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棚户区界定标准和审批程序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合理控制差旅费用。经公司研究,对差旅费标准及出差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一、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凡公司因公出差人员需事先先填好《出差申请单》,对因临时决定出差的需在回公司后的两天内补办手续;

2、一般人员需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批准;

3、副部长以上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

4、出差人员报销需凭《出差申请单》和相关单据到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复核报帐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及具体规定:

1、差旅费按总额包干的办法给予出差补贴(含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某内交通费),即“总额包干,超支不补”,食宿、交通等发票仅作参考依据

2、出差人员按相应地区(某地、某、某某会、某某外及直辖某)和级别(一般人员、中层正副职及公司副职以上)报销差旅补贴;

3、当天出差当天回公司的补贴20元,往返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可按住宿一天计算(不另报加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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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出差人员非因工作需要的游览和参观的一切开支,均自理;

1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的一周内办理报帐手续,愈期取消出差补贴;

14、本规定自xx年4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