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家档案馆建设思考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中举在县检察院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环保局办公楼和县国家档案馆建设有关事宜。副县长胡华超、周虹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名单附后)。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完善大楼设计,确保工程质量
原设计六楼一底的环保局办公楼改为七楼一底,由环保局和档案局共同使用。县府办公室牵头,建委配合,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完成原设计的修改论证工作,并出具合法的修改设计图。档案局负责提供档案馆的内部功能设计要求,其中三楼全层按12kn/m2设计,
四、五楼南面半层按5kn/m2设计。
大楼二、四、五楼南面半层,三楼全层共2000平方米由县档案局使用;
二、四、五楼北面半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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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县府办牵头,环保局配合,与承建商签定付款补充协议。
三、加强资金监管,杜绝腐败行为
县环保局设立修建专户,加强资金管理。坚持行政首长负总责,“一支笔”审批,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要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违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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