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养管体制的思考

五省市管养体制的几个特点。通过我们对五省市管养工作的考察,我们发现,他们的管养体制与河北省的体制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管理机构规格高

北京、贵州、云南三省(市)公路局为副厅级单位,局内设的处室为处级(贵州省的副处级),主管全省公路的建设、养护与

管理工作。北京市、江苏省公路局还负责养路费征收工作。大部分省公路局都在按“一省一局,一路一公司”的方向在改革。

五省市的地、市、州公路主管部门都是正处级单位,县公路局都是正科级单位。贵州、北京、云南的市级公路局是省公路局的下属单位;县公路局是市公路局的下属单位。山东的市公路局是市政府的一个部门,由省公路局直接拨付建设、养护资金,市公路局长人选征求省局意见。江苏省的市公路处是市政府二级局,归市交通局业务指导。这些省所有县公路局(分局、处)都是市公路局(分局、处)的下属单位。这样的体制,省局对市局、市局对县局都便于管理,养护资金不外流,可以做到令行禁止。不管人事权在省还是在地(市),地(市)政府(行署)都把地(市)公路局看作自己的一个部门参加会议,布置工作,有问题政府出面协调,还以政府的名誉为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出台了若干规定和办法,公路局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相当融洽。

——实行纵向管理

被考查的五省市,都实行资金直接拔付。省公路局将养护资金直接拔付给市公路局,市公路局直接将资金拔给县公路局,没有任何中间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一)提高人员素质,避免人员膨胀

贵州、云南、北京三省人、财、物都实行纵向管理,统一安排人事,基本避免了地方在人事调动与人员安排上的干预,控制了人员超编。北京市公路局管养公路5200公里,养护职工仅2000多人,平均每2.5公里配备一名养路下—江苏省公路局列养公路2.5万公里,现有养路职工12500人(三分之二是建勤工),平均每2公里配一名养路工。由于人手少,养护成本也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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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贵州省为例,公路养护体制上收与下放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1994年为了借助地方资金,调动地方积极性,改条条管理为块块管理。

效果却相反,机构膨胀、人员增加、公路养护资金几乎全部被挤占、公路路况迅速下骨的现象日趋严重。1996年,胡锦涛同志视查贵州,对贵州省的公路养护给予‘历批评。为了改变这一现状,贵州省委、省政府经过组织考察论证后于1997年4月下发了“关于改进公路养护体制的通知”,决定恢复人、财、物条条须导的养护管理体制。

体制改革以后,贵州省公路局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养护与管理力度,超龄路由1996年的80%下降为1998年的68%,公路路况发生了巨大变化通行能力与行驶质量显著提高,支持了经济建设,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