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权限的,审批后向承包人发布变更批示;超越审批权限的,报处“投资控制小组”审批。
2.4工程变更审批权限
2.4.1各校区基建办公室或工程管理科配合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变更是否合理、变更预算是否符合定额和有关文件规定,审核增加的变更预算是否超计划、该变更预算所需要费用能否解决。
2.4.2单项变更工程增加投资在10万以内,或增加投资占预留金10%以内,由工程管理科负责人或各校区基建办副主任审批签发。
2.4.3单项变更工程增加投资在10~20万元,由工程管理科或各校区基建办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处“投资控制小组”讨论通过后,由主管基建工程的副处长或各校区基建办主任签发。
2.4.4单项变更工程增加投资在20万元以上,或累计增加投资占预留金的80%时,由“投资控制小组”讨论提出处理意见,由处长签发。
2.4.5变更工程增加投资累计超过预留金,及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的项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4.6使用部门提出的变更。在工程设计阶段要充分听取使用部门的意见,在工程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使用部门提出的变更。增加投资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工程,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增加投资5万元以上,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工程变更文件及意见报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4.7改变原设计功能或变更超过批准的建设规模时,还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价格后签署补充协议。
2.5补充协议的签定
发生以下工程变更应按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文等有关规定和程序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5.1发生不可预见,如基础变更增加大量工程量、主要建材钢筋、水泥价格大幅上涨等,导致单项变更增加投资占合同价的2%及以上。
2.5.2使用部门提出功能改变并经学校批准,增加原工程内容,导致单项变更增加投资占合同价的1%及以上。
2.5.3未包含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附属及室外工程等。
5、由处务会负责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和解释。
二00五年十月九日
第三篇:建筑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
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司属各单位工程结算管理,提高工程结算工作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结算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创效”的目标,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以及局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工程结算管理。
3.定义
3.1工程竣工结算(简称工程结算)。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将竣工工程按照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办理最后工程价款结算,作为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最终工程款的依据。
3.2最终结算额。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审定造价。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的,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审定造价。
3.3目标结算额。是结算领导小组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具体收益情况研究确定的,力争达到的工程结算值。
3.4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字证明。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3.5工程索赔(简称索赔)。是指承包商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补偿施工中给承包商带来的,不属于承包商承担的费用损失。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
4.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4.1组织机构
4.1.1公司成立工程结算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结算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总会、副总经济师任副组长,组员为: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程部、物资部等部门负责人。各单位相应成立工程结算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工程结算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