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管理体制研究

一、研究背景分析

(一)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1992年,将社会发展综合试点发展为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199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更名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截至2011年9月,全国共建立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116个,其中包括13个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160余个省级实验区[7,8](见图1)。

(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和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两种类型。国家科技部等有关部委负责协调指导全国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设立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办公室,办公室挂靠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负责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且,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实验区专家指导委员会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申报的国家级实验区进行实地规划论证、评审和技术指导,此外还开展与实验区工作相关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实验区所在地政府具体负责实验区规划、组织、建设的实施和协调管理。

(三)河南省创新型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发展状况

河南省是国内较早批准成立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省份,成立实验区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发展特点是起步早、速度快。截止到2012年5月,河南省内已有9个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巩义市竹林镇、辉县市孟庄镇、济源市、孟州市、林州市、鄢陵县、濮阳市华龙区、嵩县、宝丰县(见图2),此外还有十余个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二、河南省创新型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现行管理体制分析

(一)可持续发展建设工作的连续性不能得到保障

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的事业。它需要许多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推进才能实现,这就决定了可持续发展工作具有持续性和长期性的特点[9]。地方政府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地方政府的可持续发展意识、执政能力的强弱,都会直接影响着战略的实施和实验区工作。有的地方政府不能连续开展相关工作,对实施效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使实验区工作的连续性大大降低,实验区发展和建设的成果大打折扣。

(二)实验区工作中社会与公众的参与程度不够

河南省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已开展近20年,无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还是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数量在全国范围都处于前列,但还没有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由此可见,河南省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仅在数量上占优势,而在质量上却落后于其他省份。出现此种情况,与社会与公众的参与程度不够有很大的联系。除了专家、学者或是政府工作人员,一般公众不了解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对于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了解甚微,在加上地方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大,决定了本区域公众、团体和组织对实验区的参与程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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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既是一个区域性问题,也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目前在科技部及其他部委的支持和指导下,河南省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已经初步建立了国内和国际合作平台。可以通过继续深化合作,不断借鉴其他区域或国家的先进经验,并通过管理的创新来提升河南省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河南可以走出国门,积极与世界先进国家相联系,引进其科技资源以及学习其经验理念;也可以以实验区为单位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通过实验区的交流与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实践能力;还可以采用引进技术专家、争取资金援助等形式开展国内和国际合作,解决地方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四、结论

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在中国已进行了20多年,但目前对此尚未形成广泛共识,其发展速度也远不如经济开发区在国内的进展。实验区建设还属新生事物,目前对此还未形成研究的热点,跟踪研究不足,无法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势必阻碍其进程。在管理体制方面,有必要将多个学科的专家组织起来,发挥多学科的优势,建立公众参与的跟踪研究机制,以推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实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