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水利管理工作现状及发展对策
摘要针对互助县水利工程管理现状,介绍了互助县水利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提出了发展对策,以期为水利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管理;现状;主要做法;发展对策;青海互助
互助县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兼有牧业的县。水利在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水利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互助县水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互助县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针对全县水管工作的实际,笔者对全县水管工作作了详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1互助县水利管理现状
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623项,其中水库37座(中型水库1座、小
(一)型水库7座、小
(二)型水库29座),涝池50座,治沟骨干工程15座,淤地坝29座,电灌站87座,机井48眼,水电站8座,水轮泵站3座,666.67hm2以上的灌区10条,民营渠道71条,人畜饮水自流工程223项,人畜饮水机井工程3座,人畜饮水小高抽工程9座,人畜饮水人工井工程22座,喷灌工程6项,集雨利用工程1项,完成坡改梯3.2万hm2。上述工程可实现灌溉面积1.42万hm2,可解决21.2万人、18.05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水利固定资产达5亿元。
2主要做法
2.1完善制度建设
1993年,经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批准颁布了《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护条例》,同年9月1日起施行。此后,县水管队和各乡(镇)水利水保站根据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相继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1996年根据省政府27号令精神,制定了《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办法》,确定了相应的水费征收标准,以及水费征管制度,为加大水费征收力度,保障工程安全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1999年互助县水利主管部门制定了《互助县乡(镇)水管站工作制度》,提出了乡(镇)站建设“五化”要求和具体标准,将乡(镇)水管站规范化建设正式纳入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中,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管理、工程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工程档案管理等环节中的规章制度,使工程管理向规范化方向逐步迈进;同时各乡(镇)水利水保站根据该工作制度,陆续制定出了各自的《灌溉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近年来,水利管理单位又相继制定了《互助县小型水库管理试用办法》《互助县小型渠道管理试用办法》《互助县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法》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化建设。在具体实施中,水管单位严格照章办事,使好多水事案件和水事纠纷及时得到了妥善处理,确保了工程安全运行,保证了工程维修的资金,加强了管理单位的自身建设,树立了水利管理单位的良好形象。
2.2加强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为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利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互助县通过实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最初确定电灌站、机井、人饮、涝池等32项改制工程,固定资产达34万元,改革过程中,成立了由县主管县长任组长,水利、国地资源、监察、审计、林业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互助县水利设施产权改革实施方案》,通过产权拍卖、承包、转让等形式,现已无偿转让10座小型涝池使用权,拍卖42项电灌站、机井等,回收资金40555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对于吸收社会资金、盘活现有水利资产、发挥水利工程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逐步走上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2.3加大水费征管监督力度
长期以来,互助县依照有关水费计收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在不断加大水利工程管理力度的同时,加强了宣传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不断建立健全了工程台账和水费台账。在力争足额征收水费的基础上严格水费标准。在水费的使用上尽量做到开支合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坚持季度站务公示制,及时公开水费收缴情况,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水,吃上明白水。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经常接受财政、审计、物资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了维修资金的顺利到位和工程的安全运行。3
发展对策
3.1充分发挥乡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职能作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乡级水利水保站在乡范围内担负着水行政事务、水利管理、水利工程运行和维护、乡村供水、防汛抗旱、农田基本建设、水土保持等职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1]。水利水保站开展的防洪排涝、供水灌溉等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质[1-2]。脑山、半脑山地区乡级水利水保站担负的公益性工作任务比管理任务多得多,在这些乡(镇),水利水保站的纯公益性事业性质表现得尤其突出。调查发现,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水利专业性要求不断增强;加上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民群众水商品意识普遍不强等原因,在乡级水事务管理工作中需要一支懂科技、会管理、专业性较强的队伍,并且要有水利部门和当地政府领导的专门机构,而乡级水利水保站作为县水务部门的派出机构和乡(镇)政府的水事务管理单位,其整个乡级水事务管理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因此,通过水管体制改革,互助县的乡级水管单位明确界定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应该更好地挑起应挑起的担子,充分发挥其在整个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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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孙富行.水利工程管理资金配置方式[j].水利水电工程设计,2002(1):36-38.
[3]凌家荣.提高乡镇水管站的服务功能[j].中国水利,1991(1):20-21.
[4]潘志富.浅谈基层水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8,14(2):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