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2007年8月13日16时,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沱江堤溪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8月17日下午,交通部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为全面排查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厅决定,在前期全省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碰撞、防泄漏”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从现在起再集中100天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以桥梁安全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严格按照李盛霖部长和林志慧厅长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紧急会议上的要求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以桥梁安全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严防同类事故在我省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排查工作的范围包括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包括5类:长大隧道和跨江特大桥梁,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和隧道,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桥梁,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桥梁和在建公路工程。

对在建桥梁,一查基本建设程序。主要是查工程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工程项目批准部门、时间、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行为是否规范等。

二查勘察设计。主要是查勘察设计的深度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认真执行公路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水文、气象、地质等勘察设计工作和基础资料是否完整、可靠等。

三查项目管理。主要是查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招投标文件是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明确要求;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等。

四查工程实体质量。主要是查结构物强度,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施工便道(桥)以及其他大型临时工程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是否验收、登记;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沉降、位移和应力是否监控等。

五查工程原材料。主要是查原材料是否合格,试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特别是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六查施工工艺。主要是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工艺和工序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查和论证;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等。

对在役桥梁,一查是否明确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二查是否对桥梁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并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三查是否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修;四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超限超载监控和治理;五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六查是否按规定建立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港口、码头、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二)及时有效地进行安全隐患治理

对存在通行安全隐患的危桥、险桥,要立即研究提出具体的车辆通行或交通管制方案。对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的危桥,要立即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对于仍能维持使用的危桥,要在桥头设置明确的限载标志,通过多种渠道向司乘人员发出警告。必要时,派专人值守,防止事故发生。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危桥险隧改造力度,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的达标改造。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桥梁运行监控机制和养护管理机制。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编制好分年度的危桥改造计划,尤其是要将这次专项排查中发现的最危险最急需治理的桥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

对存在施工安全隐患的桥梁,要全面停工整顿。我省在建的圬工拱桥要全面停工整顿,严格督促管理单位,项目法人,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每一座在建圬工拱桥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所有在建圬工拱桥要待检查核实并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才允许复工建设。各地在选择桥型时,要把安全作为首要考虑因素。要确保建设的合理工期,坚决杜绝脱离实际的高速度,杜绝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献礼工程,杜绝经不起考验的劣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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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动步骤。此次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7年8月17日—9月10日为隐患排查阶段。9月6日前,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分别向省公路局、各高速公路和大桥管理机构以及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公司)向厅质监局报送隐患排查情况的书面报告。9月8号,省公路局和厅质监局将各地各单位报送资料汇总后报厅基建处。9月10号,由省交通厅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交通部。

第二阶段2007年9月10日—11月28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省厅将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进行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