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

浅析城乡发展一体化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战略措施,深刻认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原因、举措,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小康社会、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加快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绩,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城乡经济社会关系开始发生了新变化。农民的人均纯收入较快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有所减小。但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现代化滞后,经济体制中最突出的矛盾仍然是城乡二元体制障碍明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中最严重的制约仍然是城乡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研究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举措具有理论和实际意义。

一、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原因

(一)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中国二元经济矛盾,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途径。城乡发展一体化一方面可以落实扩大消费,另一方面可以消化过剩产能,第三方面可以保证经济增长。我们现在所推动的城乡发展一体化与之前启动的“城市化”进程是不同的,当时的概念注重于大城市的外延和无限的扩容,而本次则更注重中小城市群,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背后,不仅隐藏着巨大的内需扩容的空间,也是中国城乡二元体制的一个分拆与重塑的过程。现在农民工进城,但他们并没能真正的融入城市,每年春节又出现返乡客流这种人口的不正常流动,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他们享受不到城市的待遇,没有城镇的医疗保险,他们建了很多高楼大厦自己是没法住的。农村发展滞后,很多农村留守儿童被拐卖的、不能接受良好的教育,这样对于建设新农村也不利。

(二)城乡发展一体化在下一步的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结合起来,大力拓展发展空间。城乡发展一体化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的动力,城乡发展一体化统筹发展是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根本矛盾的重要途径,从国情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

1镇的发展,在资源、土地方面更加宽松,也有利于降低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成本,都转移到北京、上海是不可以的。把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使农民享受教育、医疗、廉租房等城市公共服务的前提。中央的重大举措将使农民工在城乡之间的流动逐步稳定下来,为消费提供较大的增长空间,并推动城乡差距的解决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三农问题”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败的重大问题。由于农业发展直接影响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占中国人口3/4的是农村人口,实际上我们3/4还在农村。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从理论上讲,是由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内在联系决定的。工业和农业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有机的联系,彼此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城乡发展一体,化,就是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统一整体,充分发挥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作用,特别是充分发挥工业和城市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从实践上讲,是由制约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决定的。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导致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严重不均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均等,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据统计,农村还有几千万人口饮水不安全、一些村庄还不通公路、一部分农户还没有通电,农村义务教育生均经费、人均医保支出、千人平均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低保标准、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水平等都明显低于城镇;特别是1亿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由于户籍限制无法在城市安家落户,难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不能真正融入城市,长期游离在城乡之间,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护。既然制约“三农”问题有效解决的深层次矛盾是城乡二元结构,那么,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这是解决好我国“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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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质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显然,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在城乡两方面都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深化农村改革,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中农村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要针对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市场经济的观念和机制在农业农村中不断深化、现代农业技术和装备更普遍应用等新情况,在切实保障农民各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的组织和制度创新。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此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基础上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要在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和服务能力的同时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社会化、组织化程度

三、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意义

在我国农村人口比重大,城市化进程高速发展的现实条件下,城乡一体化的战略意义将更加突出。实现城乡一体化是城乡二元结构转换的需要,尽管我国城乡面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典型的二元结构仍然存在。要从传统的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就必须要打破传统的二元结构束缚。随着二元结构的转换,城乡间的要素流动和商品交换就构成了城乡间最重要的联系机制。因此,就必须以城乡一体化战略作为城市—乡村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城乡复合系统发展的需要,城市离不开乡村,乡村也离不开城市。城市和乡村本为“一家”,只是随着4社会分工及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才逐渐从空间上分离,并由此产生了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一系列的差别。历史上的城乡关系经历了混沌—对立—隔离的过程,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的重心将逐渐由城市转向了城市—乡村地域,城乡系统也将趋向统一融合。对城乡这样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不应将各亚系统分别对待,必须重视整体综合。在城乡系统中,各子系统的发展是相互依赖的,都要求其他系统的配合与支持。因此,要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和乡村,就必须以城乡一体化为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城乡间的顺利贯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需要,人口与就业问题,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是我国城市化和农村发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所在。我国目前有2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他们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和财富,又是城乡进一步发展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剩余劳动力不可能全部涌入城市,也不可能全部滞留农村。要保持城乡这一复杂巨系统的高效率运转,必须要强调和重视系统内部各子系统及外部系统间要素的自由、合理流动。城乡间人口的合理流动,将会促进城乡间人才、科技、信息、文化等的交流,从而繁荣城乡经济。解决农村剩余人口问题,必须要从城乡两方面统筹考虑,重在疏导和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