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年7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我市列入全国第一批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建设城市。为加快推进我区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及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构建“安全、方便、舒适、宜人的城市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环境,充分保障步行与自行车出行者的权益,促进城市与交通可持续发展”为总体目标,细致调研,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品管理,确保我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及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内容

(一)时间要求

6月份配合市有关部门全面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及相关规划、设计导则等内容。6月中旬完成全部整治任务。6月中下旬,住建部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活动。

(二)整治范围

全区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区域。将城特色标志区内步行、自行车和城市开放空间相连接的网络作为第一期推进重点区域。将路、路两条道路按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工程建设,在此基础上按上级有关部属要求逐步向其他主次干道延伸建设。

三、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一)区城乡建设委负责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结合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入开展,提高步行和自行车系统建设管理的质量和效益。切实落实定期工作调度制度,及时解决建设整治中的困难问题,督导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区城管局负责示范道路周边环境卫生维护,不断提高道路清扫标准,加大环卫保洁力度,确保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整洁,保障通行环境整洁卫生

(三)区城管执法局和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示范道路两侧环境秩序维护,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步行和自行车空间不受侵占,营造良好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

(四)区市政局负责加强对现有及新建的步行和自行车基础设施的管理力度,逐年核定养护、维护经费,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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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积极行动。专门成立以副区长何济庆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局、区交警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区城管局、区执法局、区园林局、区环保局、城路商业街管委会办公室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步行与自行车系统及示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定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联络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区城乡建设委作为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和上级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明确专门机构和办事人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高标准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大力宣传绿色出行理念,积极报道建设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公示建设内容,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努力兑现建设承诺,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建设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