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评核方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保证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根据《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与范围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局、县林业局。

(二)考评范围

列入管养范围的农村公路。

二、考评总体目标

保持农村公路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构建畅、洁、绿、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三、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考评内容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是否成立农村公路养护领导机构,是否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及养护管理台帐,是否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落实好养护队伍。

2、养护资金。是否按规定筹措到位养护资金,且建立养护资金专户核算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拨付养护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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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奖惩措施

(一)县级养护资金每半年先按50%进行预拨,对半年检查及年终考评不合格的单位,扣拨30%的养护资金。养护管理考核在95分以上(含95分)且受益村的村民代表对该路的管养情况满意率在80%以上的,全额兑现省、县养护补助资金;80~94分(含80分)按90%兑现省、县养护补助资金;60~79分(含60分)按70%兑现省、县养护补助资金;低于60分的不兑现省、县养护补助资金。

(二)年终评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相应奖励,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