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摩托车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摩托车专项整治成果,按照县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及《关于印发县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在年上半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摩托车专项整治深化行动(以下简称“整治深化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摩托车专项整治深化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党委副书记王升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财政所、中小学、各村负责人及安监办所有工作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监办副主任李名来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深化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村、镇属单位要根据所管理辖区及职能范围,积极做好整治深化行动,不断深化整治行动,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再宣传、再发动、再整治、再提高,教育、处罚一批摩托车驾驶人,依法打击一批摩托车肇事者和盗抢摩托车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巩固和提高我镇摩托车办牌办证、车辆年审和保险率,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交通秩序,杜绝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摸清底数。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定期排查摸底,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镇安监办完善统一摩托车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规范档案管理更新等制度,并报县交巡警大队、县交安办、县安监局备案。实现我镇主要路段、路口无摩托车乱停乱放,所有停车场(库、点)停放的摩托车牌证齐全率达100%。

(二)强化教育引导。再次全面清理并喷涂“限载两人、佩戴头盔”警示标语,摩托车喷涂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二轮摩托车无超载,三轮摩托车无非法载人。

(三)加强证照办理。镇摩托车销售点全面实施摩托车带牌销售,实现全镇带牌销售率100%。依法强制保险,摩托车交强险投保率达到100%。

(四)遏制违法违章。依法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重处无牌、假牌、套牌和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违法载人、超载、超速、违反信号灯、违反标志标线、飙车、逃逸检查、擅自加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严厉打击犯罪。依法打击摩托车交通肇事责任者和盗抢摩托车等违法犯罪行为。涉车治安环境及摩托车交易经营秩序明显改善,非法拼装、报废摩托车、不属国家公告目录的摩托车,销毁率达到100%,进入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厂(站、场等)维修的摩托车的合法率达到100%,进入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摩托车合法率达100%。

四、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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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考核,奖惩斗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村、有关责任办公室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三)严肃纪律,倒查责任。行动期间,安监办组织开展走访制度,对组织不力、效果不佳、摩托车违法现象突出的村,将通报批评;对发生摩托车责任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每周五10。00前,安监办负责将《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效果统计表》和《摩托车登记注册及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统计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5日前,上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行动期间,不定期上报工作简报、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