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加强整顿安全方案

排查治理平安隐患,为切实做好水上交通平安工作。防范事故发生,依照省、市、区关于加强水上平安管理的意见,特制定如下平安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

(一)成立领导小组

抓好工作落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平安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长助理杨勇任组长,镇、区交通局、区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农业高新区、惠金河务局、镇政府和区交通局、安监局、农经委、环保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分管副职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组建整治队伍

落实各级责任,为全面做好平安隐患的专项整治工作。农业高新区、惠金河务局、镇政府和区交通局、安监局、农经委、环保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明确一名副职主抓此项工作,抽调专门力量,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镇组织25人(含10名巡防队员)农业高新区、惠金河务局和区交通局、安监局、农经委、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分别组织5人,共60人。名单附后)

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平安隐患实施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自即日起。

二、责任分工

落实现场平安管理人员;督促公司于10月底完善相关手续及各项平安措施,农业高新区、镇:负责公司日常的平安监管。制止其非法运营。

督促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平安管理责任制,惠金河务局。负责河道巡查及防汛工作。制定应急预案;负责浮桥险情抢护工作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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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领导。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范围广、继续时间长。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尽快按要求组织人员,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确保如期完成平安隐患专项整治任务。

(二)确保人员到位。各单位依照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各部门分管领导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严格责任追究。针对此次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区平安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即日起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部门给予全区通报褒扬,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明确处置意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