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五篇范文
第一篇: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根据《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管理全省城乡道路交通,包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暑期警卫保卫、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路障管理、城市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共设6个处级机构。综合处、队伍管理处、秩序安全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对策支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支队和高速总队。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机关共有民警6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2人。较13年相比,退休增加2人。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总收入7250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01.8万元,占总收入99.85%。其他收入105.57万元为利息收入。
总支出7671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6437.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99万元,1住房保障支出38.18万元。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为提高新增驾驶员素质,2013年1月1日,公安部1
23、124号新部令正式出台,在驾驶考试政策方面进行了大幅调整,增加了驾驶培训学时,加大了驾驶考试难度,导致驾驶证报名考试人数减少,规费收入大幅下降。为了推进我系统非税收入征收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各支队召开专门会议,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积极组织收入,使非税收入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加,但仍完不成全年预算收入,为此,在2014年10月对部门预算收入进行调减,调减全年非税收入31805万元。
3.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为提高新增驾驶员素质,2013年1月1日,公安部1
23、124号新部令正式出台,在驾驶考试政策方面进行了大幅调整,增加了驾驶培训学时,加大了驾驶考试难度,导致驾驶证报名考试人数减少,规费收入大幅下降。为了推进我系统非税收入征收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各支队召开专门会议,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积极组织收入,使非税收入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加,但仍完不成全年预算收入,为此,在2013年10月对部门预算调减全年预算支出27034.25万元,其中调减专项公用经费支出18473.5万元,调减专项项目支出8560.75万元。调减后部门总支出为93086.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3.5万元,正常公用经费支出371.88万元,专项公用经费支出60816.74万元,专项项目经费支出31344.76万元。
4.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4年末资产总额338061.10万元,负债10794.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9%,较2013年增加了3.38%。主要是固定资产增加17293.79万元,各单位加强对暂存款及暂付款往来款的清理力度。
三、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4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在厅党委和部交管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保安全、保畅通
2为主线,以城市防拥堵、公路防事故、农村不失管、队伍防违纪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支撑,更新理念,创新机制,夯实基础,转变作风,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交管担当、部门履职、全民参与”的大交通管理工作格局,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创造平安、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确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确保城市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高速公路、国省道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探索完善农村道路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队伍无投诉、无违纪、无负面舆论炒作,实现“事故少发、道路畅通、群众满意、形象良好”的总体目标。
(一)依托一个平台,完善五项机制,把握事故预防工作的主动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1、以落实《省政府意见》为契机,推动成立省、市、县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依托交安委平台,解决交管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增强事故预防合力。
2、完善源头管理工作机制,解决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3、完善农村道路管理机制,深挖内部潜力调整优化警力布局,解决农村道路漏管失控问题。
4、完善公路巡警中队运行机制,加强正规化建设,解决国省道路管控不力、事故多发的问题。
5、完善高速公路勤务机制,解决高速公路见警率、管事率不高,违法行为多发的问题。
6、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机制,加强拥堵信息发布,引导群众合理出行,提高道路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
(二)推进三大工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效能。
1、推进路面动态科技防控工程建设,完善信息化、立体化、动态化的整体防控格局。
2、推进城市智能交通工程建设,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科技水平。
3、推进市县交警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建立全省统
一、联动、高效的指挥调度工作机制。
4、强化软件应用,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基础信息的统计分析,为决策部署和加强对下指导提供支撑,严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解决科技人才不足的问题。
(三)落实两个部令,抓好六项措施,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1、把落实好公安部1
23、124号部令作为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体会到便捷的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满意度。
2、创新服务模式,推进等级车管所创建工作,完善服务窗口职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3、改进交通违法处理方式,逐步推广网上受理交通违法处理,网上缴纳罚款等措施。
4、调整警卫工作形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交通警卫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限制通行时间,方便群众出行。
5、实现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网上办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减少人为因素,坚决杜绝执法不严,执法等问题。
6、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制度和纪律规定的落实,推行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7、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展示良好的队伍形象。
(四)用好四大载体,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坚决剔除安全隐患。
2、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教育、大整顿”货车违法治理专项行动,力争在货车难点问题上实现突破。
3、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不断夯实事故预防工作基础,完善交通事故预防分析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4、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充分调动舆论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完善交通安全短信平台,规范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发布机制。
(五)树立“五种思维”,推动交管工作科学发展
1、树立“大交管”思维,以推进《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落实促进科学发展。
2、树立科技思维,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科学发展。
3、树立精细思维,以管理效能的提升促进科学而发展。
4、树立人本思维,以群众满意度的提升促进科学发展。
5、树立法制思维,以法制方式促进科学发展。
第二篇: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公布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的通知》
浙公交〔2011〕7号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支队,机场公安局交警队,铁路公安处交警支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现将浙江省统计局等部门公布的2010年相关统计数据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提供如下(见附件)。除宁波市可按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执行外,请各地在5月1日后按照本赔偿标准参照执行。
附:2010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0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1、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9元
2、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17858元
3、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1303元
4、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390元
5、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0650元
6、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人员)人/天:30元
7、住宿费人/天:150元
涉及伤亡当事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付,请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商当地人民法院确定。有关普通适用型残疾辅助器具费,请向浙江省假肢科研康复中心咨询,电话0571-88841896。
第三篇: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
《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1〕4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做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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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九、删去第二十三条。
十、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条,并修改为。“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指定或者推荐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品牌、销售单位或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单位的,以及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对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根据以上修改,对本规定有关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