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路政中队逃逸案件查处经验

路政案件查处工作制度

(一)为有效查处各种路政案件,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保护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高速公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路政案件查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应处不怠,应收不漏。

(三)路政案件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路政管理规定》、《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山西省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收费标准》等。

(四)路政案件的分类:

路政案件按照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路产赔(补)偿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路产赔(补)偿案件按照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可分为简易案件、一般案件、重大案件、特大案件。简易案件:路产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案件;

一般案件:路产损失金额在1000元至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案件;

重大案件:路产损失金额在10000元至50000元(不含50000元);

特大案件:路产损失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的案件

以上;

(五)路政案件的查处必须由两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共同执行,

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办案文书要加盖“路政专用章”、“行

政处罚专用章”及办案人员章(签名),使用法定文书和

省财政厅统一制作的专用票据。

(六)公路赔(补)偿案件查处程序

简易程序:路产损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赔偿数额较小且当事人无争议的,可当场处理,其程序为:

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有权作出陈述和申辩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4.制作、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

5.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出具收费凭证

6.报路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般程序:除按简易程序可以当场处理的公路赔(补)偿费案件外,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十三)路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对违反规定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越权办案或敲诈勒索、徇私舞弊的

人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