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车补助政策
浦东新区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
2014-10-911:05:10来源:浦东门户网站选稿:项颖知
为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推广和应用,根据《浦东新区关于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2014—2015年)》(浦府办[2014]40号),结合浦东新区推进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补贴对象
1、拥有浦东新区户籍或目前在浦东新区辖区内法人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工作并交纳社保1年以上的个人。
2、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从事环卫、物流和出租等行业的企业。
二、补贴车型及要求
1、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上海市销售的,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推荐车型目录,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须在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
3、售价不高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的市场指导价。
三、补贴标准
对满足补贴对象和车型要求的个人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次性补贴2万元/辆。
四、补贴申请、审核与发放流程
1、个人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材料由购车所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统一收集、整理、初审,并每月报送至浦东新区经信委或其委托单位统一审核。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七、附则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由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浦东新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从网络采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使用,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QQ:1789260586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