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拟养老院”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机关效能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瑞昌市国家税务局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行政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国税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国税职能、实现国税目标的必由之路。作为“窗口”单位,国税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的好坏,不仅关系对外形象,而且直接关系到自身建设事业的成败。因此,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国税工作效能,显得尤为重要。
一、近几年机关效能建设取得的初步成效
近几年来,在市机关效能“建设年”和“提高年”的基础上,使我们更加感觉到今年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新形势下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有效手段,是提高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能力的有效途径,是优化发展环境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国税具体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各项目标的必由之路。为此,努力打造法制、公平、廉洁、高效的国税机关是我局一直以来紧抓不放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局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
切实加强领导,把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同政风、行风评议、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全局干部职工在税收工作中“思想用心、学习虚心、服务诚心、办事细心”,队伍素质普遍提升,工作作风根本转变,办事效率大大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1、突破了传统的管理模式,全面地调整和完善了税收征管体系,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以信息化管理为支撑,集中征收、贴近式服务、集约化稽查”的现代征管模式,形成了规范、协调、高效的税收执法管理体制。
2、全面落实了能级管理制度,建立起了机关作风建设和工作能力建设的动力机制,充分挖掘出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潜能,激发起每名员工的工作热情,在全局形成了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严守纪律、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3、牢记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了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健全并落实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网上申报和认证系统,全方位为纳税人提供实时涉税服务,有效地构建起了和谐征纳关系。
4.制定了各项岗位责体制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考核目标,形成了“事、岗、人”相适宜的
人员调配制度,“职、权、责”相对应的权利约束机制,“点、线、面”相兼顾的工作协调制度,“考、评、究”相结合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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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三个观念”转变为基础。思想观念的转变。对国税部门而言,不认真分析机关内部情况,深刻认识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思想观念作转变,将很难提出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措施,因此,思想观念的转变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础。必须把“官本思想”转为“民本思想”,树立“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变“官本位”为“民本位”,真正做到窗体顶端窗体底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4、以“四项制度”建设为关键。制度建设是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国税部门要从领导决策制度、权力约束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责任考核制度等四个方面入手,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全面的机制保障。总之,国税部门的机关效能建设有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真正提高国税机关效能建设,实现国税部门长远建设的目标,需要干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只有这样,才会使国税部门的机关工作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运行程序更畅,工作成绩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