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全矿入井车辆有秩序、分区域、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入井车辆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入井车辆由矿统一管理,车队具体负责。车队要对所有入井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清楚每台车辆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编号、统一防爆完好检查制度。
二、所有车辆(包括装载车)必须经车队检查合格、编号发牌后,方可入井。
三、凡驾车进入井下的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和矿安全资格证。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四、入井车辆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用车单位用车必须提前4小向矿调度室申报用车计划,经调度室批准后转车队执行。若井下急需使用皮卡车或其它车时,可由车队直接派车,过后补单。
五、入井驾驶员必须熟悉井下巷道和避灾路线,严格按派车单规定的路线行驶,到指定区域工作,严禁无计划行车。
六、入井车辆必须配备4kg灭火器2具(或8kg灭火器1具)。
七、井下车辆会车时,坚持靠水管一侧车辆(关闭大灯)主动给另一侧车辆(由远光变近光)让路的原则。同向行车,在非会车区域两车应保持大于100米的安全距离;相向行车,必须在会车区会车。
八、入井车辆的车灯、制动、喇叭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必须保证100%完好,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九、防爆车辆的电气接线必须符合防爆要求,每班清理阻火器。
十、入井车辆必须保证发动机表面无油积,管路、接口、油泵、油箱、变速箱等无渗漏现象,否则不准入井。
十一、入井车辆必须保持车内外的卫生清洁,车况完好,车况不完好的要立即整修,否则不予入井作业。特别是对于马槽关闭不严的,为防止废煤、杂物洒入路巷,必须立即修复,否则严禁入井作业。
十二、车队每周对车辆不定期抽查一次,每旬进行一次普查,每月进行一次详查,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车辆严禁入井。
定期现场检查制度
一、按照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车队各司机要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实
行检查。
二、在完成好运输任务的同时,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做到工
余时间检查车辆,保证安全运行,万无一失。
三、各车辆在当班运输任务完成时,交接班司机互相对车辆的各个
部位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各司机要对工作认真负责,杜绝麻痹思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
检查车辆,做到班班检查,工作到位。
五、各用车单位要加大管理力度,实行分散使用,集中管理,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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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准备工作(包括配件、材料和技术准备)(5)施工方法(工艺过程)(6)质量要求(7)安全措施
11、设备检修作业规程报主管科室协理,主要的关键性设备的检修作业规程由矿副总批准。作业规程由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贯彻。
12、设备检修项目,要明确专人负责,施工人员分工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