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稿

一、扎实抓好20**年度防汛抗旱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据统计。去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96亿元,其中旱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29亿元,占75.2%;今年一季度,全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6.3亿元,旱涝占了相当比例。就我区而言,旱涝灾害也一直是我区的心腹大患。一是发生频率高。我区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涝和干旱频繁发生,历史上曾经发生了极其惨痛的“8.28”洪灾;从最近几年看,2006年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2007年百年不遇特大洪灾,2008年百年不遇冰雪灾害,2009年“9.20”特大暴雨灾害,2010年“7﹒9”特大暴雨灾害,2011年局部洪涝灾害,基本上每年都要发生一次比较大的旱涝灾害,发生频率非常高。二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特别巨大。洪涝和干旱灾害一旦发生,往往都是全区都受灾,经济损失经常是几千万,最多时达到三、四个亿,与当年的全区gdp相比,损失稍小的年分达到1%、最严重的年分接近4%,远远高于全国全市平均水平。除此以外,每次灾害还造成了难以计量的间接损失,灾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将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更为严重的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成巨大威胁,2010年就因为洪灾夺去了2条鲜活的生命。三是防汛压力特别巨大。近年来,我区水利设施逐年增多,给人民群众带来好处的同时,防汛安全压力也逐年增大,特别是全区的山坪塘已达1300多座,尚有相当部分未得到有效治理。不难看出,防汛抗旱工作不仅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克服“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是例行公事”、“防汛抗旱是常规工作”等错误认识,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上旬,区防指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汛前安全大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一是工作责任不明确。一些镇乡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不落实,相关工作未作安排部署,更没有人员具体抓落实。这次,我们检查组去检查前都是提前电话通知被检查单位,但到个别乡镇去检查时没有人出面汇报汛前安全准备情况。同志们,汛期即将来临,千万不要对防汛抗旱工作麻痹大意,会后这些乡镇务必立即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防汛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度汛。二是预案措施不具体。一些镇乡未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特别是对水库、场镇等重要防洪部位没有单独编制切实可行的预案;有的编了预案但操作性不强,发生险情后没办法按照预案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有的镇乡抢险措施停留在预案上,没有具体落实到物资准备、组织领导和抢险队伍组建上,少数乡镇未按要求上报资料,应付了事,是不是这些地方不存在旱涝灾害,一片太平。三是安全隐患较为突出。部分街道镇乡未及时修复处理水毁工程和江河险工险段应急工程,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后果不堪设想。四是河道管理特别混乱。全区“与河争地”、“乱占滥耕”、“乱采乱挖”、“乱弃乱倒”、“违法乱建”等河道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比如:中塘乡集镇部分农房侵占河道;城北河桃子坝在河道内乱倒弃土;城区污水管网和小南海二级公路建设至今未办理行洪论证手续;洞塘水库下游河道堆放弃土;金溪河道内修建砂厂等等,这些行为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不整改的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

(二)进一步明确防汛抗旱工作责任

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是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38条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5条规定“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一是要进一步明确街道镇乡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行政首长责任制。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各街道办主任、各镇乡长是法定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领导,不能有半点含糊。一些街道镇乡对违反防洪法的行为不问不管,甚至自己都在做一些不利防洪安全的事,反映出对自己的责任认识严重不到位,认为防洪是水务部门的事,与自己没得什么关系。在这里,再次强调,防汛抗旱首先是各街道镇乡的责任,各街道镇乡务必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防汛抗旱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经费,切实抓好以隐患排查整治、预案编制演练、物资储备更新等为重点的各项防汛工作;街道镇乡确实解决不了的,区水务局可以代表区政府出面解决,必要时报请区政府研究解决。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有关区级部门的责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水务部门要根据雨情、水情科学调度好水库的运行;气象部门要作好雨情、旱情预测预报,为区、乡镇两级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同时做好防雹工作;国土房管部门要作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等工作;环保部门要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水环境问题,严防发生水污染事件;电信部门要切实保障防汛抢险通信畅通;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生活救济和灾情收集上报工作;交通部门要切实保障抢险救援公路畅通;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农业生产防灾抗灾措施,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生产自救;卫生部门要做好卫生监督和灾后疾病预防控制;电力部门要负责辖区电网的运行安全,保障防汛抢险和抗旱电力供应;人武部门要组织好民兵抢险队伍,并在5月初组织开展一次防汛抢险演练;发改、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防洪经费,并加强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要及时播发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信息,宣传工作模范和先进事迹。其它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努力防范和减轻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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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安排部署,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对现有预案进行补充修订,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各地尤其要对人员转移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每个人员的转移地点、路线、方式等。二是做好抢险救援力量准备。要组织突击队、专业队和群众队伍,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特别重视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专业化、技术化、快速机动的要求,加强防汛专业队伍人员培训,改善装备条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各街道镇乡、有关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根据国家《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及时开展防汛抢险库存物资清理,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使用”的原则和储备定额标准,尽快开展防汛物资补充储备工作。

(三)加强协作配合,整合防汛抗旱工作力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水务、气象、水文、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防汛抗旱预测预报系统和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加大监测密度,及时分析灾害趋势,快捷、准确地进行滚动式信息预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及时将灾害性气象、水文等预警信息层层传递到基层,发送到各防汛责任单位、重点工程管理单位和社会公众。民政、卫生、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在灾情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把妥善安置灾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伤病能治。要进一步发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筹协调职能,搞好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抢险、恢复重建等环节的衔接和协调工作,有效调度和优化配置抗灾资源,形成防汛抗旱工作合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联系,建立紧密的军民联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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