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已经不满足于“要想富修公路”了,取而代之的是“要快富靠公路”,由于一些政府和部门过度追求“gdp”指标,急功近利,一窝蜂把名目繁多的项目“引进”到公路沿线,不考虑对公路行车环境的影响和承受能力,导致危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违章、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尤其在公路沿线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带,路政管理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公路路政管理是代表国家履行公路行政管理的执法活动,其目的是保障公路的完好畅通,为社会提供安全、舒适、快捷的公路交通条件。我区路政管理工作开展二十年来,各项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发展,直至现在,路政管理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发挥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路政管理工作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些问题甚至制约和影响了路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交通部提出的“三个服务”的要求,必须就当前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以研究,并认真探讨解决途径,以使路政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根据当前黄州区干线公路路政管理面临的一些实际情况,提出问题与对策,与路政管理同仁探讨交流。
一、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廉政排查不到位缺乏防范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上级部门要进行风险防控,排查是基础。要进行廉政风险防范,首先必须抓对风险点。风险点的确定至关重要,只有确定了各类风险点,二级部门才能有效的对照各项业务工作制
定防范措施,加强防范意识。
监督力度小缺乏责任心;目前,对路政执法的制约机制和对行使行政权的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已有的一些制约机制、监督制度还没有很好地运作起来,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主管内部监督低效、滞后,有“走过场”、“护短”等有错难纠的现象。因此,不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管理费不足,缺乏后续力。路政管理经费严重不足,路政管理工作缺乏后续能力和外部协调能力,不能巩固路政管理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
执法手段软,缺乏配合度。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大都缺乏政府的支持和部门的配合,缺乏强硬的管理手段。在路损案件、占(利)用审批、堆物占道和超限管理方面,若工作方法适当则能收到一定的效果,如果政府不支持、部门不配合,路政管理工作将无法开展。
人员素质低,缺乏主动性。路政人员素质不高、年龄老化,能真正独立完成路政管理工作内、外业工作的人员为数不多。在外业工作时,有的在制作文书、调查取证时都要看教材,翻书本,工作缺乏主动性。
路政管理应采取的相应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我区路政大队建设和路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加大排查力度、强化防范教育、增强防范意识;风险点的确定至关重要,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对照业务工作的各项法规制度,组织各站点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查、组织评”等多种方法开展路政管理风险点查找工作,将各个岗位的风险点找准、找全。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办法及廉政承诺,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1、排查廉政风险,理清防范重点。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一定范围公示。
2、采取部门联查,梳理重点。在岗位自查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对口业务链条,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照以前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上的潜在风险,明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上的高危风险点。
3、加强教育培训。按照“预防为主,防教结合”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把预防摆到前面来,突出教育预防的首要作用,真正做到“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前、防范在前”。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廉政风险防范列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一方面,要加强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另一方面,着眼强化党性修养,大力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强化法制和警示教育,树立管理与风险长期并存的理念,促使路政执法人员正确对待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个人的执法行为不偏离法律的轨迹运行。
(二)加大监督力度、制定防范措施。上级部门应加大督查力度,不走过场。坚持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指导,采取抓重点环节、抓典型事例,召开不同人员的座谈会了解情况,帮助大家提高认识,理清思路,认真对待。
1、根据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的严重程度划分等级。有群众举报、反映经调查或在管理检查、工作督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发现有违法苗头的为一级风险,发现有违纪苗头的为二级风险,发现有违规苗头的为三级风险。对三级风险点,根据风险等级和类
2、制定防范措施,形成防范机制。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对照业务工作的各项法规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办法及廉政承诺,形成以岗位为点、
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规范岗位职责。明晰岗位职责,使各个岗位、环节间相互衔接、互相制衡,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组建专门的优质评估工作组,规范管理行为,加强监督。
(三)争取支持,提高管理效率;路政装备是制约路政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关键,是路政大队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确保路政管理质量的重要保证。试想一个路政中队基本的装备都不具备,从何谈起快速反映能力。又从何保证路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更谈不上路政管理质量和原始资料的收集。因而,应尽可能为基层路政大队配备必要的交通、取证等装备,使路政管理和路政大队建设逐步向正规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
(四)采取部门联动,实施综合治理;路政大队在实施日常路政管理工作时,应积极向当地政府和部门汇报,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政府和部门将路政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以减少干预或阻力,形成以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执法格局,确保路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五)强化素质培训,提高执法能力;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逐步健全和全民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作为行政执法机构的路政管理部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路政执法队伍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针对目前路政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方面来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
1、严把“进入关”。在路政人员的聘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交通部制定的新聘路政人员的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工作能力强、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高的人员聘用到路政管理岗位上,为路政执法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为全面提高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2、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文明礼仪伴我行”、“给当事人倒一杯水、问一声好”等创建活动,把严格执法
与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结合起来,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态度和蔼,举止得体,热情服务,文明执法。把管理过程变成服务人民群众、宣传人民群众的过程,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路政人员热情服务的一面,树立路政队伍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总之,路政管理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综合性的工作,目前社会各界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了解还不够深。尽管路政管理机构利用“路政宣传月”等形式,对公路法律法规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从广大人民群众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来看,路政宣传的效果并不理想,群众特别是驾驶员、承运人及公路沿线厂矿、企业、单位还没有深刻认识到保护公路是他们应尽的义务,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是每位公民的权利。广大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还比较淡薄,导致路政执法的社会环境并不理想。
所以,我认为只有形成以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综合管理模式,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经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使路政大队建设和路政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第二篇:浅谈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浅谈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卢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全县农村公路得到快速发展,最大程度满足了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的愿望,促进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安全畅通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诸多问题需要亟待解决。
一、存在主要问题
路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目前,卢氏县交通路政管理所定岗63人,承担着全县1036公里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任务。可想而知,路政管理资源(人力、物力)投入与管辖公路里程不成比例。面对这种现状,只能确保县道公路路政管理,兼顾乡村公路管理原则,最终造成路政执法管理职能得不到充分体现。
路政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乡村公路沿线群众对《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及《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缺乏了解、认识,绝大部分群众不了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规定,也认识不到占用公路路产造成的后果,更谈不上办理路政许可手续,个别村组干部连村镇公路建筑控制区概念都不清。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尚未深入人心,宣传力度、广度均不到位,乡村公路永久性公路宣传标语、宣传牌极少。
乡村公路违章事案屡禁不止。一是占道堆放、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二是私设开平交道口、挖掘公路、公路护坡、河道非法取砂危机桥梁安全等;三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四是车
辆装载不规范抛洒污染路面,给车辆、行人安全造成隐患;五是未经许可在公路两边私设加水点,污染损坏公路路面;六是非公路标志牌严重影响公路美观靓丽;七是乡镇规划、土管部门审批把关不严,工程建设施工拆迁造成不必要麻烦,同时给国家、人民造成财产损失。要彻底遏制解决现实问题,必须创新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新机制。公路路产损坏得不到及时处理、恢复。农村公路通过几年运营,突出问题路政执法管理跟不上,国家政府投资巨额资金修建农村公路,人为挖掘、损坏公路及破坏公路设施现象极为严重;损坏公路路产行为不能及时处理,公路设施不能恢复,车辆、行人安全造成隐患。
二、对策与措施
公路既是交通无形资产,更是社会生产力;良好的农村公路环境是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核心内容,也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首要条件,更是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有效动力。解决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及安全畅通,应从以下及个方面:
法制宣传必须引向深入。依法治路,最根本问题就是如何提高民众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农村公路面广、路长,地处偏远,居住分散,文化层次参差不齐,路政执法一定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找准切入点,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路政执法,利用宣传车、电视广播、深入乡村面对面、发放传单、制作宣传牌等,使路政执法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民群众真正养成学法、知法、守法习惯,社会上形成人人爱路、护路良好氛围。
合理增加路政管理人员配置。事在人为,人是第一要素。如今,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情况下,要使农村公路管理步入正常化管理轨道,就要不断地创新管理工作新方法新机制,乡镇设立交通专干,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协管员体系。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路政执法管理职责,确定每个乡镇设2—4名路政协管员。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效果,确保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社会形成齐抓共管共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公路保护的相关工作。”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涉及方方面面,既有共性管理责任,也有行业管理职责。如公路两侧建控区管理,涉及部门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公路交通四个部门,某个部门没有按法规程序严格把关,均可能出现行政不作为。各职能部门必须以大局为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维护公路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保障交通专干、协管员经费落实。任何管理都离不开人、财、物三要素。确定乡镇交通专干、协管员工资、办公、装备(巡查车辆、电脑、数码相机)、服装等经费落实,一切经费均由乡镇财政解决,年终县财政一次性拨付解决。资金能否保障,取决政府领导对路政执法管理工作重视程度,关系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是否落实重要标志,确保农村公路公路完好、安全、畅通重要举措。
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管理,完善养护体制。实行农村公路路政养管联勤联动机制,建立路政、运政、超限、交警联合执法体系;完善公路安保设施,设立公路标线、标牌、警示桩、警示牌等标志,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行“谁受益,谁养护”原则,倡导全民养路、爱路、护路意识,把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从行业行为转变政府行为、社会行为、群众行为;公路路政要经常加强与道班联系,对于公路非法占道、损坏抛洒污染路面、违法建筑、路政事案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路政报告,路政要为道班工作人员保驾护航,以便维护正常的公路养管秩序;
加强交通行业监督指导作用。首先,加强路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思想道德教育;二是明确交通专干、协管员工作职责任务;三是建立责任体系和考核制度;四是落实路政执法监督责任。只有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有效保障路政巡查,及时查处路政事案,才能有效保护公路路产,迅速恢复公路设施。
总之,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任重道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本利益,做好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必须清醒认识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不足。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新方法新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健康发展,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第三篇:交通民警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交通民警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近几年以来,交警支队按照“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和基层基础年工作的要求,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针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度,案件法律审核制度,集体议案制度以及错案追究制度等,并组建了基层法制队伍,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加大了执法检查和执法考评力度,一些执法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民警的严格执法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公路“三乱”问题基本杜绝,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我们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执勤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不能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单纯以处罚为目的,缺乏对交通违法人说服教育,在执法中遇到当事人不愿接受处罚的情况,对违法行为人不是进行法制教育,而是给当事人承诺从轻处罚,欺骗当事人,以至于当事人接受处罚时意见很大,执法效果差。
2、不该处罚的处罚。导致当事人意见很大到处反映,如违法停车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而我们有些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对违法停车的不论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在现场,拒不拒绝立即驶离都进行处罚。
3、执法中存在“说不过”的现象。公安部岗位练兵提出要解决打不过、说不过、追不上的问题。在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当事人提出异议时,我们有些交通民警由于业务水平有限,法律知识薄弱,属于什么交通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应怎样处罚,应当给当事人解释清的,而没能解释清楚,引起群众不满,甚至上访。
4、不按法律规定处罚。一是处罚不到位,只注重经济处罚,不注重技术处理,该记分的不记分,该暂扣的不暂扣;二是不按法律规定限内处罚,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在实际执法检查中发现对此仅处50元罚款;三是超出法律规定乱处罚,如对农用三轮车按未系安全带或未喷涂放大号进行处罚等。
5、文书制作不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反映民警的执法水平,也反映出一个单位的执法导向和执法效果,不重视文书制作,文书制作不规范实际上就是重实体轻程序的具体表现。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强制措施凭证(通知书)无当事人签名。二是有些民警文字书写水平差,字体潦草、错字、白字多。三是强制措施凭证开具不规范,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违法行为一栏只填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不填写具体违法行为,当事人看了莫名其眇。四是违法行为和违法代码填写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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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必须把营造环境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在保证政策不落后的情况下,进一步强化事业吸引人、环境温暖人、待遇留住人、感情团结人、政策激励人的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唯才是举、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人文环境,晋升唯绩、合理回报的创业环境。逐步完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选人用人制度,不断健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新机制。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选拔出来,发挥起来。
=、改变检查方法方式。车务段每个季度组织各部门对车站各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车站的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如何在检查的过程中避免形成以台帐论英雄,以台帐论成败。首行要将考核制度进一步具体化,把定性与定量与考评结合起来,形成科学、完整的考评体系。其次建立工作督办与问责制度,并纳入考核范畴一并考核。修改各种考核办法,使考核更加合理、科学。
=、加强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