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制度1汇总

共青团邯郸市委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一、出勤公示制

1、团市委机关各部(室)有醒目标牌,方便基层办事

2、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牌要摆放于桌面显眼处,以自觉接受基层监督。岗位工作牌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岗位、职务等。

3、每月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期考勤,出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二、首问责任制

1、对来访或办事的基层团干部或团员青年、群众,凡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对办事对象应热情接待,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片真诚服务、一声再见相送”

3、首问责任人对办事对象提出的咨询或需解决的事宜,凡属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要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对于能办的事项,要当即办理或尽快办理;对于手续不完备的,还需要准备那些材料等,要一次性说清楚

4、首问责任人对需转交有关责任人办理的事项,应及时转交,不得贻误

5、对于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务,首问责任人应详细告知办理该事务的责任人或部室,如有必要应打电话联系

6、首问责任人确因当时公务繁忙,无法履行首问责任人职责的,应予解释说明,不可借口拒绝

7、对于不属于团市委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应给予解释说明,不可不理不睬

8、首问责任人因没有尽责而被投诉的,经查实,要严肃教育处理,取消当年先进评比资格

三、效能建设监督员制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基层团组织的监督,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团市委机关的良好形象,实施团市委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制度。

监督员的主要权利是:

1、参加团市委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工作会议;

2、了解团市委相关部门对所反映和转递的投诉事项的办理情况;

3、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团市委有关文件和资料。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

1、收集反映社会各界对团市委开展各项主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了解反映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对团市委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团市委机关效能建设直接提出批评和建议

团市委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直接对团市委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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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基础和依据。年度考核确定的“优秀”等次人员,必须从绩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中产生。绩效考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其年度考核也相应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六)考评机构

成立绩效考评小组,在团市委党组领导下,负责团市委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绩效考评小组组长由团市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效能办、组织部和机关党工团代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