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路政中队逃逸案件查处经验

12月8日上午,由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主办,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承办的“西南六省区市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协作机制总结暨清网行动经验交流会”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召开。公安部交管局事故对策处副处长刘宇鹏,云南总队总队长陈新钢、副总队长郭长青,广西总队副总队长李力平,四川总队副总队长廖中平,重庆总队副总队长詹华荣,贵州总队范军,西藏总队张木风,云南省交警总队相关业务处室及各地州市交警支队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云南总队郭长青副总队长主持。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立新代表州公安局党委向部交管局领导和各省区市参会代表致欢迎辞。

云南总队总队长陈新钢回顾、总结了西南六省区市建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协作机制的历程和成效,总结介绍了云南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情况。广西、四川、重庆、贵州、西藏总队也分别总结介绍了各省区市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作经验交流发言,对开展交通肇事案件侦破及完善协作机制和联系会议制度理出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各省区市经验交流和发言后,公安部交管局刘宇鹏副处长指出:此次公安部倡导召开的“西南六省区市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协作机制总结暨清网行动经验交流会”非常及时、也非常有意义,既是对2011年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安排部署明年追逃工作的一次良好开端,是深化和巩固公安部“清网行动”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西南六省区市充分发挥追逃协作机制的作用,通过加强信息沟通与信息共享,强化区域协作与区域联动,使交通肇事逃逸侦破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清网行动取得了总体撤网率达到95.5%的显著成果。刘宇鹏副处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真总结“清网行动”工作经验,落实孟建柱部长、黄明副部长等领导指示精神,把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发挥长期效应,不断完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长效工作机制。二是统筹两个战场,在全力抓好网上追逃的同时,兼顾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形成全面打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严打态势三是进一步完善追逃协作机制,通过加强区域信息共享,组织区域协作,提升区域协作工作水平,形成区域联合整治声势四是巩固“清网行动”工作成果,切实做好执法规范化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即将召开党的十八大创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稳定环境五是继续保持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力度,特别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10.1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开展好“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抓住四种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顿路面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最后,云南总队郭长青副总长队总结指出。希望六省区市以此次会议为起点,始终坚持“常态协作、资源共享、区域联动,互利共赢”的原则,严格执行协作机制相关规定,主动协作配合、积极策动响应、强化彼此信任,切实推进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协作工作。同时,按照部局领导的指示,完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长效机制,促进追逃工作常态化,巩固“清网行动”工作成果,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执法规范化,不断延伸区域协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执法效能,发挥警务区域协作的强大优势,维护西南六省区市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罗坚)浅谈连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经验(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刘华唯)

2012-02-2717:32:00

来源:双湖网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这个话题我们都不陌生,因为在工作中都遇见过,而且在这方面探讨的也较多,感触最深的应该是我们逃逸事故处理民警。随着公安部“清网行动”和集中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活动以来,逃逸案件侦破突显重要。然而,由于少数驾驶人道德素质较低,法制意识淡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上升势头有增无减。一些交通肇事者为逃避法律和经济责任,发生事故后既不报案,又不抢救伤者,更不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而是“能跑就跑,一跑万事了”,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从而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然而尽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比较复杂,但只要我们切准其“脉搏”,做到对症下药,大部分肇事逃逸还是可以侦破的。

交通肇事逃逸不仅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严重的人身损害、经济损失,而且还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危害后果极为严重。历年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痛心疾首,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作为一线民警,大家本着多途径、多手段侦查,多方位、多角度宣传,不断拓宽办案渠道,不断加大追逃工作力度,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也能够紧紧围绕逃逸案件、逃逸人数双下降目标,集中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全面落实工作措施,逢案必破,扎实开展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就2012年1月23日到2月21日短短月余时间内,连续破获三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有力地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极大地震慑了交通肇事逃逸违法人员,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

现根据历年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逢案必破的可喜收获并结合前期这三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情况,笔者总结了些许工作经验与大家分享:

一、兵贵神速,“快速反应”,抓住第一时间是侦破逃逸案的先决条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肇事驾驶员在很短的时间内驾车或弃车逃离了事故现场,因此,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我们只有采取“以快制快”的方法,才能取得侦破案件的主动权。要做到接警快、出警快、调查快、取证快、反馈快、布控快,尽早锁定肇事车辆和嫌疑人,防止证据灭失。逃逸案件破不了极易引起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不理解,引发上访、闹丧等群体性事件,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秩序,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来处理善后工作,因此我们接到逃逸案件报警要高度重视,迅速反应是关键中的关键。

就是说,接到交通肇事逃逸报案后,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组织现有警力,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马上组织现场勘查和现场调查,根据现场勘查获取的资料和现场调查获悉的情况、线索,立即分析确定侦查范围和侦破方向,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追踪调查,不给肇事逃逸事者以喘息待逃的机会,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破案。

二、跨行政区域“联动”,协同作战是侦破逃逸案的有效手段。如果事故发生后,不能很好地进行警种协作、部门协作、区域协作,那么交警办案只能是一条腿走路。现在是高科技时代,无线通讯、路面监控、计算机操作、痕迹物证比对、dna鉴定、车辆人员查询等都离不开科技人才,我们民警不可能什么都会,因此如果离开各警种、各部门的协作,我们将无法办案,将变成瞎子、聋子。特别是对异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如果单靠肇事发生地警方的单兵作战,很难将案件在短时间内侦破,这就需要多警联动,协同作战。各兄弟单位密切合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战绩。

三、认真细致勘察,确定“车型”是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重要环节。确定车型的主要依据来自现场的散落物和车辆痕迹。在交通肇事发生的一瞬间,由于双方物体的碰撞和驾驶员的本能反应,刹车时现场可留下较清晰的车轮磨擦印痕,车辆相撞后也可能会留下诸如漆片、灯罩碎片、保险杆碎片等遗留物。因此,在现场勘查中一定要仔细搜集这些散落物和各种印迹,以便确定车型和侦查范围,为迅速破案提供可靠依据。

四、广泛深入的发动和依靠“群众”,是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可靠保障。紧密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是党的基本路线,也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中,深入群众做详细的调查研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发动群众提供破案线索,是最终侦破案件的有力依据和可靠保障。在走访群众过程中,不能只限于现场周围附近的群众,要把面放宽些,放长些,比如逃逸车辆走向的沿途群众,侦查范围内的群众,都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走访,这些深入有效的走访调查,往往会使案件的侦破收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五、“情”字应贯穿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始终。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能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是对我们民警素质的考验。不论事故的大小,对每一个受害者家庭来说,都是“塌天大事”,我们的事故处理民警要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思考问题,这个事情若落到我们自己的身上,我们是什么样的心情,因此我们事故处理民警一定要耐心、细心、热情、主动向受害者了解情况,解释问题,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不能因为受害者家属情绪激动说了些不中听的话或没给点“意思”,我们就听之任之,跑了就跑了,破不了案子,我也没办法。因此我们必须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尽心尽力地找线索,仔仔细细地排查嫌疑车辆和人员。

六、“集体”智慧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起决定作用。发生肇事逃逸案件后,要立即成立专案组,汇总信息,抽调精兵强将,确立指挥,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尽快投入工作,捕捉事故车辆和嫌疑人员的蛛丝马迹。为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侦察方向,要集思广益,让民警大胆设想,敢说话,集体讨论,避免“一言堂”,为侦破工作节省时间和少走弯路。

七、“科技装备”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发挥关键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运用,侦察破案当然离不开各种高科技装备,如果在照相、摄像、化验、比对、取证、通讯等方面没有先进的装备,我们的破案水平停留在原始状态,显然不适用飞速发展的社会要求,只有拥有利剑,方能降妖除怪。因此,要为事故勘察民警配齐、配强各种破案器材。

八、“高素质”人才是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不可或缺的因素。人才是案件侦破成败的决定性因素,侦查人员素质的高低左右案件的各个环节,无论哪个环节都需要素质比较高的人员,否则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整个案件的侦破进程。下面仅就计算机应用技能方面谈谈我个人的想法:对计算机的应用,我们很多民警只停留在会打字、浏览网页、文件资料的编辑等方面,这是不行的,只有熟练掌握和运用计算机常用的基本知识,才能在查阅信息资料时省时省力,节约时间和经费。

九、“后勤”保障是决定案件成败的重要因素。常言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侦查破案如同打仗,没有后勤保障,想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是不可能的事情。经费、车辆、油料、宣传、文秘、法律文书、协查等方面都需要后勤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案件侦破后不能忘记默默奉献在后勤岗位的同志们。

十、“韧”劲在案件侦破关键时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驾驶员离开事故现场,他们总会想方设法掩盖事故车辆的痕迹和编造各种谎言,来转移侦察人员的视线。因此,我们侦察人员要有攻坚克难的勇气和“不到黄河心不死”的“韧”劲,遇到困难和挫折要冷静分析研究,才能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受。十

一、“细”字在交通事故侦破工作各个环节显得尤其重要。只有经过认真细致的勘察、排查、走访,我们才能在第一时间获得肇事车辆、人员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为领导的决策、布控、协查提供依据,否则,提供的信息资料不准确,会给破案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在盘查嫌疑车辆和驾驶员时,如果不细致,就不能揭穿驾驶员的谎言,肇事车辆就会从我们眼皮子底下逃走,到时我们后悔都来不及。十

二、“准”字在侦破案件过程中一定要很好把握。指挥要准确;侦破方向要准确;取证要准确;破案时机要准确;抓捕嫌疑人要准确;适用的法律条款要准确。只有把握“准”字,我们才不会打败仗,才能把案件办成“铁”案。十

三、“纠正”重视查扣嫌疑车辆不重视抓捕嫌疑人的错误认识。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发生后,或许迫于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民警想方设法,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肇事嫌疑车辆查扣,算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有个交待,至于嫌疑人能不能抓到,什么时候抓到是下一步追逃的事情。恰恰相反,犯罪嫌疑人未抓获不能算破案是法律规定的,因此人、车俱获才是我们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追求的最佳结果。十

四、“总结”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是容易被忽视的环节。交通逃逸事故侦破之后,大家往往沉浸在喜悦之中,而忽视对案件的总结。对案件侦破过程中的成功做法、运用的技术手段、侦破技巧、走的弯路、受到的教训、先进人物等方面都很好地总结一下,积累资料,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讨论,有利于提高民警的专业素质,为以后侦破案件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案子能不能侦破,关键在于民警是否具备“快”、“情”、“素质”、“重视”、“后勤”、“协作”、“韧”等方面的条件。案子破了,民警寻求的不是鲜花和荣誉,而是受害人家属满意的笑脸,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来说,交警这是为他们办了天大的事。总结经验提高逃逸案件侦破率

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交警部门的一项工作重点,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特点,我大队事故科民警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使案件的侦破更加快捷。

一、统一指挥,协调行动,始终坚持“快、细”的原则,抢占侦破逃逸案件时间和空间上的先机。接到报案后,民警必须要迅速赶赴现场,同步采取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围追查缉肇事车辆等方式收集线索、获取证据。“快”不仅能及时采集到现场的物证、迅速访问到目击者,还可以根据道路情况及时进行堵截,从而争取主动,为破案赢得宝贵时间。现场勘查要细致,调查取证要细致,在现场勘查获得证据和推断的基础上,要深入到现场周围和车辆潜逃方向进行广泛而细致的调查走访

二、有较强的责任心,尽快将肇事者追查归案,是民警的责任与义务。然而,要在茫茫人海中将肇事者追查归案,并非易事,需要办案单位与民警付出百倍努力,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不畏艰难、忘我工作、无私奉献、永不放弃的工作精神开展追查工作。在追查过程中,要深入走访群众,收集来自各方面的案件线索,甚至放弃休息日,日以继夜的连续奋战,这是我们破获肇事逃逸案件的制胜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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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次采访工作圆满结束,我们也对交通安全有了一个更新的认识,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了一个更全面的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在此再一次祝贺怀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中队成功侦破“8·25”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并感谢宁瑞东副大队长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

答。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也需要社会综合治理,大家要改变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是交警一家的事的误区,只有全民参予才能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形势,同时舆论的正确引导也是必不可少的,希望借助贵报的宣传阵地,让更多的人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安全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安全法》,为建立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而共同努力。

连线人:怀仁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宁瑞东连线时间: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