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设施专项整治活动意见
为贯彻10月18日杨雄副市长召开的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各类设施的管理。经我委研究,决定结合迎世博市政道路三年整治行动,对在我区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设置各类设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条例》和《**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设施设置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还路于民、服务交通”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人行道通行功能,确保市民出行安全畅通。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我区城市道路人行道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完成专项整治活动任务,特建立**区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建交委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区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大队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建交委,陈右铭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内容
未按照《条例》规定擅自设置和未按《准则》要求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设置的绿化、电话亭、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亭(点)、公共交通站亭、出租车扬招牌、阅报栏、流动厕所、体彩亭、福彩亭、广告设施、治安亭等设施,属于拆除、调整范围。
四、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按照“谁设置谁清理”的原则开展工作,分头落实相关职责。
1、区建交委负责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每月向整治领导小组汇总上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2、区电信局负责电话亭的整治。
3、区邮政局负责书报亭的整治。
4、区市容局负责广告设施、指路牌、流动厕所、垃圾房、非机动车停放亭(点)、阅报栏的整治,各街镇配合。
5、区公安分局负责交通、治安值勤亭的整治。
6、区体育局负责体彩亭的整治。
7、区民政局负责福彩亭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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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年2月28日前由区建交委组织自查,并作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二)第二阶段。**年12月31日前完成外环线内道路的整治。
(三)第三阶段。**年6月30日前完成外环线外道路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