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模式

(一)工程概况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

浩特至河口公路云南境内昆明至河口中的一段,是连接各省区域中心城市、重要港口及对外口岸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公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我国外接越南及东南亚的主要国际大通道,也是云南省滇东南的主要经济干线,更是红河州的经济大动脉、“生命线”。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全长186.5公里,其中昆明市境内26.5公里,红河州境内160公里。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执行。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分两段建设,石林至锁龙寺为一段,全长107.482公里。其中,红河州境内81公里,昆明市境内26.5公里;锁龙寺至蒙自为一段,全长78.943公里。工程总投资91.5亿元,其中,石林至锁龙寺49.81亿元,锁龙寺至蒙自41.69亿元。工程于11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1年11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三年。

(二)建设模式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云南省交通厅按照省政府“既积极引资建设,又全额争取国家支持”的总体要求,于在广州泛珠9+2经洽会上与云南久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建设项目。6月、8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分别组建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石锁高速公路由云南省公路局、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奥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通达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其他三家公司出资90%。

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云南省公路局、云南久保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云南久保公司出资90%。

二、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石蒙高速公路于11月28日在弥勒县举行进场道路开工仪式,随即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各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

(一)工作机构健全

为确保石蒙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州政府及时调整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沿线的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也先后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为加大工作力度,弥勒、开远两县市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多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具体征地拆迁工作。弥勒按4个片区划分工作小组,开远按工作性质划分综合协调、征地、拆迁、林地四个工作小组。沿线各乡镇也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工作职责明确

11月、12月州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先后签定了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明确了省、州政府和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12月,州人民政府与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的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为征地拆迁工作划分了明确的责任界限,确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三)宣传动员到位

为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顺利推动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州人民政府于12月召开了有州级各有关部门、沿线县市政府、石锁、锁蒙公司参加的动员大会。2月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委、政府先后也召开了动员大会,作了全面而具体的工作布署和安排,沿线乡镇、村委会也采取各种形式向沿线群众和相关单位宣传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动员群众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从而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合法合理

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征地拆迁的核心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州政府十届七次常务会议专门作出决定,明确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蒙新高速公路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县市政府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10%。州政府常务会议后,州石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又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并对沿线三县市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提出了相关原则和指导意见。为确保补偿政策合法、合理、可行,沿线三县市先后召集有关部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乡镇调查研究,广泛争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上报州协调领导小组审查。经过反复审查、修改,三县市补偿政策都能及时出台,为征地拆迁提供了政策保障。

(五)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按设计地亩图计算,石蒙高速公路需征地14228亩,其

中,弥勒8482.7亩,开远3439.7亩,蒙自2305.9亩。目前实际丈量的土地面积17967.4亩,其中,弥勒11125亩,超出2642.3亩;开远4403亩,超出1461.9亩;蒙自2445亩,超出139亩。最后能达到21000亩。全线取(弃)土场临时用地约4000亩,其中弥勒约3100余亩,开远约410亩,蒙自530亩。

止4月30日全部提供7条新建进场道路建设用地,征地350余亩。

截止5月30日,完成全线正线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并开始提供控制性工程和部份路段的建设用地。

截止6月30日,完成正线永久性用地、弃取土场临时用地的丈量工作和地上各种拆迁物的核查、登记工作。并提供大量正线建设用地。

截止10月30日,全线已提供正线建设用地14057.6亩,其中,弥勒县提供8304亩,占总数的75%;开远提供3965余亩,占总数的90%;蒙自提供1788.6亩,占总数的73%。全线提供弃取土场临用地3174亩,弥勒已提供28处,2600余亩,开远提供409亩,蒙自提供165亩。全线迁坟2911冢,其中,弥勒迁坟1195冢,开远迁坟609冢,蒙自迁坟1107冢。全线房屋、通信、电力管网拆迁工作已全面展开。已完成房屋拆迁100余户,拨付线网拆迁费余万元。7家通信线网拆迁协议已签定,并全面实施拆迁工作。电力拆迁仍在恰谈之中。

(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地亩图用地量是水平投影面积,与实际丈量面积出入较大;地上各种拆迁物数量增多,价格增大,三县市征地拆迁包干经费都有较大突破

2、军用土地征用、军事设施、电力设施拆迁工作难度大,费用高。虽然多次与军方协商,终因要价太高至今仍无协商结果。

3、由于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从7月1日起,实行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给补偿政策带来巨大影响。此标准在国家《土地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基础上提高较大,许多乡镇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0%。部份群众已到县、州、省上访,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工作难度加大。

4、弥勒东方红农场属省农垦总局管辖,基层单位要求每亩补偿8万元,比弥勒县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每亩高45000元。并要求地方政府安置部份职工就业,安排部份职工提前退休等附加条件。目前仍在协商之中,尚未提供用地。

5、沿线少数群众对高速公路建设不太支持,阻扰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和领导过分要求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为其实施小项目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感到十分为难

第二篇:邵永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汇报邵永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汇报

受指挥长的委托向各位领导汇报永州会议及我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等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永州会议精神

4月18日,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匡彦博受徐宪平副省长委托,率交通厅、国土资源厅、省高管局、重点办等部门以及邵阳、永州两市分管副市长,市、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在永州市就

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召开会议进行调研。全省去年十月同时召开动员大会的四条高速公路除邵永路外,其它三条由于群众工作难做,至今没有启动。在省政府匡付秘书长及省交通厅、国土资源厅、重点办领导听取邵阳、永州两市的汇报后,对我市我县的征地拆迁“大包干”机制,“双控”管理,领导重视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特别指出:“邵永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为我省的高速公路建设树立了典范。邵阳、永州两市把高速公路建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认为最难的征地拆迁工作变成了一件容易办的事。邵永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的经验应在全省推介。”业主邵永公司对我县征地拆迁工作非常满意,特列赠送县指挥部工作用车一台。

二、前段征地拆迁工作

邵永高速公路是国家二广高速公路邵阳至永州的一段。全长111.4公里。我县境内主干道38.3公里,连接线二个,

5.94公里。我县境内设计应征地4432亩。应拆除房屋及附属物297座58000平方米。截止3月31日,全面完成了市人民政府指令任务,圆满地实现了3月腾地交接。前段,我县征地拆迁工作可以概括为:在特别时期(全国、全省、市、县两会期间)、特定季节(春秋多雨)做特殊群体(征、拆户,失地、少地农民)工作,取得特好的成绩,实现了“快速、实在、稳妥”三个目标。

(一)“快”。“大包干”促使“大家干”

邵永高速公路是我省第一条民营投资的高等级公路,预算经费偏紧,过去潭邵、洛湛,国土部门独家承揽,显然不利于问题、矛盾的化解,工作难以推进。这次,我们采取了县领导,乡为主,国土、房产实施,村组负责,户主落实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抓乡镇,经费包干给部门,分级、分块、分片签订目标责任状,奖罚分明,极大地调动各方力量的积极性。从2月15日开始征地拆迁到3月31日腾地交地,仅仅是一个半月时间,我们就完成了。

1、征地。签订征地协议36份(36个行政村),征用面积4219.3339亩,占应征用土地的100;

2、拆迁。签订房屋拆迁协议297份,58000平方米,验收合格拆迁到位293户,占应拆迁面积的98,有4户,因客观方面的原因没有拆迁到位;

3、杆线搬迁。七个杆线单位都签订了杆线搬迁协议,共需要搬迁杆线628处,有两个单位完成了搬迁任务,二个单位完成了50,三个单位完成了20。预计需要两个月完成的征地拆迁任务,实际只用了45天。

(二)“妥”。“重点突破”,带动“各个击破”

本次征地拆迁,线长、面广、难度大、问题突出。集中反映:一是长阳铺新铺垅、塘渡口榨木桥等几个村经过

二、三次重点工程拆迁,失地、少地农民生活出路困难,拆迁安置很成问题;二是四个国营农场占地后,职工要求重新安排工作,解决医保、社保,问题复杂。春节期间,就因120多个个案,发生了700多人次上访,鉴于问题集中,我们在工作中采取“依法征地、人性拆迁、分散安置、个案处理”的基本思路。坚持以邵政发[2006]1号文件为根本,以加强沟通为基本方法,以相互理解相互配合为手段,突出新铺垅、榨木桥、何伏、渔场、农科所、大禾岭农场等六大问题,我们采取认真调查、核实失地少地农民底子,争取市指挥部、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支持,统一界定了少地、失地的范围标准,异地分散购买安置用地,并给予适当补助的安置办法,由于情况明白,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方法明确,通过县、乡、村大量细致的耐心工作,六大问题突出的村、场职工群众终于乐意接受了安置方案,积极主动地配合指挥部工作,在征拆过程中,面对120多个个案,我们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方案一包到底的工作思路,合法、合理、合情,尽最大努力帮助拆迁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我们严格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700多人次的上访,都在县指挥部做了终结,后期工作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或赴市、省、赴京上访事件,整个征地拆迁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三)“实”。“双控管理”保证资金“软着陆”。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资金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细致的工作,为了确保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我们主要加强了两个方面的管理:一是设立县、乡财政专户,分开列帐,分头管理,县指挥部理顺了资金划拨模式,根据国土、房产部门组织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审核资金数量后(剔除争议地资金),将资金管理按秩序审批,拨付到乡、镇、场财政专户,由乡镇场统一按1号文件拨付到村、组,在征地拆迁资金分配方案未确定到户前,村、组干部负责管理银

行存折,乡镇留执银行存折密码。采取“双管”的办法,保证征地拆迁资金安全;二是实行征地补偿资金“四公开”,即公开征地拆迁数量、公开补偿标准、公开补偿总额、公开分配方案,按照“四公开”的要求,由村、组张榜公布告知群众,无异议以后,再按分配方案打卡到户。这样,既保证了补偿资金按征地拆迁协议及时到位,又让群众对各种补偿能按协议兑现感到放心

。目前,房屋拆迁户已100领到拆迁补助,征地补偿资金100到组,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正有条不紊的进行。从而为完成征地拆迁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举得到了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

三、建议解决的具体问题

(一)失地少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

按照市政发[2002]17号文件,介定人均耕地少于0.3亩的农民为少地农民;人均耕地少于0.1亩的农民为失地农民,全线有失地农民189人(新铺垅村禾二组70人、榨木桥村毛头组119人),少地农民334人(新铺垅村禾一组70人、槐上、槐下组182人、榨木桥村新立组82人)。省政府有政策、市人民政府准备农民低保试点,县政府出台了[2006]4号文件推行农村低保,请求县委、县政府协调民政部门将本次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的失地少地农民纳入我县农村低保试点范围,并介定低保的标准和时限。

(二)退耕还林地的补偿问题

全线共占用退耕还林地199.245亩,按照退耕还林政策,老百姓享受每年每亩230元的粮食补贴,时间为八年,合计须要支付退耕还林补贴款36.7万元,本次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包干协议,没有该项目资金计划。请求县委、县政府协调林业部门,将该次征地不从退耕还林计划中剔除,确保被征地对象按原渠道享受粮补政策。

四、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邵永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告一段落,红线内的所有土地已于2006年3月31日正式移交给了邵永公司,但扫尾工作仍然很艰巨,一部分征地款只下拨到村,还需要各村民小组拿出分配方案及责任制调整方案才能到户,失地少地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十分困难,公共水井的恢复,造塘、还塘、改道、改渠等个案问题,急待得到解决,县指挥部计划:

1、协调三杆搬迁单位在5月10日前完成三杆搬迁

2、协调各乡镇场在5月底前,将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资金分配到户

3、协调施工单位在年前全面完成93.4亩的还塘、还库。同时恢复村道、水系。

4、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在5月底前,落实失地、少地农民的低保

5、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退耕还林的政策补偿方案

6、力争在8月底前,协调乡镇村搞好拆迁户重建,促使拆迁户搬进新居

7、搞好施工调度,按照“尊重业主、尊重设计、尊重现实”的原则,认真落实“当日受理、当日调处、当日复工”;瞄准第一,创造并提供施工单位一个最好的施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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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地拆迁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移交工作,达到征地拆迁工作无遗漏、批文证照无遗漏、数据资料无差错的目的

3、征地拆迁验收总结是项目验收总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验收的考核指标之一

可以看出,为规范拆迁工作,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对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流程有严格的规定,不仅是各施工部门,待拆迁人员也应该对拆迁流程和补偿标准有深入的了解,拆迁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尽量避免因征地拆迁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困扰,保证建设工作能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