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道建设与周边农家乐关系的思考

近年来,一种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购农家物、品农家情”为主要内容的特色旅游项目“农家乐”在XX城郊悄然兴起,受到了广大市民普遍欢迎与市场的广泛认同。

一、发展现状和主要作法

XX城郊农村紧靠中心城区,山场面积大,植被保护好,生态环境优良。随着城市空间的日趋紧缩和市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假日游、郊区游、生态游迅速风靡盛行。区委、区政府敏锐地把发展“农家乐”作为破解城郊农村“灯下黑”问题的突破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借鉴成都等地的发展经验,出台了支持“农家乐”发展的意见,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了发展合力和氛围。从2001年“农家乐”开始起步,在短短三四年时间里,“农家乐”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至目前,全区共发展“农家乐”106家,2005年“农家乐”接待游客8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800多万元。

1、明确定位,找准“卖点”。把农村特有的人文风情和自然山水、蓝天绿树、空气阳光当作资源来经营,以提供价廉、舒适、随意的消费为经营策略,以原汁原味的农家饭菜为经营特色,以参与体验、融与自然的休闲方式为活动载体,引导业主找准定位,形成个性和特色。目前大致形成了民俗民居型、自助农庄型、风景游览型、休闲娱乐型等四种发展形态,成为伏龙山旅游背景下的一道亮丽的风景和众多市民耳熟能详的品牌。

2、政策扶持,强化引导。在发展初期,为引导农民发展“农家乐”,“农家乐”业主享受与招商引资同等的优惠政策,实行手续从简,税费减免,从土地、税收、电力、信贷各方面给予支持,区领导和区直各单位开展结对帮建,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增强了农民的发展信心。随着“农家乐”的日益红火,外地投资者、城市下岗职工也把眼光投向这一新兴领域,使“农家乐”的开发日趋多元化。全区属农户利用现有的房屋设施开设的“农家乐”达78家,如二堰街办的“听竹园”、“归真独一家”等;属业主投入的有28家,如伏龙山沿线的“桃花湖”、“紫薇岛”、大川镇的“留春庄园”、“青瓦寨”等。全区“农家乐”产业总投资达5200万元,其中盘活存量资产783万元。

3、规范发展,提档升级。“农家乐”以农民或业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为主,大多实行独家经营,以吸纳家族内部或邻里、亲属解决用工问题。家庭经营的局限性和开放的旅游服务形成的反差,成为制约“农家乐”发展的主要因素。区委、政府适时组织成立了“农家乐”行业协会,制订了行业服务规范标准;每年组织开展“星级农家乐评选”,定期对“农家乐”从业人员进行轮训,开展“农家乐”厨艺大赛、乡土采风等一系列推介、造势活动,大大提升了“农家乐”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经过几年的培植和引导,“农家乐”经营者正在从自然人向通过工商注册的法人转变,从零星经营向产业化经营转变,从无序竞争向规范化服务转变。

4、珍惜资源,保护生态。“农家乐”的发展,让农民尝到了保护环境、发展旅游的甜头,靠山吃山、开山砍树已成为历史。区有关部门也出台保护生态的相关措施,实行严管与重罚并举,实现发展“农家乐”旅游和保护自然环境的良性循环。督导马家河、百二河沿线38家“农家乐”完善了污水三级沉淀设施,实现达标排放;鼓励引导“农家乐”业主开展庭院绿化、美化,共种植风景树、果树6万余棵;在伏龙山、大川等地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加强环境整治;规范“农家乐”经营行为,制定了严禁乱砍滥伐、不得经营野味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同时,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农家乐”发展数量和规模,实现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农家乐”发展成效

从这几年的发展看,“农家乐”的发展起到了小村庄联结大世界,小经营开拓大市场的作用,体现了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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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管理,规范服务。通过建立和完善上下连贯、高效有序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安全、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者的安全教育,购置必要的卫生消毒设施,落实各项卫生防范措施,为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和生活环境;为“农家乐”业主提供及时准确的旅游信息,对本地风土人情、典故传说、农业生产知识等进行统一包装和推介,增强趣味性和吸引力。加强对“农家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促其自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提高水平。

3、突出个性,形成特色。发挥城郊农村独特的自然禀赋和交通、区位优势,重点在民俗游、休闲游、生态游上做文章,努力把“农家乐”打造成市民城郊游的首选地。引导经营者在“农”、“家”、“乐”上下工夫,在“农”字上,要尽量做到“自产自销”,要创造让游客动手采摘、加工菜品、果品的条件,满足游客不同层次的需要;在“家”字上,要善于营造“家”的气氛;在“乐”字上要改变“打牌”唱主角的现象,开发新的娱乐项目。

4、健全机制,加强自律。建立和完善星级“农家乐”评选标准和办法,促其不断上档升级;依托“农家乐经营者协会”,统一“农家乐”服务质量标准,为强化服务管理提供依据;制定“农家乐”统一的章程,协调处理经营者内部非行政管理方面的事务;统一行业标识,推行资源共享,鼓励联合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农家乐”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