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心得体会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十八大报告摘选)–胡锦涛
十
二、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七)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利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绝不允许搞特权。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摘选)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管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防上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廉洁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管辖范围内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纠正本单位不正之风。
3、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党风廉政思想教育,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信念、党风党纪、职业道德和廉政警示教育。
4、以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为重点,加强社保基金、就业等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管理,从运行程序、权利制约、责任追究、实施情况和运行结果等方面开展经常性的专项自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5、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防止重大决策失误;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加强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内审机构,做到离任审计规范化、在职审计制度化、审计结果运用科学化,把住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中的环节,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7、认真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及信访责任制、计划生育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等所赋予的职责,防止发生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局务公开制度,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突出问题的有关政策和工作都要公开,有条件的要尽量上网公开。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
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若履行职责不力,在管辖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1、单位出现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恶性事件的;
2、单位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没有及时予以纠正的;
3、私设“小金库”或违反规定发放奖金,铺张浪费、花钱大手大脚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或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
5、单位党员干部或职工参与赌博的;
6、单位党员干部或职工利用上班时间和单位办公设备进行股票、证券、基金交易的;
7、领导干部或职工违反有关公务用车规定,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的;
8、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管或包庇纵容的;
9、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不力;导致重大工作失误或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
关于印发《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廉政风险
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节选)
三、实施范围及主要内容
实施范围。局班子成员、局属二级单位及班子成员、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科室及负责人。
主要内容:“廉政风险”是指实施公共权力的主体,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发生滥用公共权力或以权谋私的可能性。根据信访举报和各类案件的诱发原因,将廉政风险划分为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依法行政观念淡漠、工作作风不扎实、不思进取、脱离群众、弄虚作假;勤政廉政意识不强、以权谋私、贪图享受、铺张浪费、违反职业道德等);制度机制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是对工作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致使管理过程中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另一方面是指制度执行不力或落实不到位而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人、财、物管理等重要事项未能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致使权利没有按照要求规范公开运行);岗位职责风险(主要表现为: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或不作为,对下属监督管理不到位等)三类。针对这些风险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依照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循环管理机制,对党风廉政和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我局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重点是掌握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财务审批权、物品采购和管理权、行政执法权、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权等单位及岗位。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2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要始终贯穿一个“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要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围绕“强作风抓服务,惠民生促发展”工作重点,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内容、新任务、新格局和新要求。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中央十八大的召开。
一、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廉政勤政教育。认真抓好教育计划的制订、教育内容的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将《廉政准则》作为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知识测试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建设学习型组织、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崇廉耻贪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加强决策部署监督。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自主创新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紧扣“十二五”规划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目标任务,重点加强对建设“四个荆门”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投身跨越发展大业。
(三)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围绕五大基金的征缴和发放,突出重点,进行全面审计,确保五大基金的安全,防止基金流失。同时加强部门财务预算管理,关口前移,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制止违反公务接待制度,坚决杜绝公款旅游、公车私驾行为。
二、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治庸问责,狠抓专项管理
(一)加大刹风止禁力度。着力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各种不良风气。切实改变会风、文风,营造“讲短话、抓重点、干实事、创实绩”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好人主义,对不讲原则,不愿承担、不敢碰硬的党员干部要实行责任追究。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职务消费活动的监督,对个别党员干部有不良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使其不犯或少犯错误。
(二)加大整治“庸懒散”力度。着眼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能力平庸、不负责任、软弱涣散等问题,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活动,大力建设干事创业的责任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愿担责、能担责、敢担责”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综合运用明查暗访、民主评议、信访调查等手段强化干部监督,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责任买单”,坚决追责问责。
(三)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大廉政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三项治理”,对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参加赌博、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违规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要坚决纠正和查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完善廉政制度体系,坚持突出重点,推进源头治腐工作
(一)创新完善制度。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推进体制制度改革和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推进创新责任体系和评价激励机制,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内容、新任务、新格局和新要求,继续创新或修订完善一批制度规定,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制度+科技”预防措施,堵塞一切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全面推动“金保工程”应用,实现对基金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提高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对基金运转的透明度和知情度,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加强基金监管力度。
(二)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要事项的监督。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权力运行纳入规范化轨道,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滋生。落实对重要事项的监督措施,做好对重大决策制定、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基金管理、大额资金使用、招标投标以及工程建设等事项的监督。加强对人事考试、专家评审、职称评审、技能鉴定等工作的监督。坚持考风考纪巡视,重点检查公务员考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制度是否完善,防止发生试卷丢失、考题泄密等考场、考风考纪问题,确保考试安全。建立和完善腐败预警防控电子管理、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等科技防腐系统,提高监督的科技含量。
(三)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局党组统一领导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预防腐败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对领导干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局属各单位签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充分运用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通报情况、行政处罚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失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年底,局纪检监察室会同相关科室将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考核评比。
四、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严肃查办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坚持将信访举报工作作为联系沟通群众的主渠道,发挥信访工作防范预警作用。认真实施纪检信访目标管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单位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二)严肃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建立健全违纪违法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加强信访举报排查分析工作,严肃查处见利忘义、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社保基金、就业资金的案件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受理分类梳理、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摘选)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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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手取不义财,当心要下台。9
2、千金经手过,不沾一文钱。9
8、廉政准则天天念,心中有条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