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犯罪原因及对策探析]
在本文中,笔者将通过对某县检察院办理的359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分析,探究交通肇事犯罪的发生规律和原因,以期能找出解决或缓解问题的对策。
一、交通肇事案件的特点
(一)交通肇事多发性常见性,死亡率高。某县发生交通肇事案件359起,占所有受理案件的25%,已成为基层最常见的多发性犯罪。其中,死亡381人,受伤74人,平均每5天就有1人死于交通肇事,死亡率高,后果严重。
(二)肇事司机以低学历的中青年男性为主,综合素质偏低。
从性别来看,肇事司机绝大部分为男性,女性仅9名;从学历来看,肇事司机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的292人,占81.3%;从年龄来看,肇事司机年龄最小的为16岁,最大的为67岁,而20—40年龄段的最多。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低学历的中青年男性司机本身就多,所以肇事的几率就大,另一方面也与这一群体的综合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三)在肇事车的车型中,货车最多,为149起,其中牵引车86起,其次为小型汽车,为85起,再其次为摩托车、电动车,为37起。
(四)交通事故致死的受害方中,以行人最多,为67人,骑摩托车者次之,为65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再次之,分别为52人和41人。
(五)事故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傍晚或清晨。笔者通过对359起案件发生的时辰进行统计,发现傍晚和清晨为事故多发期。
(六)违章驾驶的情况普遍存在,占65%。违章行为中以超载、超速、无证无牌驾驶最为严重,而且往往一起交通事故由多种违章行为造成。
二、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
(一)门槛低,综合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车辆的增多,对于驾照的需求也逐渐多起来,相伴而来的就是各种驾校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这些驾校的教学水平参差不齐,有的驾校并没有按照相关的教学规定和大纲去培训驾驶员,可以说是交钱就能上,上了就能拿到驾照。而对于交通规则、突发情况的处理、夜间驾驶等甚少涉及,因此一部分驾驶员上路之后,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遇到突发情况时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对于夜间驾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领驾驶证部分学员在进行科目三的考试时,所有申领大型车驾驶证的学员必须经过夜间驾驶考试;而申领小型车驾驶证的学员,也需要抽取20%的人进行夜间驾驶考试。但是实际中真正讲授和考核夜间驾驶技术的很少,因此,夜行车发生事故的几率就大。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乘车人而言,交通法规和规则知之甚少,再加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翻越护栏、与机动车辆抢道等情形就时有发生,平时在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报有一些侥幸的心理,认为自己的一些违规行为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正是由于这种想法使得上述人员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不仅扰乱交通秩序,也威胁自身安全。
(二)监管不力,相关人员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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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路面交通的动态管理是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预防交通事故的有效途径。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对道路和交通设施情况开展多渠道的调查研究。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利用对道路状况熟悉的优势,积极调查本地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区,搞清基本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对策,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改造计划。要加强路况检查,针对本地区危路险段和事故多发点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对策,在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和防护标杆,在道路或城区主要路口增设红绿灯或铺设减速带,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大科技投入,在一些事故多发地段、交通弯道、十字路口增设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并选择重点地段设置动态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等科技装备,用科技强化路面交通的动态管理和控制。
(五)借鉴国际科学管理经验
在历史上,许多国家也曾经被交通肇事案件的多发以及死亡率高所困扰。因此这些国家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在预防和打击交通肇事犯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例如:美国第一个将交通法规引入中小学课本,日本通过制定“五年计划”的方式实现交通肇事案件案发率降低、死亡率降低的目标,瑞典是世界上公认的预防交通肇事案件发生做的最好的国家之一,他们同样通过制定阶段性目标的方式实现交通肇事案件发案率降低和死亡率降低的目标,最近,瑞典又提出将交通肇事死亡率降低为零的目标。因此,我们同样可以借鉴国际上的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以政府为主导,建立起现代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可根据当前交通现状,制定一个科学、合理、有望经过努力实现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