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桥头堡建设提供纪律保障的探索与思考
第一篇:
为桥头堡建设提供纪律保障的探索与思考为桥头堡建设提供纪律保障的探索与思考
省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云南要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红河州委明确提出了把红河建设成为中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前沿阵地。蒙自市委、市政府与时俱进、顺势而谋,提出了打造“山水映绿城、田园绕蒙自”战略目标。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踪到哪里,积极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近年来,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开展软环境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建筑工程领域建设项目监管等举措,有力地保障了桥头堡建设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主要做法
(一)开展软环境建设,为桥头堡建设提供服务支撑
桥头堡建设软环境质量是关键。为服务好桥头堡建设,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从2009年就开展了全市软环境建设情况调研,对全市存在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查找出了一些部门存在着思想认识与行动不一致,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执行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牌、乱检查,办事难,有的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在招商工作中,存在审批事项多、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市里出台了《关于对蒙自非公经济进行挂牌保护的实施方案》、
1《蒙自市企业服务月实施方案》,将软环境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对全市36个市直单位涉及的298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取消160项,合并其中66项为24项,共保留96项,制定了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取消了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肃查处了2起涉及损坏软环境的案件。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软环境建设效果,蒙自市于2011建立完善了“两中心一体系”的公共服务系统。组建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9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36个市直单位和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臵18个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业务的运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囊括了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处臵机构等部门的交易职能,交易活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实行管办分离。同时开发“效能蒙自”监察电子监察平台,随时监控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的各个环节,以黄、红、绿标识进行提示,并对办理时限和不许可、不受理、补充材料等情况实行重点监察和预警纠错,使监察部门及时、同步、全程监察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在乡镇设立11个乡(镇)为民服务站,在25个村(居)委会设立为民服务点村,明确了402名村(居)民小组的为民服务代办员,构建起市乡(镇)村(居)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达到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目的,取得了办事程序公开、社会监督到位、政务运行透明的效果,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例如,蒙自市依托“阳光村务e路通”查询平台,不断拓展乡镇纪委监督工作新领域。通过
2对“阳光村务e路通”的推广,有效拉进了村民和干部的关系,增强了群众对干部的信任。
(二)加强干部教育,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勤廉双优的人力支持
桥头堡建设干部素质是决定因素。蒙自市采取岗位廉政教育经常化、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常态化、主题教育特色化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努力造就一支勤廉双优的干部队伍。
蒙自市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中,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为实施好岗位教育,市里出台了《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划分教育类别、梳理岗位责权、查找岗位风险、编制教育材料、落实教育措施等手段,引导公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认清权力风险,强化廉政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岗位廉政教育使在岗人员清晰地认识到在履职时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帮助大家在思想上划出了廉政红线,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公职人员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蒙自市把廉政谈话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教育的重要措施,并列为领导干部教育的常规工作。谈话对象有各乡(镇)、市直单位乡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谈话的内容有:一是个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的情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三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选拔任用干部制度和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四是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谈话采取个别谈话、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廉政谈话
3提醒每个领导干部做到警钟长鸣,不忘自警、自省、自律。精心办好《廉政视窗》、“纪检监察”等电视栏目和廉政文化专刊专栏,认真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引导、警示全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树立正确“六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开展“学先进、树正气、促和谐”等主题教育活动。以“六个一”系列活动为载体,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一是开展一次反腐案例宣讲活动,二是开展一次“学习好党员心灵洗礼”活动,三是开展一次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四是开展“纯党性一件小事”活动,五是开展一次思想剖析活动,六是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等。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
(三)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桥头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桥头堡建设干部作风是先导。干部作风影响着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关系到招商引资工作,体现着党委政府的形象。蒙自市始终把干部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臵,市里制定了《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纪律端正会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措施。对国家工作人员赌博的问题、参与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及工作效能的问题、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的问题、会议纪律的问题、工作日饮酒的问题、公车使用等问题的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2007年以来,全市已有4人因工作纪律涣散被免职,有4人因违反会议纪律被问责。在抓作风整治的同时,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4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不称职”的工作要求,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006年以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9件39人,受处分党员中,涉及科级干部30人,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通过查办案件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社会效果,为桥头堡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为桥头堡建设打造长效保障机制
桥头堡建设规章制度是保障。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履行好这一职责,不是靠一朝一夕几个动作就能完成好的。要高效优质地服务桥头堡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打造长效保障机制是根本。为此,蒙自市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臵,相继制定出台了《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纪律端正会风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对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暂办法》、《关于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办法》、《蒙自市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细则》、《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的通知》、《中共蒙自市委关于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蒙自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党政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档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单位作风档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单位制度备案待查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事实办法(试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桥头堡建设纪律保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依据。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中的职能作
5用,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为重点,以增加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和办案经费为保障,特别是创新设臵了市监察局派驻乡镇监察室机构,弥补了行政监察空档。
(五)开展建筑工程领域专项治理,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
桥头堡建设硬件设施是基础。蒙自建筑工程领域基础设施较多,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蒙自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驻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拨款程序,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从项目招投标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竣工验收全程参与监督,先后深入项目现场开展检查50多人次,从而保证了工程施工进展顺利进行。
二、存在问题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桥头堡建设中,纪检监察保障作用发挥还不够好。政令不通,则无执行力度,纪律不明,则无规矩方圆。桥头堡建设的推进,需要有科学合理的行为规范和严格的纪律约束来保障。要通过加强对涉及桥头堡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严肃查办各种阻碍、破坏桥头堡建设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为桥头堡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是在桥头堡建设中,纪检监察工作推动作用还欠力度。纪检监察工作不但要让人知道什么不能做,还要让人知道鼓励做什么,不但要有禁行之“止”,还要有可行之“令”。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把党
6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关于桥头堡建设的统一部署上来,产生推动桥头堡建设的强大思想动力。要通过加大软环境建设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形成奖优罚劣、治庸治懒,鼓励改革者、宽容失败者、严惩腐败者的执纪导向,产生加快桥头堡建设的不竭实践动力。
三是在桥头堡建设中,纪检监察监督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腐败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幕后操作”、“暗箱操作”,脱离了群众的监督。如果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能在阳光下操作,就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至腐败”,“领导干部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崇尚监督”。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
三、为桥头堡建设提供纪律保障的思考
当前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主动融入、贴近、服务桥头堡建设,把桥头堡建设与谋划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与做好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反腐倡廉创新结合起来,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围绕职能作用的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要从五个方面着力:
一要着力确保政令畅通,加大对涉及桥头堡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是落实“十二五”计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桥头堡建设全面实施的重要一年。随着越来越多的重点项目被纳入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纪检监察部门要提前谋划,及时跟进,重点加大对市委、市政府推进“坝区一体化、四片八组团,城往山地走、农民变市民,产业强支撑、文化提品质,山水映绿城、田园绕蒙自建
7设,以及战略大通道的重要交通节点、农业特色产业基地、进出口林果加工基地、物流仓储基地、金融服务平台等重点任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实。
二要着力营造发展环境,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软环境建设。要把营造有利于桥头堡建设的良好软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措施,突破难点,着力解决软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优化舆论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和宜居环境,牢固树立“人人是蒙自形象、个个是发展环境”的理念,大力营造“服务全到位、建设零干扰、发展无障碍”的干事创业环境,努力把蒙自打造成为“办事成本最低、速度最快、心情最好”的城市。
三要着力打造阳光政府,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新形势下的区域竞争,很大程度上是政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竞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发挥好在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以三级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为切入点,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注重依法行政,提高运用市场配臵资源和统筹协调、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推进桥头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四要着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重点查处两类案件:一是严肃查办国家公职人员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
8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二是严肃查办扰乱市场的商业贿赂案件,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腐败案件。要正确区分改革探索中的工作失误和恶意违纪违法行为,既要宽容因改革和探索客观上造成的失误,鼓励他们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又要坚持原则,坚决打击那些阻碍和破坏桥头堡建设的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分子,以正确、积极的监督导向为桥头堡建设创造一个有利的法纪环境。
五要着力推进创新工作,围绕桥头堡建设实现反腐倡廉建设新跨越。桥头堡建设和红河工业园区建设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没有任何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同样,围绕桥头堡建设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也需要大胆创新,要围绕桥头堡建设推进重点,加强课题研究和理论探讨,全方位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要围绕桥头堡建设工作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全方面推进反腐倡廉实践创新;要围绕桥头堡建设发展要求,加强机制规范,全方位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走出一条具有鲜明蒙自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路。
加快桥头堡建设,让蒙自站在了发展机遇的聚焦点,发挥好职能作用推动蒙自发展,纪检监察工作责无旁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将在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桥头堡建设为契机,切实树立“蒙自发展、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敢闯敢试、奋发有为”的工作意识,务实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一片纪检监察工作加快发展的新天地。
云南省蒙自市纪委赵昆京
邮编661100手:139880630082012年7月3日
第二篇:蒙自市为推进桥头堡建设提供纪律保障蒙自市为推进桥头堡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省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云南要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红河州委明确提出了把红河建设成为中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前沿阵地。蒙自市委、市政府与时俱进、顺势而谋,提出了打造“山水映绿城、田园绕蒙自”战略目标。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踪到哪里,积极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近年来,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开展软环境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建筑工程领域建设项目监管等举措,有力地保障了桥头堡建设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开展软环境建设,为桥头堡建设提供服务支撑
桥头堡建设软环境质量是关键。为服务好桥头堡建设,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从2009年就开展了全市软环境建设情况调研,对全市存在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查找出了一些部门存在着思想认识与行动不一致,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执行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牌、乱检查,办事难,有的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在招商工作中,存在审批事项多、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市里出台了《关于对蒙自非公经济进行挂牌保护的实施方案》、《蒙自市企业服务月实
1施方案》,将软环境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对全市36个市直单位涉及的298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取消160项,合并其中66项为24项,共保留96项,制定了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取消了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肃查处了2起涉及损坏软环境的案件。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软环境建设效果,蒙自市于2011建立完善了“两中心一体系”的公共服务系统。组建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9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36个市直单位和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臵18个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业务的运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囊括了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处臵机构等部门的交易职能,交易活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实行管办分离。同时开发“效能蒙自”监察电子监察平台,随时监控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的各个环节,以黄、红、绿标识进行提示,并对办理时限和不许可、不受理、补充材料等情况实行重点监察和预警纠错,使监察部门及时、同步、全程监察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在乡镇设立11个乡(镇)为民服务站,在25个村(居)委会设立为民服务点村,明确了402名村(居)民小组的为民服务代办员,构建起市乡(镇)村(居)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达到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目的,取得了办事程序
2公开、社会监督到位、政务运行透明的效果,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例如,蒙自市依托“阳光村务e路通”查询平台,不断拓展乡镇纪委监督工作新领域。通过对“阳光村务e路通”的推广,有效拉进了村民和干部的关系,增强了群众对干部的信任。
二、加强干部教育,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勤廉双优的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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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强化执法为民意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长期坚持的执法观,是政法工作指导方针“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把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宗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农民群众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妥善处理好涉及农民群众的利益问题,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三是强化依法办案意识。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要强化依法办案的意识,认真遵守《廉洁从检十项纪律》、《九条卡死》、《四条禁令》等硬性规定,一切按法律程序办事,严格公正执法,规范文明办案。
四类案件。一要严查涉农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严厉查处发生在农村的乡霸、村霸、地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深挖农村黑恶势力“保护伞”。特别是对那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刑事犯罪,要不遗余力予以严打,保证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