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新证须
市卫生局
办理《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含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
事项名称:办理《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含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事项类型:其它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工本费10元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卫计发[1996]第065号发布的《四川省卫生防疫防治监督监测检验收费规定和标准》承办单位:市卫生局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联系电话:86924811;86924847;86673577申请材料:
(一)新办证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凡新、改、扩建的项目须提供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意见书和《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竣工验收批准书》;
3、取得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4、卫生管理制度;
5、卫生管理机构;
6、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7、供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8、制水工艺流程相关资料(二次供水除外);
9、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复印件及相关的文字说明(如:平面布局图、设备布局图、管网平面布局图、管网系统图等);
10、所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1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供管水人员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资料;
13、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卫生许可证遗失补办,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许可项目减少,污损补办,请按照《卫生许可证部分项目变更、遗失补办、污损补办、注销审批》办理指南办理。
(三)复核
1、《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一式两份;
2、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有改建、扩建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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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