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交通局目标管理综合考核汇报材料

急诊科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规定

为了使急诊科管理走向规范化,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加强责任感,充分调动全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切实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加强科室管理对科室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医院十五项核心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急诊科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规定》。《规定》中,每位医护人员自觉参加管理,实行百分制,进行相应的考核扣分,真正做到奖优罚劣。

一、急诊科管理措施

1、急诊科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急诊科的日常工作。各科参加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服从医务科和急诊科领导。

2、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审岗、迟到、早退。遇特殊情况医院传呼时,休假的医务人员也应及时到位,参加抢救工作。

3、认真书写急诊病历。对抢救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处置要正确。

4、严格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急诊病历书写制度、急诊科病人入院护送制度和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流程等相关制度,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5、抢救器械、药品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一切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6、保持急诊处置室清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

7、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疑难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多科会诊。

8、急诊科医、护人员无论上、下班时间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待命,有突发事件务必随叫随到

二、处罚细则

每人每月100

分,一月为一个管理周期,每记1分,为30元,全月分记分低于80分者,不得参与当月绩效分配;低于60分者,上报医院请求换岗处理。十二个月为一个年终管理考核期,年终考核积分累计低于1000分者,次年三个月的积分均按低于80分处理;年终考核积分累计低于850分者,上报医院请求换岗处理。

1、不遵守组织原则,工作拖拉,不服从部门、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包括医院决议),不认真按时完成所布置任务的,每次记2分

2、违反医院管理制度,在工作中因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存在缺陷,导致医疗服务投诉,每例次记

5分,造成严重纠纷者记8-10分。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医疗差错及过失的,记20分。

3、无故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每次记1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每次记2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每次记3分;迟到或早退超过60分钟(含60分钟)以旷工1天论处。旷工1天,记6分;连续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天,记15分。

4、不执行请假制度,每次记1分。未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擅自调换班者,每次记1分。

5、违反首诊负责制、急诊会诊制度、急诊病历书写制度,每次分别记

3、

2、1分

6、未经请假,不参加单位、科室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记1分

7、工作期间擅离岗位30分钟,无标明去向,每次记3分,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8、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影响的,每人记3分;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每人记5分

9、凡收受“红包”、药品回扣者,每次记20分,并上报医院处理

10、医嘱(含口头医嘱)查对未发现或执行医嘱错误但未造成后果,责任人记3分

11、抢救病人无医疗、护理记录,医护人员未进行床边交接班者,每例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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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病人慕名就诊或病人是科室医护人员关系的,应给予相应的照顾,并给予当事人每次记1分。(10)急救车出诊接回本院的病人经正确救治后满意离院或收住院的,出诊医、护人员各记1分。

(11)休息时间电话通知后及时到位参与工作者给予记2-5分。

(12)每月积分最高者评选为“优秀医生”及“优秀护士”。每月考核一次。一年内评选“优秀医生”、“优秀护士”累计8次者,年度考核时评选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记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