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河长制八月工作例会上的讲话
全县河长制八月工作例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做好我县河长制治污水工作指示要求,以及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相关单位就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打算做了相关汇报,县河长办就下一步全县河长制工作也进行了安排部署。下面,我再将四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任务。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永康曾多次召开河长制专题会议,提出了全市河长制工作具体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全县推行河长制工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我们全面落实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群众认识不到位。群众保护流域水环境的意识还
不强,如往河里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侵占河道、破坏护岸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部门履职不到位。有些镇街、部门对污染源的掌握不清,对污染问题的制止不到位,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三是长效机制不健全。各有关部门在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上各自为战,出现问题后被动管理,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在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找准问题,分类施策
我们必须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一)要治理工业污染。各镇街要落实属地原则,全面掌握辖区重点污染源,对工业污染源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治理方案,认真做好整治工作。县环保部门要重点针对河流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工矿企业等重污染排污问题进行监测,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企业排污稳定达标排放;县住建、环保、水务等部门要强化县、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管理,积极探索城、镇污水处理新模式,确保污水及时处理。县经贸局要加大同各相关部门、镇街配合,切实做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协调推进全县水环境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时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企业创建工作。县河长办、各镇街、河长制各成员
单位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对重点行业、企业、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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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健全监管机制。县巡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各河流治理、管护情况及各河流河(段)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并对巡察情况及时上报。县河长办要联合各部门对巡查组巡查出的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各镇街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联系相关单位进行“会诊”,列出问题清单,进行专项整治、限期整改、验收反馈、问责追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加强领导,确保成效。
全面深化河长制,保护水安全,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需要常抓不懈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大力宣传引导,严格考核问责,确保取得实效。同志们,保护河流生命健康,事关群众福祉,事关长远发展。我们要认真贯彻落中、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为“打造人文山水蓝田、建设生态丝路慢城”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