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调整
世贸组织规则下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调整
冷崇总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农产品市场开放,国内农产品市场国际化趋势加快。外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在价格、品质、技术、市场等方面都有较大优势,若向中国大量倾销,对中国的粮食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稳定等都构成严重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有效地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缓解国外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促进农业发展,必须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对国内农业补贴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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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贸组织关于农业补贴的规则
。。。农业补贴受到各个国家高度关注,因为它涉及到安全问题、农民收入问题、农村社会稳定问题以及环保问题等。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在1986年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开始作为议题正式提出来,直到1994年才真正形成一个wto的农业协议,谈判进程之所以如此艰难,关键在农业补贴上意见不一致。协定的形成及生效意味着当时关贸总协定的成员以及1995年以后世贸组织的成员都应该按照它的要求逐步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自然也得遵守它。
。。。农业补贴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资源转移到农业领域,以支持本国农业的发展。一般意义上的补贴,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手段向某种产品的生产、流通、贸易活动或某些居民提供的转移支付,农业补贴主要是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农业补贴措施作为一个政策体系,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初的美国。第一次世界大战使粮食普遍短缺,美国以其丰富的农业资源积极扩大粮食生产和出口,导致后来农产品大量过剩、出口急剧减少、农民收入大幅度下降,大量农户破产。为扭转局面,30年代初,罗斯福政府制定《农业调整法》,政府拨专项资金,设立专门机构,从农业资金、粮食储备和农产品市场销售三个方面入手,实行支持与保护本国农业的政策。欧盟的农业保护政策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十几年农产品供给不足、依靠进口的阶段,其对农业保护政策除对农业和乡村建设的财政投入外,主要手段仍是对农产品的价格与出口补贴等。
。。。在wto农业多边协议框架下,农业补贴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广义补贴,即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如对农业科技、农田水利、农业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投资,由于这些投资或支持不会对农产品的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因而被称为农业协议的“绿箱政策”,wto农业协议不限制“绿箱政策”。根据《农业协议》规定,“绿箱表示可以放在削减范围外,绿箱的国内支持指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的退休、农地的转用及投资补助的机构调整方面的支持政策。”另一种是狭义补贴,指政府对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支持、直接支付以及其他形式的保护,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它形式补贴,这类补贴通常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造成直接明显的扭曲性影响,一般被称为“黄箱政策”,wto农业协议不赞同“黄箱政策”,并试图通过多边贸易协议框架加以限制和削弱。根据《农业协议》,禁止对农产品出口“给予或维持任何补贴,包括任何形式的收入
支持或价格支持在内”,对国内生产者的补贴,“不适当地刺激出口或其他方面严重损害其他缔约国的利益”是要禁止的,“属于黄箱补贴的所有国内支持以1986~1988年的补贴为基准,换算成具体的数额作为削减基准,在6年内必须削减20%。”根据wto规定,“黄箱政策”的补贴额度,对发达国家限于农业总产值的5%以内,对发展中国家限于10%以内。
。。。在中美贸易谈判中,农业补贴是一个焦点。美国担心中国的农产品今后在国际市场上与它竞争,希望把中国的农业补贴限制在一个潜在的水平,这是美国的战略意图。经过与37个成员国特别是与美国和欧盟的反复磋商和讨价还价,我国最终与谈判国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关税配额、出口补贴、农业补贴等方面达成协议。我国承诺取消农产品的出口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实物补贴,以及对出口产品加工、仓储、运输的补贴;同意把《农业协议》6.2款的投资补贴和投入品补贴计算到6.4款“微量允许”补贴中,据此谈判结果是,我国农产品价格补贴、投资补贴和投入品补贴最高限定可达到农产品总值的8.5%。也就是说,我国在农业补贴方面的“黄箱政策”补贴为8.5%,虽然比发展中国家少,但比发达国家的5%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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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农业补贴的演变及其现状
。。。价格补贴、收入补贴、支出补贴或出口补贴等对于农民的直接支付,是农业保护中传统的重要手段或者说是国内支持手段之一,也是受wto农业协议冲击最大的方面。wto农业协议对于国内补贴的使用(特别是对于直接刺激生产的价格支持政策)加以严格限制和规定必须削减,特别是明确规定了削减国内支持总量的方式、时间和幅度。那么我国农业补贴的现状如何呢。
。。。我国农业的补贴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最早以国营拖拉机站的“机耕定额亏损补贴”形式出现,之后逐渐扩展到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补贴、农业生产用电补贴、贷款贴息补贴等方面。如1979~1980年间财政用于农用塑料薄膜的补贴就达16亿多元,对当时农业的增产增收起到重要的作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财政对农业补贴的特点是:(1)补贴范围的普遍性。财政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的多环节、多类别的补贴,几乎涉及到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由于补贴面较广、补贴很分散,各环节、各类别上所获得的补贴数额很少财政补贴的作用因此难以集中发挥效能,补贴的效果较差。(2)以价格补贴为主,贴息贷款为辅。大多数补贴主要用于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这些补贴占财政对农业补贴的比重较大。1991~1996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用于粮棉油在流通五一节的补贴达到1866亿元,占整个财政补贴总额的50%。这其中绝大部分用于城镇居民的消费补贴,农民只是从中间接获得补贴利益。(3)补贴方式的隐蔽性。长期以来,财政对农业的补贴方式多采取“暗补”的方式,即财政补贴资金不直接以财政拨入的方式进行,而是通过流通渠道间接地给予补贴。这种方式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带有一种补助性质。但这种“补助”并不为大多数生产者所知晓,对生产的直接刺激力度不大,且容易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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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和以资代劳、达标集资、社会负担等名目繁多的收费。与其对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还不如将不合理的农业税费降下来,由财政负担,不要再让农民掏腰包,以免授人“农业补贴”之柄。为此,必须根据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农业发展的合理税赋制度,取消现行带有缺陷的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以及名目繁多的各种杂费,代之以田赋和农业税两部分。在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既保证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和乡村行政正常运转,又照顾到国家现有财政支出能力的同时,将人均税赋由现在的200多元减少到130元以下。农民在交完税赋以后,有权拒绝任何部门的征粮索款。这样,既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又能增加对农业的保护,还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
。。。总之,农业补贴问题是影响农民收入、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的大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考验政府管理水平的一道难题。入世后,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能力,避免我国农业遭受国外农产品的猛烈冲击,政府必须根据wto规则的要求,对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
(作者工作单位:江西《价格月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