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建设万顷良田工程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思考
一、目的和意义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载体,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将农村居民迁移到城镇,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优化区域土地利用布局,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目标的一项系统工程。
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有利于解决耕地经营分散、生产方式落后、村庄布局凌乱、户均占地过大、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和矛盾,是促进农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具体举措;是破解保护资源、保障发展难题,实现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有力手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二、指导思想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通过大规模的农地整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现代化;通过建设用地空间整合,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通过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和享受社会保障,促进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加快城市化进程;最终实现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市场需求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
三、试点目标
通过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至201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万公顷以上,新增耕地面积600公顷以上。形成一批集中连片、基础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有效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基本原则
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应在“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农民利益不受损、国土规章不违背”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城乡。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土地整理规划、集中居住区规划等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镇规划等相衔接,通过科学规划,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2、突出重点,以农为主。以建成大面积连片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确保建设工程实施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行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3、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建设工程试点由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采用市场化等多种方式进行运作。
4、试点先行,规范操作。要坚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有一定经济基础和资金保障能力的地方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对农民拆迁安置、就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进行探索研究,在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推广。
5、依法维权,农民认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工程实施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取得农民认可,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6、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一个全新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领域多,政策要求高,要开拓思路,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走出一条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新路子。
五、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区(土地开发整理区)以县(市、区)为单位,应具有总面积1000公顷以上、分片面积300公顷以上的农用地整理规模,工程区范围内不得安排安置用地;
2、地方政府积极组织,具有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政府财力或社会化资金配套能力;
3、征得工程区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4、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
5、工程区内无土地权属矛盾。
六、工程规划的编制要求
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并按照三年内实施完成的要求,制定工程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具体实施的时序安排。规划方案要在工程区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区规模与范围,土地利用现状与权属状况,涉及的人口等基本情况;
2、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3、土地开发整理方案;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2、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协调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
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采用“先拆后建”模式,可按照不超过建设用地复垦面积30%的比例作为挂钩启动指标,用于集中安置区建设。试点县(市、区)不能按照工程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按已批准使用的面积补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等相关规费,责令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前停止下拨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并停止安排该县(市、区)新的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4、试点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