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机关廉政风险预防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具有交通特色的惩防体系,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萧委办〔2011〕66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区交通系统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指以积极防范为目标,以强化管理手段,在公共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预警的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于完善交通系统惩防体系,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能力,推动交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科学决策、提升效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防控制度为保障,以“找、防、控”三个环节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现象的发生率,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为我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主要任务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爱干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总体原则,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建立起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防控体系和查找风险、预警风险、防控风险的工作机制,力争到2012年初步建立覆盖交通系统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查找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
系统各单位(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认真排查梳理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落实管理责任。
1、查找廉政风险。
(1)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党员干部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采取个人找、群众提、互相找、部门议、领导点、组织审等办法,认真查找个人岗位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着重查找自身在决策决断、权力监督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中层岗位人员着重查找并分析个人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和业务处置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一般岗位人员主要查找在业务处置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评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确定。(2)查找单位内设部门廉政风险。单位内设部门对照职责职权,主要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重点是负责“人、财、物”管理、执纪执法等事项的科室、基层站所、项目指挥部等部门。内设部门廉政风险经分管领导审核,由单位党组织确定。(3)查找单位廉政风险。在查找个人岗位和内设部门廉政风险的基础上,结合交通行业特点,认真查找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单位廉政风险,由单位党组织确定,报局纪检组备案。
2、评估风险等级
各单位要对廉政风险点逐个进行分析、审核,并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廉政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风险所在内设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纪检组织协助实施防控;二级廉政风险由风险所在内设部门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组织协助实施防控;三级廉政风险由风险所在内设部门领导负责并实施防控。
3、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
各单位要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单位、内设部门、个人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采取的防控措施,经组织审核把关后,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内设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经登记汇总和审核把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查找的廉政风险要结合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渠道获得的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库,并根据时间、岗位、人员及风险点的变化,及时更新廉政风险信息,实现规范管理、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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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廉政防控机制建设的领导,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俞渭成,副组长方伯根、步苏琴、徐顺张,成员由各科(室)长和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游昉,成员桂立清、冯晓娜、唐宇船。局属各单位要把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制度不落实、防控机制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效运行。对不认真开展工作,不积极防控廉政风险,导致分管部门和人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与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构建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局党委、驻局纪检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