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切实维护我区道路交通秩序,为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乡村活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打造精品城区,提高乡村文明水平,针对公务车辆交通违法现象突出的问题,依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通知》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集中力量解决公务车辆交通违法问题,以规范公务车辆行车秩序为目标。使公务车辆的驾驶员自觉守法意识明显提高,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和减少,树立起公务车辆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副区长任组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区公安局副局长、交巡警大队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巡警大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活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三、整治内容
要处罚一批,依法严格纠正公务车辆闯信号、闯禁行、乱鸣警报器、乱鸣喇叭、不按规定排队、违法超车、争道抢行、随意调头、乱停乱放以及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通报一批,处置一批。
四、整治措施
(一)广泛宣传。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区电视台、广播电台、上街时讯等新闻媒体,
1.加强社会面的宣传。采取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和交通平安法律法规,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政府网站开设综合整治专栏、市民论坛和意见箱,通报整治情况,收集社情民意,争取群众关注和支持,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
上门进行交通平安宣传教育,
2.加大对公务车辆较多的单位、部门的宣传。交巡警大队要针对公务车辆较多的单位、部门。通过讲课、发放宣传资料、典型事故案例宣传讲解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开展本单位、本部门的驾驶员教育,
3.加强内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各单位要依照上级要求。对本单位、本部门的驾驶员、公务车辆进行登记造册,进行出车、交车登记。定期进行驾驶员的交通平安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巡警的管理指挥。
(二)严格纠正。
对公务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严格日常管理。交巡警在日常执勤中。坚持文明执法,依法管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交通违法和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和公务车辆,由交巡警大队依照《道路交通平安法》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要依法处罚。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严惩。
2.突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交巡警大队要加大对驾驶套牌车、违规使用警灯警报、闯禁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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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加强宣传。教育广大驾驶员要理解、支持整治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交巡警大队要深入各单位开展交通平安宣传教育,提高自觉守法意识。
严格管理。执勤民警要切实负起责任,
3.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要严格依据交通平安法及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查处活动,做到顺序合法,举止文明,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