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设和谐社会角度思考治超限载
从建设和谐社会角度思考治超限载2007-02-1016:49:3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结合实际,从中国汽车行业的长远发展看,从××××年月起在全国集中开展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就是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而迫切的内容。
治超限载从区域到全国,范围在扩大,力度也在逐渐加大,时间上也经过了多个年头,但总体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治理好转反弹再治理”似乎已成为这些年治超限载工作可以预见的规律,也一直难以走出这样的循环,由此应从政府、企业、用户三者关系上认真总结与思考。
利益失调是超载超限产生的根本
原因
双超由来已久,一直是个久抓未绝的问题。上世纪年代以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尤其是高等级公路的不断增加,中国的公路运输产业也得到快速的发展,与此同时,超载超限也成为整个运输业的普遍现象。
××××年月份,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由此拉开了全国治理双超的帷幕,各地分别出现了治理双超的喜人成果,另一显著的效果体现在载货车生产企业产销的节节攀高。
然而,时至今日,此次治超限载也未能摆脱“一抓就死,一松就乱”的历次治超限载都无法避免的怪圈,双超治理在各地又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松动。由于用户观望也带来了今年-月份全国载货车企业产销受到影响。治理双超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不满、企业无奈、用户抱
怨等状况,虽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但其实这也是运输市场货物的运力与运量,道路的交通与管理,车辆的制造与使用,以及税费收缴和政府执法力度等诸多矛盾在运输环节的综合反映。
超载超限的原始驱动,无疑是利益根源。当前,与运输户利益有关的部门和环节主要有:⒈政府管理部门,包括公安、路政和税收,主要向运输户收取办理车辆登记和管理的各种费用、公路通行费、违章罚款、税费等;⒉汽车制造企业及销售企业,主要向运输户销售运输车辆或提供改装劳务实现收入;⒊运输业务委托方,包括货源方或其他的委托者,向运输户委托货物运输业务,支付给运输户运输费用;⒋公路经营企业或公路管理者,设立收费站点,向运输户收取通行费;⒌同行业的竞争者,通过过度竞争压低价格,或者部分竞争者在不公平的环境中获取不对称的附加利益;⒍非法获取利益的个人,主要有
非法的个人收费与罚款、“路托”、“路霸”等;⒎其他方面,包括加油站、车辆维修服务站等等。所有这些因素,都是导致运输户利益严惩受损。从行业的整体角度来看,运输业和相关的行业或政府部门,整体亏损或不赚钱的可能只有运输业一方。因此,他们与运输业的利益关系产生了严重的不协调。正是这种利益关系的不协调,才导致了运输业普遍的超载超限。客观讲,产生超载超限行为的责任不仅仅在运输户一方。
缺乏有效的机制导致治理反复
我国《公路法》明确规定,汽车超载是违法行为。交通部也于年颁发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限制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从××××年月,国家部委联合发文在全国开展货运机动车辆超载超限治理。今年月份,由部委增加到部委就治理超载超限再次发文,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统一行动。但是,治理效果依然不理想。
纵观近年来政府部门的治理超载
超限工作,为什么会陷入如此“怪圈”。我认为,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利益平衡机制,是出现治理超载超限恶性循环的关键原因。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缺乏对运输用户利益的保护,正常装载不赚钱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分析近年来开展的治理超载超限,出台的许多政策重点集中在“卡”和“堵”上,而没有从利益平衡上做深层的研究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更多的是主要集中在车辆制造、路面运行环节,比如卡住超载车出生和堵住超载车上路,强调的是严格执法,使用限制和取消产品公告、超载卸载和罚款、取消营运资格等手段,约束汽车制造企业和运输户,这些措施大都比较具体和明确,但与产生双超行为的相关利益者分别应承担何种责任和权益却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如运价偏低和通行费用过高的问题,政府部门如何规范执法的问题等约束条款较少,也不十分具体和明确。尽管从去年开始,
政府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减收过桥过路费,规范执法行为等,但是工作依然艰巨,运输户的最终利益没有得到保证。尤其是作为货运市场主要货源的煤炭和钢铁,价格大幅增长,而运价反而跌到历史最低点,值得深思。
二是没有建立起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汽车生产和运输市场竞争环境。
从当前的汽车行业、运输市场和政府治理超载超限中发现的问题看,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完善,政府执法和行业管理中存在不统
一、不规范和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加之汽车行业和运输行业存在的过度竞争,使得许多运输户和车辆制造企业处在不公平、不公正和无序的竞争环境中,在治理中也就出现了许多匪夷所思的现象,比如:严重超载超限的车辆在某些地区畅通无阻,大吨小标的车辆在某些地区可以顺利挂牌运营等等。
三是治理超载超限没有建立起规范统一的长效机制。
近几年治理超载超限的主要方式是阶段性集中治理、区域性“歼灭战”和“攻坚战”,缺乏统一性、一贯性和持久性,使得超载超限沉疴难医。有些汽车制造企业和运输户则等待风头过后伺机而动。运动式的执法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更让超载者有机可乘。
运输户想尽一切办法“适应”,汽车制造企业也不得已在随“市”应变以“满足”用户的“需要”。因此,从市场的角度和经济利益的角度来分析“治理好转反弹再治理”的过程,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超载超限的产生和治理超载超限效果不佳是利益关系失调与利益平衡机制失效的综合反映,其实质是政府、汽车生产企业、运输户三者角力的结果。
构建和谐关系才是治理之本
综上所述,超载超限实际是社会发展中运输市场多种利益关系失调的结果,是社会发展的一种不和谐现象,只有通过有效的平衡机制加以调节,建立相关利益各方之间的和谐关系,才能从
根本上消除超载超限。那么,什么才是治本之策呢。
第一,政府要充分发挥宏观调节职能,利用行政、法律、经济的手段,对运输市场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和指导。
具体地说,一是要合理减少有关公路货运的税费,进一步减少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环节,出台有利于运输业发展的措施与政策;二是适当调整运输市场的公路货运价格,交通运输部门和物价部门要根据燃油价格的调整以及市场的运力运量关系等因素,及时调整货物运输价;三是对具有高垄断性的公路管理和经营业务加强调控,使其收费处在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准,从而进一步减少运输车辆的通行费用;四是对运输市场加强管理和引导,及时调整运力与运量的关系,合理配置运输资源,对运输市场运用经济的手段适当控制,防止运输业过度压价恶性竞争。
第二,政府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政令,严格执法,为
汽车生产企业和运输市场营造出公平、公正和有序的竞争环境。
两级政府部门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宏观经济和汽车市场、运输市场的发展形势制定新的政策,进一步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和运输业良性健康地发展。比如,进一步完善和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对汽车制造、产品公告、路政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建立健全汽车生产和货物运输行业准入机制,制止恶性竞争,规范汽车生产和运输市场的经营行为;尽快批准燃油税实施办法等。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完善,从制度上加强对规范经营的汽车生产企业和运输市场的合法利益保护。
政府要在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基础上,统一政令,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各种车匪路霸,强化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使治理超载超限等执法行为长期化。
第三,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汽车制造企业必须从产品设计阶段开始
就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制造和销售环节也要严格把关,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第四,用户应该在依法守法合法的前提下,合理追求自身利益,与政府和企业一道共同维护大家赖以生存的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用户要树立合法经营、合理获益、共存共赢和长期发展的思想。
只有找准了原因,抓住了治超的关键,政府、企业和用户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治超工作的根本好转,建立和恢复公路运输的良好秩序,为我国的社会发展消除更多的不和谐因素,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早日全面实现。
第二篇:从人类学角度看“和谐社会”建设文章标题:从人类学角度看“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如何改善当前一些社会不和谐现象。如何使社会长期保持和谐状态。各个学科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探讨。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和谐社会的内涵包括四个方面: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我的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之一。简单地说,“社会”就是“人们生活共同体”,人与社会的关系是约束与被约束的关系,个人依赖社会,社会约束个人。社会约束个人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集体意识和社会规范约束个人的意识与行为,从而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以维护社会秩序;二是通过利益调节,缩小社会成员的贫富差距,防止社会分裂。社会约束个人的程度达到适中,社会便均衡和谐。倘若约束力太强,个人的自由度太小,就会觉得压抑而产生不满或怨恨情绪,个人的能力也不可能充分发挥;相反,约束力太弱,人的行为和欲望得不到控制,各种非法行为就会增多,利益分配也将得不到调节,从而将造成社会失控或混乱。随着个人私欲的不断增强,摆脱社会约束的欲望也会越大,而社会的约束力也必须相应地增强,才有可能继续保持社会的和谐。一个理想的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具有浓厚道德和法律观念的社会,是一个人人平等并具有共同价值观的社会。
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人际关系,包括父母与子女、夫与妻、兄弟与姐妹,以及亲属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干群之间等方面的关系。中国传统社会十分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严密的伦理道德规范,以保障人际关系的和谐。
人与自我的关系是人与自己的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关系。人类为了满足心理、情感和目、耳等器官的需求而创造的文明通常称为“精神文明”,它包括各种信仰、信念和音乐、舞蹈、戏剧、文学等。此类文明的功能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调节人体内各种器官的和谐与平衡,各类文学艺术和娱乐活动具有愉悦心灵、舒缓神经、消除疲劳的功能;二是调节心理平衡,以慰藉因困难、失败或挫折而形成的忧虑、悲伤、惶恐、焦躁、冲动等情感,具有自我心理调适的作用。例如,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缘”或“缘分”、“命”或“命运”、“运”或“运气”等等信念,虽然有其消极的因素,但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即具有自我安慰的功能,使人在受到挫折、失败时不致于走上犯罪道路或作出非理性的行为。这种调节心理平衡的机制对维护传统社会的和谐具有重要的作用。
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人类为了生存需要和社会发展,向自然界索取并积极地探索自然,人类生存所需的衣食住行及人类所使用的各类物质产品,无一不是来自自然界。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就是人类对自然界中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获取能力、支配能力和使用能力的不断提高。人与自然的和谐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持人类生存环境的最佳状态,即人类在获取、支配、使用各类物质、能量、信息时,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避免生态环境恶化或退化;二是保持生态平衡,即防止滥伐滥采各类植物和滥捕各类动物,以保护生态多样性。三是最大限度地提高物质、能量的效能,以降低物质和能量的消耗。财富大量积聚的代价是资源和能源的大量消耗和向自然界的过分掠夺。据研究,人类现在1年所消耗的矿物燃料,相当于在自然历史中要花费100万年所积累的数量。四是有计划地开发自然界中的各种资源,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子孙后代着想。人类为与自然和谐所建立的规范、原则和方式,可称之为生态文明。
据上,“和谐社会”内涵丰富,仅仅是某一个方面的和谐不能说是和谐社会,而是包括人与社会融洽、人与人和睦、人与自我平衡、人与自然协调等内涵,它涉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
我们的祖先创造了丰富的和谐思想,崇尚稳定,追求和谐,祈求平安,强调互助,求同存异,以“和为贵”,均是中华文化“和”的思想的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思想,并加以创新和发展,以恢复其活力,提升其质量,使之具有现代性。均衡和谐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目标,也是所有国家和政府努力追求的目标。我们也可借鉴西方国家在这方面有价值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加以改造,为我所用。
第三篇:从人类学角度看“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如何改善当前一些社会不和谐现象。如何使社会长期保持和谐状态。各个学科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探讨。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和谐社会的内涵包括四个方面: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我的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之一。简单地说,“社会”就是“人们生活共同体”,人与社会的关系是约束与被约束的关系,个人依赖社会,社会约束个人。社会约束个人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集体意识和社会规范约束个人的意识与行为,从而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以维护社会秩序;二是通过利益调节,缩小社会成员的贫富差距,防止社会~。社会约束个人的程度达到适中,社会便均衡和谐。倘若约束力太强,个人的自由度太小,就会觉得压抑而产生不满或怨恨情绪,个人的能力也不可能充分发挥;相反,约束力太弱,人的行为和欲望得不到控制,各种非法行为就会增多,利益分配也将得不到调节,从而将造成社会失控或混乱。随着个人私欲的不断增强,摆脱社会约束的欲望也会越大,而社会的约束力也必须相应地增强,才有可能继续保持社会的和谐。一个理想的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具有浓厚道德和法律观念的社会,是一个人人平等并具有共同价值观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人际关系,包括父母与子女、夫与妻、兄弟与姐妹,以及亲属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干群之间等方面的关系。中国传统社会十分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严密的伦理道德规范,以保障人际关系的和谐。人与自我的关系是人与自己的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关系。人类为了满足心理、情感和目、耳等器官的需求而创造的文明通常称为“精神文明”,它包括各种信仰、信念和音乐、舞蹈、戏剧、文学等。此类文明的功能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调节人体内各种器官的和谐与平衡,各类文学艺术和娱乐活动具有愉悦心灵、舒缓神经、消除疲劳的功能;二是调节心理平衡,以慰藉因困难、失败或挫折而形成的忧虑、悲伤、惶恐、焦躁、冲动等情感,具有自我心理调适的作用。例如,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缘”或“缘分”、“命”或“命运”、“运”或“运气”等等信念,虽然有其消极的因素,但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即具有自我安慰的功能,使人在受到挫折、失败时不致于走上犯罪道路或作出非理性的行为。这种调节心理平衡的机制对维护传统社会的和谐具有重要的作用。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人类为了生存需要和社会发展,向自然界索取并积极地探索自然,人类生存所需的衣食住行及人类所使用的各类物质产品,无一不是来自自然界。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就是人类对自然界中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获取能力、支配能力和使用能力的不断提高。人与自然的和谐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持人类生存环境的最佳状态,即人类在获取、支配、使用各类物质、能量、信息时,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避免生态环境恶化或退化;二是保持生态平衡,即防止滥伐滥采各类植物和滥捕各类动物,以保护生态多样性。三是最大限度地提高物质、能量的效能,以降低物质和能量的消耗。财富大量积聚的代价是资源和能源的大量消耗和向自然界的过分掠夺。据研究,人类现在1年所消耗的矿物燃料,相当于在自然历史中要花费100万年所积累的数量。四是有计划地开发自然界中的各种资源,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子孙后代着想。人类为与自然和谐所建立的规范、原则和方式,可称之为生态文明。据上,“和谐社会”内涵丰富,仅仅是某一个方面的和谐不能说是和谐社会,而是包括人与社会融洽、人与人和睦、人与自我平衡、人与自然协调等内涵,它涉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我们的祖先创造了丰富的和谐思想,崇尚稳定,追求和谐,祈求平安,强调互助,求同存异,以“和为贵”,均是中华文化“和”的思想的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思想,并加以创新和发展,以恢复其活力,提升其质量,使之具有现代性。均衡和谐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目标,也是所有国家和政府努力追求的目标。我们也可借鉴西方国家在这方面有价值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加以改造,为我所用。
第四篇:公路治超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上部)某线某某某超限检测站建设方案
根据省政府治超办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参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
某某某超限检测站位于某某某线k666+666处公路南侧。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新建项目,为Ⅱ类治超检测站,总面积****平方米,折合****亩,规划建设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形式为永久性购置,购置资金****万元。
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检测引线、房建设施、场地硬化、检测系统、监控管理系统、信息化软件系统和安全设施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为:
1、场地清理
共清理办公区场地和卸载区场地****平方米,包括挖除土方****立方。
2、检测引线建设
过磅检测引线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路面结构为:****厘米砂砾,****厘米水稳基层,****厘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3、检测系统设置
为安装预检磅、固定磅、复检磅等三个检测磅,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底槽。
4、预检系统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其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来就是一个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子系统组成的大系统。以马克思主义系统观为指导,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必须始终着眼于整体与全局,立足整体、总揽全局。要坚持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此外,和谐社会系统观还体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也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着,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同时促进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还要下大力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是任何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表明矛盾的双方是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正视矛盾的斗争性,更要重视矛盾的同一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但这种矛盾已经不再是对抗性的矛盾,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与体制不断的改革完善而得到解决。至于说围绕它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矛盾更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采取和平的、渐进的、非对抗的方法去处理、去解决、去协调。当然社会上还会存在一些对立的、不可调和的矛盾,需要通过斗争去解决,但这已经不再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要在把握矛盾双方的对立和斗争的前提下,更多地关注矛盾双方的依存、融合,倡导“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兼容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