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加强河道治理工作讲话

一、充分认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重大意义

按照省的规划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先后编制了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规划成果已纳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同时,选择1117条河流的重点河段进行治理试点,为开展大规模中小河流治理积累经验。二是明确责任分工。针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面广量大、实施主体主要在县级的特点,建立了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中央给予适当支持的分级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了治理任务、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三是拓展投资渠道。设立了中小河流治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三年累计落实中央财政资金230亿元,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落实配资资金,确保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健全管理制度。印发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开展绩效评价,落实奖惩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五是强化项目监管。联合财政部两次组织流域机构对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多个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今年6月上中旬又对18个省区的总体情况及5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稽察。六是创新建管模式。各地采取技术帮扶、限时完成设计、随报随审等措施加快项目立项审批,采取提前准备招投标文件、集中统一招投标、打捆招投标等措施提高招投标效率,采取组建专业项目法人、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开展第三方质量检测等措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有力保障了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

国大江大河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经过多年持续建设。但绝大多数中小河流未经系统治理,洪涝灾害频发,严重威胁城镇和农村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党的五中全会对中小河流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中小河流治理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再次对中小河流治理作出重大部署。

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启动以来,累计安排1800多个项目,涉及河流近1700条,目前已有330多个项目完工,综合治理河长6300多公里,1200多万人和1200多万亩农田受益。已完工和基本建成的项目在防汛抗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经过治理的河段还恢复和改善了河道生态功能,美化了人居环境,发挥了治理的综合效益,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我国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有9200多条,尽管目前中小河流治理试点取得了较好进展,但大规模综合治理刚刚开始,如期完成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还有大量艰苦工作要做,还有许多困难要克服。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这项工作。

第一,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今年中央1号文件将中小河流治理摆在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重要位置,明确要求加快治理步伐,”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对中小河流治理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在刚刚闭幕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在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的同时,加快推进防洪重点薄弱环节建设,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用5年时间对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5000多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进行集中治理,从整体上提升流域防洪保障水平。温家宝总理指出,必须把中小河流治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防洪建设的重点,尽快使治理河段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回良玉副总理在总结讲话中也对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花大气力,下真功夫,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进程。

第二,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小河流沿岸人口快速聚集、经济总量持续增长,迫切需要提供与之相适应的防洪保障。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中小河流防洪标准较低,大多为3~5年一遇,有些河流甚至处于不设防状态。一般年份中小河流洪涝灾害损失占全国洪涝灾害的70%~80%,死亡人数占2/3左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当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中小河流治理,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加快治理步伐。我们要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使水利更好地惠泽民生,造福人民。

第三,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完善防洪减灾体系的迫切需要。中小河流是我国防洪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限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小河流治理严重滞后,堤防常年失修,河道淤积严重,防洪能力较低,绝大多数不具备抵御常遇洪水的能力。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局部暴雨突发、多发、重发,以往一些降雨较少的地方也经常突遇强降雨,中小河流洪涝灾害损失日显突出,已经成为我国防洪减灾体系中的重点薄弱环节。我们必须从完善我国江河防洪体系、确保防洪安全的高度,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高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对各级水利部门的重大考验。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需要完成5000多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治理任务,涉及8000多个项目,需要治理的河长高达6万多公里,年均需要完成1000多条中小河流、1600多个项目的治理任务,时间之紧、任务之重、强度之大、要求之高前所未有。同时,中小河流治理涉及全国所有的省级行政区,地区分布广,治理战线长,山区平原、北方南方河流的特性不同,治理方式和施工条件都有差异;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密切,实施顺序、治理标准和方案都会影响到整体效益的发挥;大多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由基层组织实施,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监管协调难度较大。如何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如期完成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是对各级水利部门能力和作风的重大考验。

二、科学合理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中小河流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关系到区域防洪安全,也关系到流域防洪安全,还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必须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建设、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效益,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立足防洪体系全局,科学确定中小河流治理标准。国务院批复的七大流域防洪规划,对流域干支流、上下游的防洪措施进行了统筹安排。中小河流治理必须体现全局性和系统性,坚持区域服从流域、局部服从整体,妥善处理好与大江大河干支流以及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一要统筹流域防洪要求。中小河流治理要纳入整个流域防洪体系统筹考虑,遵循流域防洪规划和国家颁布的防洪标准,科学编制河流规划,防洪标准不仅要结合本身洪水及灾害特点,充分考虑保护对象、保护范围的防洪现状和防洪需求,还要从流域整体防洪要求出发,统筹考虑与流域区域防洪标准的协调问题。二要统筹河流整体防洪要求。要立足提高河流整体防洪能力,根据整条河流治理需要以及上下游、干支流防洪状况,对不同河段合理确定不同的防洪标准,合理确定建设时序。人口密集地区、下游地区以及其他重点地区要尽早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并衔接好与其他河段的治理标准,防止风险转移,更好地发挥治理效益。三要统筹地区发展水平。治理河段防洪标准要与保护对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本着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合适的建设标准,不能盲目追求高标准,更不能搞形象工程。

第二,着眼维护河流健康,科学确定中小河流治理模式。中小河流治理涉及河流众多,要高度重视大规模治理可能产生的生态影响,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确定治理模式,维护河流生命健康。一要尽可能保持河流自然形态。在确定治理方式时,既要考虑堤防、清淤疏浚等工程措施,也要在有条件的地方适当考虑留足滩地,蓄洪滞洪,给河流以空间。特别要防止在中小河流治理中随意侵占河道和裁弯取直,破坏河道自然形态和河道功能。二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创新治理模式,避免简单采取硬化、渠化等传统措施,多采用天然材料和先进生态复合材料,保持河流与地下水的联系。堤防和河道的设计断面要尽可能保持自然特性,注重与周边环境及生态景观相协调,营造亲水环境。三要注重河湖水系连通。有条件的地方,在中小河流治理中要积极推进河湖水系连通,通过清淤疏浚和疏通填堵河段,促进水体流动,改善区域水动力条件,增加河湖调蓄能力,提高区域整体防洪能力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第三,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学确定中小河流治理重点。目前,各地对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要求都十分迫切。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有序加以推进。一要突出重要河流河段。在规划实施中,要从本地区防洪实际出发,找准重要河流、重点河段、关键环节与薄弱部位,对保护区内村镇密集、人口较多、有大片农田的河流河段优先治理、加快建设。在年度投资安排上,不能简单地搞行政区域平衡,要突出重点,集中安排项目投资,治理一条、竣工一条、见效一条、销号一条,提高治理整体效益。二要突出与江河支流衔接的项目。在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同时,国家加大了大江大河主要支流的治理力度。中小河流治理要与相关的主要支流治理相结合,重点安排能与正在实施的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共同发挥防洪作用的项目,提高流域整体防洪能力。三要突出灾后重建项目。对近几年水毁严重、国家安排修复投资的河流河段,要按照规划,结合灾后重建优先考虑、加快实施,使治理河段尽快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满足保护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防洪要求。

第四,围绕充分发挥综合效益,科学确定中小河流治理方案。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分布广、类型多,不仅关系防洪安全,而且还涉及供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必须科学制定治理方案,确保发挥综合效益。一要充分考虑河流特性。山丘区河流洪水暴涨暴落,要加强护岸建设,不宜新建堤防,尽量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平原河网地区要加强河道的清淤疏浚,畅通水系,保护湿地。二要统筹兼顾河流功能。城镇区域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在确保专项资金用在防洪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可以整合市政园林等各类建设资金,打造亲水走廊,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成为城镇环境的新亮点、休闲娱乐的新去处;农村地区以保护村镇和农田为主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可结合拦蓄水工程,提高洪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农业灌溉用水、促进粮食增产,同时要改善水生态环境和乡容村貌。三要科学进行方案比选。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要多制定几套不同的治理方案,从技术可行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以及投资合理性和效益等方面进行比选,科学选择最优方案,充分发挥治理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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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狠抓监督检查。部有关司局、流域机构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检查和稽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进行全方位监督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各种方式加大督导力度。要把监督检查作为确保四个安全的重要手段,对检查、稽察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定期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问题特别突出的项目要挂牌督办。今年,财政部、水利部还将组织开展针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绩效评价,对进度慢、问题多、绩效差的地区和项目,要减少或停止资金安排。

第六,狠抓宣传培训。要加大中小河流治理成效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对治理项目在防洪减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行广泛深入报道,为加快中小河流治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针对中小河流管理、设计、监理力量薄弱的问题,及时组织各级水利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大规模培训,不断提高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水平。

同志们,加快中小河流治理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保质保量完成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