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和全县交通工作大局,着眼于促进行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提高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行业的现代管理水平,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构建和谐交通为目标,以《江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创城工作薄弱环节为切入点,不断加大领导力度、管理力度、创建力度、宣传力度,动员我县交通行业一切力量以实际行动,深化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活动。

2、工作目标

通过在交通系统“窗口”行业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等一系列组织实施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目标的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县交通“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我县交通“窗口”行业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文化先进、开放创新、民主进步、法制健全、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生态环境最优、投资环境最佳、社会秩序最好、文明程度最高、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城市。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一)成立交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交通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交通局纪委书记)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行业创城活动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电话:*。三个工作组及其责任目标分别为:

(一)创建宣传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从牵头和责任单位的有关人员中抽调

责任牵头单位:交通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运管所、汽车站、汽运总公司。

主要任务和责任:

1.负责组织*县交通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城宣传工作,为交通行业开展创城工作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负责交通行业创城简报宣传工作,印发创城工作简报,及时上报交通行业创城信息,并推广典型经验,通报交通行业创城动态,推动工作开展

3.及时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交通行业开展创城工作情况,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形成立体化的强势宣传格局

4.负责制作局机关开展创城工作的宣传横幅、标语、宣传刊板

(二)公交创建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从牵头和责任单位的有关人员中抽调

责任牵头单位或股室:县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县公交公司

主要任务和责任:

实现我县公交行业在创建工作中的目标任务:

1.“公交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方面:

(1)公交从业人员知晓我县创城工作;

(2)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志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3)公交车站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

(4)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

(5)车身内外保持清洁;

(6)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

(7)司乘人员按规定佩带、放置服务证件;

(8)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耐心解答乘客问询;

(9)公交车站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2.“市民交通行为”方面:

乘客乘坐公交车做到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3.“人际互助”方面:

市民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热情为孤、老、残、弱者服务,对外来人员热情友善,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公交站点布局”方面:

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和交通便捷程度的满意率高于60%。

5.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标台)方面:

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标台)保持在7标台以上;

6.“交通秩序与管理”方面:

公交站点无非法经营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公交车停靠站点安全、规范。

7.公交枢纽站在“重点地区面貌”、“公共安全保障”和“无障碍设施”等方面:

(1)设有宣传创建活动的宣传栏、板报或墙报,有创建活动的宣传标语;

(2)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3)无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站场内商店经营规范,证件齐全,并亮证经营;

(4)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5)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

(三)道路客运创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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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单位要通过媒体宣传、简报、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行业创建活动进行跟踪宣传和报道,营造浓厚创建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既分工负责,又互相合作,积极主动协调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强化检查,督促和考评,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