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林业养护工作意见
我区自年启动万人就业项目林业养护工作以来,林业养护工作对保护全区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林业养护服务社管理指导、提升养护社自身实力,提高我区生态公益林养护水平,现根据《上海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林业养护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林[20]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对20年我区林业养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自身建设,实行规范操作
各林业养护社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岗位职责、人员录用(辞退)、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明确养护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要求,规范养护社运行管理,尤其是以养护生态公益林为主的养护社,更要建立健全栽培养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和抗台抢险等工作制度,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区林业养护工作指导机构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制定区林业养护管理有关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林业养护社和养护工作实绩考核评比,进一步提高林业养护社工作水平和养护质量。
二、加强养护技术规范,提高养护标准
区林业养护工作指导机构要结合基层养护社实际养护操作方法和技术管理经验、做法,加强实地调研,加快制定《区生态公益林林业养护技术规程》和《区生态公益林林业养护标准》,确保林地健康生长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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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在抓好日常林业养护管理的同时,鼓励林业养护社拓展林业养护内涵,在提高林地养护覆盖面的基础上,实现林业养护由生态公益林向农村“四旁林”、单位绿化养护延伸。同时,通过开展林地综合利用等措施,积极培育林禽、林菜、林菌和林业旅游等为主的多种经营活动,增强养护社自身经济实力。
五、加大养护经费的投入,保障养护质量
区农委将对水源涵养林的养护工作进行专项考核,按照每亩30元至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用“以奖代补”方式弥补养护经费不足。同时,各养护社要积极争取镇财政的支持,配置必需的养护器械。我们也鼓励条件成熟的养护社在不影响正常养护工作和不违反非正规企业相关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养护创收工作,进一步锻炼队伍,增强养护社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