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和作用
第一条
公司的车辆是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可少的交通与运输工具。为了有效的发挥车辆作用,需要正确高度指挥,使其合理、充分的得到使用,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做好维护与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车辆的完好,满足经营活动的使用需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
公司的车辆管理由行政部归口负责和统一使用指挥。应加强和做好对驾驶员管理、对车辆购入管理、对车辆维护管理等方面的领导工作,并应负责督促和检查车队的日常管理的安全教育及有关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负责车辆管理事务工作,完成每次派车的任务,并且要具体负责抓好车辆的年检维护、常规保养和特殊修护的工作,确保每辆车的使用性良好,避免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
车辆使用程序
第四条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经部门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统一安排方可使用。驾驶人员按派车记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如有变动,须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四章用车管理
第五条
除公司领导用车处,其他人员无派车单或派车单签字不全,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驾驶员必须服从行政部的调配。
第六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派车注明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借出车机会为自己和他人办理私事。
第七条
公司财务用车,严禁搭乘无关人员,特别是非公司人员。并不得超速行车。
第八条
驾驶员应认真、及时、准备地做好行车记录。记录应与派车单相符,如无记录或记录与派车单不符,不能报销相关费用。
第九条
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严禁非本车驾驶员和其他人员驾车,决不允许无驾照人员驾车,违者由本车驾驶员负完全的责任。
第十条
驾驶员每次出车应节约用油,要控制耗油量在标准范围内,严禁将汽油油箱内的油私自送人或作他用,一经发现将严加处罚。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完毕应将派车单统一交给行政部,行政部每月统计出车情况,并提交财务部以备核算各种费用、报销及备查。
第十二条
行程结算:每
元。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驾驶员出车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四条
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车辆是否完好,状态是否正常,若有问题,应立即保修,严禁开带病车。并及时报告行政部。
第十五条
行车中,若发现车辆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行使。对处理不了的,应立即送修,严禁带病行使。
第十六条
行车时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违规行驶。因违章被处罚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第十七条
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带病、疲倦、疲劳开车。如因此发生了事故,事故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第十八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必须派带安全带,并车速不得超过
公里行使(若有规定低于,则按规定行驶)。严禁超速行驶,否则责任如上条。
第十九条
车辆需出长途时,驾驶员必须将车辆交定点维修厂作全面检查,确认车况良好后方可出行。
第二十条
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章
车辆维护保养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维护、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清洁。
第二十二条
车辆应坚持定期保养和计划修理的原则,按规定的期限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使其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
第二十三条
车辆必须到指定的汽修厂进行检修,车辆送修前必须告知行政部。第二十四条
车辆送修完毕后必须由行政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报销费用。报销费用时必须附上验收报告、费用明细、换件明细,并按规定程序报销费用。
第二十五条
行政部要按单车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及时记录各车的保养、维修和换车的情况。
第七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
日常违规的行为,按以下各条的罚款处理:
1、无派车单或者派车单手续不全,将车开出公司者,每次罚款100元;
2、借出车机会在外为自己和他人办私事,以及完成任务后不按时回公司,不经许可将车停在外过夜者,每次罚款50-100元。
3、出车前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致使带病车外出,每次罚款50元。
4、发生问题,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者,每次罚款50元。
5、不爱护车辆,用车后不清洗、不按规定停车、不及时交车钥匙、不填写行车记录者,每次罚款10元。
6、驾驶员洒后开车,出车不带证照,违反安全行车规定者,每次罚款50元。
7、车辆在公务途中遇意外车祸,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速与公司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遇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8、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公司共同承担。
9、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员和公司各负担一半。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行政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驾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交通法,执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自我约束,保守秘密,保证行车安全;
3、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严禁把车辆交给无证人员和无关人员驾驶;
4、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公司车辆私自开出;
5、定期对车辆例行检查,发现行车隐患,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提请报告经批准后指定修理厂修理;
6、保证车辆整洁、卫生;
7、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接送任务;
8、随时熟悉有关交通法规并严格遵守;
9、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一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共用车。公司总经理等高级职员专用车辆(自驾)不适用或参考本办法。
二、车辆的使用范围
(一).使用范围。
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联差迎送;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离退休中高层人员健康用车或员工因私用车;
定期开车;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二).车辆使用程序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行政部长批准后,由派车调度统一安排方可使用。
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用车毕,加强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在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但因私且车应严格审批。
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三、车辆管理
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行政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
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其主管,不得带病出车。
公司车辆既有按部门使用,又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计划使用时,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愉快听从指挥、调度。
公司实行用车收费制度。各部门用车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部门成本效益考核范围;因私用车的费用则在其工资中列支扣除。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认呆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和行政部领导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如公司实行班车接送制度,因临时性工长久性改变行车时间、路线、均应由当事人事先报告行政部门,行政部门通告驾驶员和全体乘车人员。
四、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遵守公司之驾驶员岗位职责。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发生交能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进向交警、主管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在我方之罚款和修理费用,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经各级领导特批,可报销费用的—-%。
驾驶员行车补助费按派车记录单之时程和工作时间计算。
第三篇: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各分公司所属办公及生产用车的管理。
3、工作范围:
公务用车、接待用车、生产用车。
4、工作性质:
在德鑫置业总公司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总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做好各部门公务及生产用车的保障工作。
5、车辆管理:
5.1各分公司领导用车实行定车﹑定人、定额制度。
5.2各分公司生产用车实行定人定车制度。
5.3各部门生产用车实行申请派车制度。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统一安排方可使用。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5.4各部门如需用车,须提前一天向综合部申请,由综合部依主次顺序给予合理安排。
5.5公司的各种车辆各使用人或管理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受检,如逾期未检验而发生的费用,其费用由各使用人及相关负责人自行承担。
5.6公司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5.7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燃油量,经综合部和财务部联审后方可报销。
5.8公司车辆既按部门使用,同时又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计划使用时,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服从指挥、调度。
5.9公司实行用车收费制度。各部门用车按月进入内部财务核算,列入部门成本效益考核范围,。
5.10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和用车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11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综合部联系。
5.12公司所属公务用车应由综合部每月月末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报总经理查核一次,以防浪费。
5.13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需由公司统一收回,如确需要使用车辆,应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14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应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6、驾驶员管理:
6.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6.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6.3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6.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6.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6出车在外或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6.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6.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6.9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6.10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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